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一下这里有多少中国身份证被注销的加拿大籍人,在中国领退休金。已知外国护照号,请计算中国社保号。12月5日中国全部口岸启动双重身份清查行动!

你知道计算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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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最近的经典问答

问: 我1963年出生,2004年移民加拿大,2007年入籍。按延迟退休前的老政策,2023年过完生日就可以领取退休金。由于我一直以为我这种情况拿不到中国退休金,直到现在看了您的帖子才开悟。请问现在申请迟吗?能补发过去两年退休金吗?

答:只要你的社保没有做退保手续,无论多长时间你耽搁了,都可以随时开始申请。理论上,批下来后,过去耽搁的岁月不补发,从申请当月发或补发到社保银行卡上。理论与实际可能略有差别,地方社保局有小幅裁量权。

所以耽搁越久,吃亏越多。
怎么能成为你的客户?
 
怎么能成为你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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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保,在华人移民眼里看似鸡肋,其实花点小钱补缴扣除80%已缴岁月外的欠缴,是绝对值得的,那是最后的生命线。

国内的医疗资源甩加拿大几条街!

王姐这样形容加拿大的免费医疗:

小病要忍,大病得死,为国分忧,先死为敬。​

 
很有希望,如果档案没有在自己手里,且海外背景调查没问题。15年社保视同缴费没问题。
请问15年是如何计算的?是按天算吗?还是按月算?比如参加工作是8月10日,离开也必须是15年后的8月10日才可以吗?7月10日离开是不是就不够15年了呢?
 
请问15年是如何计算的?是按天算吗?还是按月算?比如参加工作是8月10日,离开也必须是15年后的8月10日才可以吗?7月10日离开是不是就不够15年了呢?

15年是累计时间共15年,不是连续15年。比如,工作5年每月缴社保,出国10年,回国再工作10年每月缴社保在同一个社保账户下,累计15年,到官方退休年龄时可以领社保。这是3年前在知名论坛上的网友分享的信息。如果社保按月交,就是总共交足180个月以上的社保。
 
你不是Q女王就好了?
大脑分两区,左脑偶尔回忆一下Q往事,右脑聚精会神赚钱。这个主贴只用到右脑。你们大脑的两个分区怎么分工?
 
很有希望,如果档案没有在自己手里,且海外背景调查没问题。15年社保视同缴费没问题。
89年以前哪儿有社保这一说?
 
89年以前哪儿有社保这一说?
有视同缴费一说

请问15年是如何计算的?是按天算吗?还是按月算?比如参加工作是8月10日,离开也必须是15年后的8月10日才可以吗?7月10日离开是不是就不够15年了呢?

看样子你似乎1974年毕业留校的,毕业分配报到证如果8月份交给大学,工龄就从8月份算起,至1989年8月份才能凑够15年。
如果6月底正式离校,就凑不够15年,而7月份离职,就是谜团了,有的地方社保局可能算7月份视同缴交了,另一地区可能就不算了。
那些视同岁月是不能现在补缴的,2000年左右,有单位但单位欠缴的自己可以补上,无单位则不能。
那时候社保扣费是很低的,一个月几十块钱,现在要是允许你补缴的话,当年拖欠的每月,如果最后一次缴纳的基数较高的话,现在有可能要补两三千元一个月。
国内对入籍外国的人回来领退休金,当地办事人可能会有抵触情绪,或许给你翻白眼,说风凉话。但中央文件、国侨办文件,他们不得不遵守。
一个月欠费的话,正好给地方公事公办的合法理由,除非你的关系硬,能帮你疏通。

仔细品味,1977年才恢复高考,1974年毕业留校似乎不可能。

1989年在海外拿六四血卡的,我估计大多数都拿不到退休金,除非后来又回国工作了很多年,或者官派留学、进修、学术交流之前(最晚1974年)就已经有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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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视同缴费一说



看样子你似乎1974年毕业留校的,毕业分配报到证如果8月份交给大学,工龄就从8月份算起,至1989年8月份才能凑够15年。
如果6月底正式离校,就凑不够15年,而7月份离职,就是谜团了,有的地方社保局可能算7月份视同缴交了,另一地区可能就不算了。
那些视同岁月是不能现在补缴的,2000年左右,有单位但单位欠缴的自己可以补上,无单位则不能。
那时候社保扣费是很低的,一个月几十块钱,现在要是允许你补缴的话,当年拖欠的每月,如果最后一次缴纳的基数较高的话,现在有可能要补两三千元一个月。
国内对入籍外国的人回来领退休金,当地办事人可能会有抵触情绪,或许给你翻白眼,说风凉话。但中央文件、国侨办文件,他们不得不遵守。
一个月欠费的话,正好给地方公事公办的合法理由,除非你的关系硬,能帮你疏通。

仔细品味,1977年才恢复高考,1974年毕业留校似乎不可能。

1989年在海外拿六四血卡的,我估计99.9%都拿不到退休金,除非后来又回国工作了很多年。
谢谢解答,什么地方局7月付会视同缴了?国家有没有统一标准? 现在允许补交需要多少条件?以入不入外籍为限吗?还是以年龄为限?多少岁以上就不可以?
 
谢谢解答,什么地方局7月付会视同缴了?国家有没有统一标准? 现在允许补交需要多少条件?以入不入外籍为限吗?还是以年龄为限?多少岁以上就不可以?
原单位应缴但未缴,现在如该单位还在,则不能个人补缴,只能由单位补缴,单位是否愿意补缴并接受罚款就不得而知。如果原单位不存在,则现在你可按现在的价位补缴加滞纳金
 
养老改革以前是由企业负担的,后改为社会化统筹。所以,在改革之前全部都是视同缴费,也不存在欠缴,关键是档案怎么记载的。
前贴所言补缴只适用于改革之后。
 
89年那之前是企业养老,尚未社会化,但不影响合格人士现在申请退休金。
八九学潮镇压后滞留海外的,不排除有一波中国派出去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等。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最晚必须是1970进校的工农兵大学生,因为四年大学期间一般不算工龄,而从毕业后的1974年至89年刚好15年联连续工龄。
但几个月的工龄摆动是可能发生的,例如六四后滞留海外并公开反党的,有可能直接被原单位开除,至于低调的滞留的,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有可能继续承认公职身份,直至多次催促返国无效才开除。
这种情况,全看档案怎么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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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那之前是企业养老,尚未社会化,但不影响合格人士现在申请退休金。
八九学潮镇压后滞留海外的,不排除有一波中国派出去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等。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最晚必须是1970进校的工农兵大学生,因为四年大学期间一般不算工龄,而从毕业后的1974年至89年刚好15年联连续工龄。
但几个月的工龄摆动是可能发生的,例如六四后滞留海外并公开反党的,有可能直接被原单位开除,至于低调的滞留的,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有可能继续承认公职身份,直至多次催促返国无效才开除。
这种情况,全看档案怎么记载的
合理假设1970年某人被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当时至少有16岁吧,那么10年前的2015年60岁时,若工龄够15年了,就有资格领取退休金。但由于当时自我感觉没资格,或政策不允许,以至于拖到现在醒悟了才开始申请,那么错过的10年按政策是不补的。

退休政策充分尊重了个人意愿,就算法定年龄够了,也不会自动给你发退休金,必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若延迟N年才交申请,这N年算做自愿为国家减轻负担而主动延迟退休。

在加拿大或美国,自愿延迟退休,将来核算退休金额度时,会考虑你的延迟决定给社会带来的贡献,把你可领而未领的退休金的一部分,“视同”为继续缴纳社保,因而最终核定数将高出很多。

而中国不会将你主动延迟N年可领而未领的退休金“视同”为继续缴纳,故而核定数不会拔高。
 
看来CFC影响力蛮大的,华裔美国人欧洲人看这个帖子也不少。中国精英移民世界各地,也许是过去几十年一个不争的事实。没想到这旮旯也能广揽天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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