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特别是同事要别人自己隔离可能惹上事

商店结帐处那么长的对,你一个人明明可以结掉所有人的帐,为什么还要排队等候呢?
自己不想隔离,却强行要求别人隔离,这在加拿大行不通。
胡搅蛮缠! 无理搅三分。
如果你真是病毒携带者,你不隔离,只是个别concerned人自己隔离,最后是啥结果?
免费兄的水平让我大跌眼镜。
 
看看加拿大对待艾滋病人的政策也许有参考价值。
 
所以那里是日本 这里是加拿大...

对头,无端猜忌的头儿开不得。
湖北人是这么看武汉人的,山东上海人也是一个道理看湖北人的,香港、台湾人也是这样看待大陆人的,加拿大华人也这样看待整个中国人,洋人那里是不是也可以同样看待华人甚至整个东亚、东南亚人?
山东人上海人要求隔离湖北人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自己也会被香港人、台湾人、加拿大华人要求隔离啊?
加拿大华人在做同样要求时,应当想到自己也会作茧自缚,请君入瓮。

这种头儿一开,不但侵犯了某些人自认为的隔离对象的权利,也侵犯了整个东亚、东南亚人的权利,华人就会变成众矢之的,里外不是人。
在这里反驳一下这种明目张胆的歧视就可以被质疑是不是刚从国内回来,那么在公交车上,在大街上,在商店里呢?若是长着亚洲面孔在咳嗽两声呢?是不是会被当场打死?难道还有人语言上先质疑,然后耐心听你辩解?呼吸道传染病多可怕啊,讲一句话都危险,自然史先下手为强,干掉再说。
如果不自重不讲社会公德的华人多了,相信社会对华人的不好看法就会出现。大家都知道一颗老鼠屎会毁坏一锅粥,多颗老鼠屎的结局呢?

权利和义务是相比相存的。 只要求权利却不行义务,自由是被这些没有社会公德的人滥用了!他们不习惯自由只习惯被强制。




看看在中国如果不带口罩出门的结果吧:
 
最后编辑:
如果不自重不讲社会公德的华人多了,相信社会对华人的不好看法就会出现。大家都知道一颗老鼠屎会毁坏一锅粥,多颗老鼠屎的结局呢?

权利和义务是相比相存的。 只要求权利却不行义务,自由是被这些没有社会公德的人滥用了!他们不习惯自由只习惯被强制。
看看在中国如果不带口罩出门的结果吧:


那些满世界求着别人强制歧视隔离同胞的,才是真正的老鼠屎。
 
我没怎么跟这楼,不完全了解。

那么我们不谈地域,人种等因素,对于日本横滨外停靠的钻石公主号游轮被隔离应当怎么看?虽然有219人确诊,还有3千多人可能是健康人,为什么不让他们下船?不歧视不怀疑,他们下来,其他人担心的话,自己躲起来好了。

能行得通吗?

你上过初中吗?懂不懂起码的数学概率?照你的混账逻辑,那多伦多温哥华也出现了病例,是否那里来渥太华的也应该隔离?
 
那些满世界求着别人强制歧视隔离同胞的,才是真正的老鼠屎。
不讲社会公德,就是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他人。他们的做法才是满世界求歧视。
 
最后编辑:
故意传播疾病在加拿大也是犯罪。

什么叫“故意”?别人从中国湖北以外地方回来,不觉得自己有病,全家人还在一起正常生活,也因此不觉得有必要和社会隔离,不行吗?

照你们这些残害自己同胞败类的混账逻辑,那多伦多温哥华或者美国来渥太华的任何人,如果不自我隔离,也都是“故意传播”?!
 
不讲社会公德,就是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他人。他们的做法就是满世界求歧视。

别神经病了,你说是公德就公德了?整天和小脚侦缉队西城大妈朝阳群众似的,把共产党那套令人作呕的玩意儿带过来
 
什么叫“故意”?别人从中国湖北以外地方回来,不觉得自己有病,全家人还在一起正常生活,也因此不觉得有必要和社会隔离,不行吗?

照你们这些残害自己同胞败类的混账逻辑,那多伦多温哥华或者美国来渥太华的任何人,如果不自我隔离,也都是“故意传播”?!
象你这样的想法的人,就应该被留在国内享受被强制。 加拿大说的是“自愿”隔离,但尊重自由对你来说太奢侈了!
 
一群蠢货,连为什么邮轮、湖北来的需要隔离而多伦多温哥华来的还不需要。。。这种简单逻辑都拧不清,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对别人提出隔离要求?你们有起码的科学精神吗?

提醒蠢货们一句:就连在防疫措施最严格的中国大陆,湖北以外的居民也不是仅仅因为他们呆在中国就必须自我隔离14天的!所谓小区出入限制,限制的是其它来人,并不等于假定自己小区居民都是高危可能带菌者(否则就不是封闭小区而是把居民全赶出去了)
 
象你这样的想法的人,就应该被留在国内享受被强制。 加拿大说的是“自愿”隔离,但尊重自由对你来说太奢侈了!

加拿大从没有任何政府和医疗机构建议过从湖北以外来的人,在没有症状也无接触患病者的情况下需要什么“自愿隔离”
 
请蠢货们公开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为何中国回来的需要隔离,而多伦多温哥华来的不需要?

第二、需要维护“华人社区的形象”,难道“加拿大国家社会的形象”不需要同等维护吗?为何加国政府不和你们想法一致?
 
尤其别吃饱了撑的整天在华人圈吓唬同胞,说啥如果不自我隔离就会败坏华人社会形象云云。。。你们怎么不去也劝劝最近去过中国的西人,如果人家不自我隔离,就会“败坏华人之外社会的形象”啊?

其实我们生活在加拿大这个国家,更关心的应该还是加拿大自己的国际形象和经济社会安全。如果疫情失控,加拿大护照被人满世界禁行、歧视,加国经济重挫,那才是每个人的切肤之痛呢!在担心疫情这一点上,华人非华人本就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为什么代表加拿大人民利益聆听加拿大主流民意呼声的加拿大政府,却没有如某些人所愿,“建议”凡中国来人都“自我隔离”14天呢?为什么它不去为了保护加拿大人的集体利益形象,就要求凡多伦多温哥华来人,都“自觉讲公德”,十四天待在家里呢?

答案只有一个:代表加拿大主流民意的加国政府,判断目前上述措施并无必要。它当然有可能错判,也有可能今后调整政策。。。然而至少到目前,加国政府的指引才是加拿大最值得信赖的也是唯一加国居民需要自觉遵守的。

那些试图把超越本地政府指引之外的“防疫”标准强加给任何少数族裔社群的言论行动,都属于干涉私人甚至种族歧视的范畴,在加国这里不仅吃不开,而且随时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故意传播疾病在加拿大也是犯罪。
关键是“故意”二字。怎么定义故意行为?我孤陋寡闻还没听说有艾滋病人因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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