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Re: 歹徒当街抢劫刺死事主 市民将其乱棍打死(ZT)
不知道你学什么的,但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法与理是有区别的。不是道理上该什么就合法。我讲的是针对那个适合种菜的律师的言论而发。而不是这个防卫过当的卖菜的勇士的行为。
我还真不知道哪部法律哪条哪款赋予一个普通公民“拘捕”另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力。能指点一下吗?什么时候我也去过过拘捕别人的瘾。
“正在”是什么意思?语文不会那么差吧。看清原文中受害者位置与被打死的嫌犯的位置了吗?说明他已经远离现场,现在是在逃跑。而卖菜的如果不特意阻拦他,他也决不会主动去伤害卖菜的。这叫“正在”进行的伤害吗?
我说的是法,而不是理。如果那个卖菜的被刑事处罚我也会很同情,同时我也会为执法者严格执法而高兴。我希望的结果是卖菜的受“防卫过当”刑事处罚,同时民间组织给他一个见义勇为奖励。
我们都痛恨那些罪犯,同时也为现在很多人的冷漠痛心。我也愿称那位卖菜的一声勇士。但法就是法,而不是理。希望楼上几位帮腔的也懂点法。而不是用个人感情代替法。
最初由 hxp417 发布
兄弟啊,你根本就是个法盲啊!!
卖菜的就能拘捕人? -- 在紧急状况下,比如犯罪正在进行,任何公民都有拒捕嫌疑人的权利。这是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
哪来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抢劫杀人逃窜,还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大哥啊,你今儿喝了几瓶?靠!!没见过这么傻比的!大脑进水了(今儿去游泳了)??
没受到侵害就谈不上正当防卫 --- 大哥啊,你是不是同情歹徒啊??改天你们家人当街挨打你都不许拦着,因为....你没受到侵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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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啊,你也太愚钝了。还得加强学习啊!网名还“路见不平”呢!让人笑掉大牙!就您这“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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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都打死了还没超过限度 --- 这点说的还沾点边,我觉得是有点超过限度。也许属于“防卫过当”,也许属于“正当防卫”,看司法机构怎么认定了。很难说一定的。
这位好汉的行为,只能做两种判别 -- 或者算“防卫过当”,或者算“正当防卫”;如果算“防卫过当”绝对会免于刑事处理,而且另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应该给予奖励(比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不知道你学什么的,但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法与理是有区别的。不是道理上该什么就合法。我讲的是针对那个适合种菜的律师的言论而发。而不是这个防卫过当的卖菜的勇士的行为。
我还真不知道哪部法律哪条哪款赋予一个普通公民“拘捕”另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力。能指点一下吗?什么时候我也去过过拘捕别人的瘾。
“正在”是什么意思?语文不会那么差吧。看清原文中受害者位置与被打死的嫌犯的位置了吗?说明他已经远离现场,现在是在逃跑。而卖菜的如果不特意阻拦他,他也决不会主动去伤害卖菜的。这叫“正在”进行的伤害吗?
我说的是法,而不是理。如果那个卖菜的被刑事处罚我也会很同情,同时我也会为执法者严格执法而高兴。我希望的结果是卖菜的受“防卫过当”刑事处罚,同时民间组织给他一个见义勇为奖励。
我们都痛恨那些罪犯,同时也为现在很多人的冷漠痛心。我也愿称那位卖菜的一声勇士。但法就是法,而不是理。希望楼上几位帮腔的也懂点法。而不是用个人感情代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