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打了个闯黄灯的例子,输了,在魁省。
前后大致15分钟。只论述,不辩论。
检察官先说(基本就是复述警察的note, 当天天气路面情况已经清楚写在note里了),然后警察来作证提供一些细节,比如他当时的详细位置,为什么能看清你车违规的情况,包括他是否听到你车的加速或刹车的声音,包括他看到的你车的具体位置,离stop line的位置,详细到米。
警察说完后,法官会问你对他证词的意见,这是你指出他是否有错是否矛盾的时候。
然后警察离开。接着你自己论述自己的理由。
然后检察官挑你的论述里的问题。
检察官说完后(他说我的理由里没有提到我车离stop line的具体位置,其实我确实不知道,事发回家后我回想过,也没印象了,10米15米差别可能很大的),我说我想补充一下,法官已经不让了。我也是第一次打这官司。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法官就判了。
个人感觉不容易赢,因为他们警察检察官经验丰富,知道提供哪些有利的证据,而个人没经验,只是陈述事实,没证据只靠嘴,很难啊。
谢谢分享 ... 很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