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加拿大饭,砸加拿大锅。

是这样吗?比如我在下班后去home depot上班也要经过主管许可吗?我记得不需要吧?前一段时间才刚刚renew conflict of interest的课记得没有这一条啊
在我们单位, 所有兼职、volunteer 、注册公司、出租房产、还有一个长长单子上的一堆情况都要申报。

各个国营单位之间的具体规定差异很大。我个人的看法是, 小单位(300人以下)管得松, 比如人事任免上, appointment without a selection process比较容易。但人多的单位的selection和recourse 就严。还有timesheet,尤其用的activity code严不严, 等等, 各种规定松紧度在各单位掌握不一样
 
文章没讲清楚,他具体怎么利用他职位。很多可能性。

如果他在职,利用他在CSA的职位或ID, 获取啥CLASSIFIED 信息, 或利用合法的ID, 透露给中国公司,他基本就是铁案,逃不掉。
如果他在职,没有出卖或透露啥机密信息,而兼职为中国公司做事,深究会有问题,但政府和很多这样机构都有很多人做兼职,欧洲裔的,犹太裔的等等不要太多,抓他不抓别的人,,,双方因素都有,,,对他是经济利益,,对加拿大来说有点重点关照老中,50%麦卡锡迫害的味道
如果他退休了,没有出卖或透露啥机密信息,而为中国公司做事,那就85% 麦卡锡迫害了
其实有时候很难理解加拿大法律。人家cra高管明文规定离职后一年内不准干相关事业,结果人家做了也没啥。今天还在政府那边去查税,结果一个转身去KPMG代表公司来跟CRA交涉并要求减免罚款。

再看看一下文章,人家cra直接把一个多亿的欠款给免了,却一天到晚盯着我们这些小虾米,查出租房的capital gain和rental income,不是明摆着捡芝麻丢西瓜吗?

从dollar value来说那个比较恶劣?还有规定公务员接受超过$20的礼物就得上报…结果人家土豆带着全家直接去人家私人岛屿度假事后来一句“I am sorry”就OK了

 
最后编辑:
其实有时候很难理解加拿大法律。人家cra高管明文规定离职后一年内不准干相关事业,结果人家做了也没啥。今天还在政府那边去查税,结果一个转身去KPMG代表公司来跟CRA交涉并要求减免罚款。

再看看一下文章,人家cra直接把一个多亿的欠款给免了,却一天到晚盯着我们这些小虾米,查出租房的capital gain和rental income,不是明摆着捡芝麻丢西瓜吗?

从dollar value来说那个比较恶劣?还有规定公务员接受超过$20的礼物就得上报…结果人家土豆带着全家直接去人家私人岛屿度假事后来一句“I am sorry”就OK了

和那些专业公司打官司,成本太高。但搞我们小虾米简单。如果你没资产,也不用怕的。
 
再看看一下文章,人家cra直接把一个多亿的欠款给免了

按这个报道说法, 这个欠债没有免。只是定为坏账了。原因是欠债的公司没钱, 所以无论怎么执法, 也还是拿不到钱, 就不再白费力气。所以楼上说得对, 如果你彻底无产, 那不怕CRA

The agency says that writing off a tax debt does not relieve a taxpayer of the obligation to pay — but it does mean no legal action will be taken unless the taxpayer's situation improves.
 
是这样吗?比如我在下班后去home depot上班也要经过主管许可吗?我记得不需要吧?前一段时间才刚刚renew conflict of interest的课记得没有这一条啊
很多时候申报是保护你自己,不追究都没事,追究起来都是事
 
很多时候申报是保护你自己,不追究都没事,追究起来都是事
受教了。其实我觉得真的要看主管。比如我以前的主管让我一定在三月底以前把family days和personal days用完….哪怕那时候我还单身lol…他的意思是不用白不用,我不需要给他理由,直接claim他就会approve…后来遇到一个我小孩学校PD day我要用给我驳回了说不符合规定…不给理由还不给用。有时候遇到较真或叽歪的主管确实很麻烦
 
很多时候申报是保护你自己,不追究都没事,追究起来都是事

我也认为自保很重要, 重视撇清嫌疑。

有一次派给我的活儿是涉及国安的, 我就给推掉了。领导问为啥, 我说我从中国来的, 不想当李文和, 只想平平安安拿pension。领导说俺们管理层信任你, 但是为了尊重你的要求, 把这个活儿转给别人。

欧洲裔的、犹太裔的可能都没事儿, 人家的祖国与加拿大是盟国, 娘家和婆家是世交, 亲上加亲, 没有conflict of interest胳膊往哪边儿拐的问题。咱华人不是这种情况。连rememberance day戴个小花悼念为国捐躯, 都年年有同胞吵着问你是哪个国, 那就难怪老外也质疑你这个问题。我认为这很公平合理, 不是种族歧视。

我不反对华人去国防部之类的部门, 因为那里的大部分工作其实根本不敏感, 没有害处。关键还是具体你手里的活儿是什么, 涉及的信息是否敏感。

我虽然完全不了解邱香果和楼主贴这个CSA的情况, 但我个人看法他们不可能是无辜的。他们不会比我傻, 不懂自保。从事那么敏感的工作还不避嫌, 肯定是为利益。无利不起早。如果他们不跑去趟混水, 也不会被抓。在我看来他们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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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坏了,严惩
 
不知道楼主为什么用这个标题?这就是一个非法兼职的案子,跟政治没关系。也没有对加拿大利益造成损害。
说实话,我在国内见过太多在职人员回国创业或工作。我觉得这里面很多人的职业操守有问题。
如果是英国人非法兼职英国公司,可能啥事没有。一赶上中国,啥事情都政治化了。
昨天看到一则消息,川普说中国的hypersonic技术是偷美国的,他狗屁证据都没有,就一口咬定中国偷了,居然照样有人报道照样大家信。
 
按道理是这样,但这是灰色地带,认真点追究,只要不涉及单位机密和经济利益,一般顶多开除,。。。

看看现在政府里面有多少人,白天吃皇粮,,自己同时又开公司赚钱,,,多了去了。。。
开什么类型公司,什么兼职?
 
受教了。其实我觉得真的要看主管。比如我以前的主管让我一定在三月底以前把family days和personal days用完….哪怕那时候我还单身lol…他的意思是不用白不用,我不需要给他理由,直接claim他就会approve…后来遇到一个我小孩学校PD day我要用给我驳回了说不符合规定…不给理由还不给用。有时候遇到较真或叽歪的主管确实很麻烦
严格意义上讲PD day是算planed event 的,不适用于family day. 这个执行时松紧度在manager.
 
多伦多的雅思考官利用业余时间给学生上雅思辅导课大有人在,这估计也是违规的吧
 
多伦多的雅思考官利用业余时间给学生上雅思辅导课大有人在,这估计也是违规的吧
这要看雅思怎么规定的
 
多伦多的雅思考官利用业余时间给学生上雅思辅导课大有人在,这估计也是违规的吧
应该没问题。考试标准是“统一”的,不是考官定的。

但是,如果考官考试的时候遇到自己的学生(付了学费的),考官应该回避。
 
是这样吗?比如我在下班后去home depot上班也要经过主管许可吗?我记得不需要吧?前一段时间才刚刚renew conflict of interest的课记得没有这一条啊


不需要,不冲突(冲突包括技术层面和时间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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