黄主任,给你这楼里也搁一份啊。。。

就这点破事,一帮煽情的,没一个正经研究政策的。
https://www.transportation.gov/airconsumer/fly-rights
1。非自愿bumping,航空公司需要给出书面材料告知乘客权益以及解释如何选择非自愿bumping
2。被非自愿bumping乘客的补偿金是根据乘客的票价及耽误时间长短计算。
3。非自愿bumping如果国内航线耽误超过两小时或国际航线超过4小时,或者没有给出替代旅行安排,补偿金是单程票价的4倍,最高限1350。
4。如果非自愿buming时没有票价信息(like airmiles),补偿金按照同舱最低票价来算。
5。非自愿bumped乘客有权要求付支票!一但你支票兑现或者乘坐了安排的免费飞机,你就失去了未来追诉更多金钱的能力。
6。如果你被非自愿bumped的花费超出航空公司支付的金额,你有权与航空公司客服投诉部门协商。
7。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拒绝支票并把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猜测一下律师策略:从overbooking,到compensation,Voluntary Bumping,Involuntary Bumping,到机场报警挪人,航空公司没有任何明显违法,这不仅是CEO的底气,更是美国航空的规则。
CEO的软肋:为航空公司乘服人员找座能不能算在overbooking这个大伞底下? 哈哈哈,若不算的话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