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杨子荣. 发布
全是诱骗小朋友的招数.
(4)不要伤害小孩,即使她认识你,她也不可以指证你,小孩的证词不会被法庭接受
--- 当事人的证词一样有效.
(5)如住公寓,可将小孩放在楼梯间,一般只有电梯才有摄像机
--- 楼梯间也可能有摄像机
(6)如住HOUSE, 请在中午时间将小孩代出
--- 光天化日, 易被认出
(8)最好在住宅区,让小孩下车
--- 人来人往, 易被认出
(9)立刻远离,用公共电话CALL你知道的电话号码,也可CALL 我(416)839-6750
--- 此地无银
(10)如住公寓,不要马上搬家
--- 好让小女孩带警察抓你.
一不做二不休, 干脆把丫处理了, 父债子还, 你也不欠什么. 完了销毁证据清洗指纹衣物. 找个机会搬离多伦多, 永远忘记这一切, 永远不向任何人提起. 你已经错了, 那就一错到底, 加拿大警察傻得很没有证据他们也拿你没办法, 你只有赌一赌了.
如果真想靠"把丫处理了",来"永远忘记这一切, 永远不向任何人提起",可能很难,因为两个人以上参与的案子,很难守得住,於是在 "把丫处理了"后,还要把同伙"处理了"。
於是,内讧开始了。一般来说,内讧源自分赃不均和相互间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