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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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次致电税局查询始被识破
被告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下载了RC366表格,并将自己个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填写在多间企业的名字旁边。
很多报税表格都可在网上下载。
多伦多大学一名学生在11个月内,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多达28份欺诈性的RC366表格,更改12间企业直接存款的帐户信息,欺骗了税局共4,180万元企业合并税退款。 但因策划欠周详,尽管税局先後将四千多万元款项存入被告户口中,但被告始终无法提取,在这段期间,被告曾365次致电税局及银行,不停将款项在户口间转来转去,但都不得要领,最後只能在户口中提取约1.5万元现金。
正因被告不断转换款项,被税局发现。被告现已承认一项欺诈超过100万元的罪名,安省高等法院已在日前裁决,判被告入狱13个月。
钻税局漏洞骗12企业退税
致电税局银行365次求提款
案中被告Kevin Plange(28岁)在2013年8月7日至2014年7月28日期间,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多达28份欺诈性的RC366表格,旨在更改12间企业直接存款的帐户信息。
联邦税务局允许纳税人通过直接向银行帐户存款的途径来接收退税,纳税人必须提交名为RC366的表格,表格上填写银行帐户的号码,以便存款。
被告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下载了RC366表格,并将自己个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填写在多间企业的名字旁边。他在填写完表格後将表格邮寄给税务局。
联邦税务局在2013年向被告在道明银行开设的帐户存入总额3,500万元的款项,但道明银行冻结了该笔巨款。被告又在2014年初开设了6个银行帐户,他其後填写了更多表格,骗取更多款项。
在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期间,被告向联邦税务局提交的RC366表格涉及了12间企业。然而,由於策略欠周详,包括被告甚至不知道银行户口转帐每日的限额为多少,
故虽然税局存入巨额款项,而被告又不断将款额在不同户口转来转去,但始终无法提取大笔款项。
他在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致电给税局及银行365次,查询有关直接存款、巨额款项转帐等信息,结果亦因此被税局发现他的欺诈行为。
期间,税务局虽总共向被告的银行帐户存入41,831,073元,但被告实际上只成功提取15,290元,而被告已全数归还这笔钱款。
破碎家庭长大母失业
辍学打工 欠赌债10万
被告在一个离异家庭成长,他早在15岁时已不再与父亲联络,他原本与母亲很亲密,但两人的关系在他青少年时期变得恶劣,导致两人关系疏远。
被告声称,他在大学三年级时被迫离校开始打工,他赚取的收入可观,并开始赌博。他介入欺诈活动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他还将欺诈行为的动机归咎於一时冲动,想要了解税务漏洞,并仅想尝试一下,看看会发生什麽。
被告在作证时说,当时,其母失业,他不得不离开学校并开始打工,因而迷失自己。他迁入一个地库柏文单位,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他开始喝酒和赌博,开始背负债务,欠下的赌债一度达10万元,遭受还债压力。
被告还指出,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偿还赌债,他认识到自己不成熟,他还声称自己遭受精神健康问题的困扰,陷入抑郁。他还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一封道歉信,表示会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不过,被告的诚信在法庭开展交叉盘问时被质疑,法官指出,被告并非是为了偿还赌债而犯罪,考虑到他的债务金额与他试图诈骗获取的金额相比差距悬殊,他真正的动机是贪婪和愚蠢。
检控官在对被告量刑方面寻求6年至7年的监禁,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建议,在扣除量刑前的监禁时间後,刑期应在12至15个月间,并让被告在社区内服刑。
法官最终决定判处被告入狱13个月18天。另外,为了确保被告在出狱後获得协助和监督,被告还被判处为期2年的感化期。
检控官之一Lisa Csele表示,控方将考虑就被告的刑期以及取消重大欺诈案的强制性最少刑罚提出上诉。

被告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下载了RC366表格,并将自己个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填写在多间企业的名字旁边。

很多报税表格都可在网上下载。
多伦多大学一名学生在11个月内,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多达28份欺诈性的RC366表格,更改12间企业直接存款的帐户信息,欺骗了税局共4,180万元企业合并税退款。 但因策划欠周详,尽管税局先後将四千多万元款项存入被告户口中,但被告始终无法提取,在这段期间,被告曾365次致电税局及银行,不停将款项在户口间转来转去,但都不得要领,最後只能在户口中提取约1.5万元现金。
正因被告不断转换款项,被税局发现。被告现已承认一项欺诈超过100万元的罪名,安省高等法院已在日前裁决,判被告入狱13个月。
钻税局漏洞骗12企业退税
致电税局银行365次求提款
案中被告Kevin Plange(28岁)在2013年8月7日至2014年7月28日期间,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多达28份欺诈性的RC366表格,旨在更改12间企业直接存款的帐户信息。
联邦税务局允许纳税人通过直接向银行帐户存款的途径来接收退税,纳税人必须提交名为RC366的表格,表格上填写银行帐户的号码,以便存款。
被告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下载了RC366表格,并将自己个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填写在多间企业的名字旁边。他在填写完表格後将表格邮寄给税务局。
联邦税务局在2013年向被告在道明银行开设的帐户存入总额3,500万元的款项,但道明银行冻结了该笔巨款。被告又在2014年初开设了6个银行帐户,他其後填写了更多表格,骗取更多款项。
在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期间,被告向联邦税务局提交的RC366表格涉及了12间企业。然而,由於策略欠周详,包括被告甚至不知道银行户口转帐每日的限额为多少,
故虽然税局存入巨额款项,而被告又不断将款额在不同户口转来转去,但始终无法提取大笔款项。
他在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致电给税局及银行365次,查询有关直接存款、巨额款项转帐等信息,结果亦因此被税局发现他的欺诈行为。
期间,税务局虽总共向被告的银行帐户存入41,831,073元,但被告实际上只成功提取15,290元,而被告已全数归还这笔钱款。
破碎家庭长大母失业
辍学打工 欠赌债10万
被告在一个离异家庭成长,他早在15岁时已不再与父亲联络,他原本与母亲很亲密,但两人的关系在他青少年时期变得恶劣,导致两人关系疏远。
被告声称,他在大学三年级时被迫离校开始打工,他赚取的收入可观,并开始赌博。他介入欺诈活动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他还将欺诈行为的动机归咎於一时冲动,想要了解税务漏洞,并仅想尝试一下,看看会发生什麽。
被告在作证时说,当时,其母失业,他不得不离开学校并开始打工,因而迷失自己。他迁入一个地库柏文单位,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他开始喝酒和赌博,开始背负债务,欠下的赌债一度达10万元,遭受还债压力。
被告还指出,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偿还赌债,他认识到自己不成熟,他还声称自己遭受精神健康问题的困扰,陷入抑郁。他还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了一封道歉信,表示会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不过,被告的诚信在法庭开展交叉盘问时被质疑,法官指出,被告并非是为了偿还赌债而犯罪,考虑到他的债务金额与他试图诈骗获取的金额相比差距悬殊,他真正的动机是贪婪和愚蠢。
检控官在对被告量刑方面寻求6年至7年的监禁,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建议,在扣除量刑前的监禁时间後,刑期应在12至15个月间,并让被告在社区内服刑。
法官最终决定判处被告入狱13个月18天。另外,为了确保被告在出狱後获得协助和监督,被告还被判处为期2年的感化期。
检控官之一Lisa Csele表示,控方将考虑就被告的刑期以及取消重大欺诈案的强制性最少刑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