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不是这里的房东

房东或者他的亲属要么住在那里,要么没有住在那里,这种问题非黑即白,没有什么可能。不住在那里,就不存在“没有通知租客可以直接进入房子”的权利

即使租约写明了保留地下室,阁楼,屋檐,房顶之类的地方自用,不出租,那也不能不通知租客就直接进入租客的地方

我认为没必要一看到是华人,就变得像其免费律师一样,这完全没必要,就像我说过的,华人可能超过14亿。帮理不帮人最好
如果房东保留一个房间自用,有时过来住,难道每次还得通知租客?
 
如果房东保留一个房间自用,有时过来住,难道每次还得通知租客?
房东要有这个远见,愿意只是出租几个房间,不是整个单位,少收租金,只要租约写明,那肯定是没问题的。也就不存在健康卡可能诈骗的问题了

不过就现有信息看,没有发现房东在回中国前有这个远见。假设,可能什么的就没必要了吧,网友不是免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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