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撤出以前的殖民地,让殖民地自己独立本身就是大趋势,也是英国的一贯做法,但是香港问题上遭到了中共阻扰,见维基百科上有关香港独立问题的历史
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絕大部份
殖民地都實行政治改革,逐步建立由當地公民
普選產生的本土政府以達
獨立,如此,
香港總督楊慕琦奉英國政府之命於1946年推行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容許高度
自治。楊慕琦計畫研究如何實踐
香港人「當家作主」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利,卻有說法認為遭到中共威脅阻撓,害怕
自治的出現會使香港走向獨立,視香港任何形式的自治是邁向
香港獨立的徵兆,以至促進香港與中國大陸分裂的行為(然而這種說法有異議,見
遭中共威脅說)。
[6][7][27][28][29]
接任楊慕琦的第22任香港總督
葛量洪認為楊慕琦改革並非必要,認為香港不能實行他在
牙買加、
尼日利亞和
斐濟擔任總督時發展之該種制度,並且寫道:「香港和其他殖民地不同,因為香港永遠不可能獨立,它若非繼續是英國殖民地,就被中國收回,成為廣東省之一部分。」香港歷史學家
高馬可(John M. Carroll)認為,葛量洪須要為扼殺楊慕琦改革負上很大責任
[30]。1967年左派發動
六七暴動,並及其他
間諜與顛覆活動出現,使社局勢相當不穩定,最終在此局勢下,
楊慕琦計畫宣告失敗。
香港民主自治黨
主条目:
香港民主自治黨和
聯合國香港協會

香港民主自治黨籌組經過報告書

香港民主自治黨宗旨
香港企業家與
社會運動人士
馬文輝於楊慕琦的「港人自治」方案時已關心香港的民主發展,並於1953年主導成立
聯合國香港協會,推廣《
聯合國》所標舉的
人權、
平等、
自決、
自由、
民主等
普世價值原則,如:1945年《聯合國憲章》第1條所載明之「
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與第十一章「
關於非自治領土之宣言」、1960年
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關於《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之宣言》、1966年《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並響應促使香港在列之「非自治領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獨立的呼籲。馬文輝認為港人應該生於斯、長於斯,而且死於斯,要建立一個屬於港人的自治政體,被視為是香港政治史上具本土意識與身份認同的論述。
1963年,馬文輝再與多名華洋知名人士建立了香港歷史第一個以政黨命名的「
香港民主自治黨」(Hong Kong Democratic Self-Government Party),以反殖、
反共立場為基調,以「促進香港自治政府之實現;使香港能增進經濟、社會、和政治的民主化,俾保證全民獲得社會的正義;提高香港在英聯邦內成為一自治城邦」為宗旨,其綱領包括
國防外交權歸英國,並由英國駐軍防衛香港,
香港人民民有、民治、民享其他各項權限,香港內政事務由在香港民選立法議會大選中獲得多數勝利的政黨組成
內閣制政府決定。民主自治黨不認同中共的恐怖主義政治,明指英國殖民主義及中共共產主義皆為不平等的暴力制度,民主自治可以對抗中國赤化香港、維持國際現狀地位,惟有一個民主自治城邦才能改善貧富懸殊與不公,走出香港本位政治立場。世界各殖民地紛紛自決獨立為香港帶來極大鼓舞,並成為自治獨立派之參照範例。馬文輝因其關於
香港自治運動和香港獨立運動之民主倡議與行動而被現今部分香港本土派人士稱為「香港獨立之父」、「港獨之父」或「香港本土派始祖」。在為爭取
真普選而爆發
雨傘革命的
2014年,馬文輝所提出的本土民主自治乃至港獨訴求,本土派人士認為,真
自由民主、真
自治、與
香港獨立其實是「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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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共威脅港英不實行民主政治
1968年,前香港總督
戴麟趾於途經
吉隆坡時說香港經常受到
中國共產黨勢力的威脅,因此需要等候一段頗長的時間,中英始能談及獨立問題。
[33]據報導,英國早在1956年期間即知道中方不歡迎單方面改變政治體制,尤其是按當時政治習慣設為具有主權的自治領(即一種在殖民地體制下的特殊政體,該政體可以依法獨立)。直到1978年後中英情況改善,同時放棄了最重要的自治領地位才得以設計民主的雛形,不過此後中方仍舊口頭上表達不滿。
[34]
然而
歷史學家曾銳生說英國官員在為香港不推行民主持理由時,經常就會以中國不會容忍任何民主改革為託詞。從1962年起一直居住在香港的英國學者
顧汝德(Leo F. Goodstadt)說:「由外籍人組成的殖民地政府,與以華人為主的商界精英串通一氣,致力保存遺留自上世紀的殖民地政治體制,連最溫和的改革都要扼殺。」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