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即使使用了“狗屁”,仍然可以是学术讨论
送交者: 土砖头
__我认为即使使用了“狗屁”,仍然可以是学术讨论――回复Adrain Tim先生
首先,我要把我的图片链接放在这里。
img.tianyablog.com/tianyaPhoto/personphoto/21/212744.jpg
然后,我把我的论点放在这里:
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557680&typeid=17
Adrian Tim先生对我的论点不赞同,认为我的这个结论是不对的。我认为他的这个观点是偏颇的。
他的回复是在这个地方: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10542483&strItem=no01&idArticle=104944&flag=1
在稍微后面一点。大家要注意找一找。
他的有两个地方引起了我的兴趣。Tim先生认为,因为我在论证中使用了“狗屁”这样的词语,所以我就不是学术讨论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认为即使使用了“狗屁”,我仍然是在学术讨论。我提倡在学术讨论中大力使用“狗匹”“臭不要脸的”这样的词语。
为什么呢?因为既然是学术讨论,用什么修辞色彩的词语就不重要了。关键是定量定性。比如说,“狗屁”这个词的定性就是否定。那么,我说,狗屁的西方“民主制度”,就是说我是否定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的。
当然,我也可以这样说,这个结论是“互相矛盾”,其实也就是在说,这个结论是“狗屁”结论。定性是对的嘛。或者,我们也可以在英文文献中频繁的看到这样的句子:This is a wrong story。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的这论文“狗屁不通”。我倒是觉得,文学创作中修辞很重要,但是些学术文章,定性比修辞重要。特别是跟我进行学术辩论,我鼓励大家使用“狗屁”、“臭不要脸的”、“挨千刀的”这样的学术词语。
另外一个引起我注意的东西是这句话:“最好的办法,奉劝你,还是不妨将在世界清廉政府国家的排名中,统计一下,最前十名或后十名中,各有多少是民主制度(包括三权分立民主制度的)国家及非民主制度国家?如果前十名国家中执行三权分立等民主制度国家所占比重不超过50%,而在后十名中反超过50%,那么用不着你 大骂什么“狗屁”,而其究竟还有什么优越性,必是不攻自破的了。”
那么,我决定就把排名前十名的国家和排名后十名的国家排列出来:
前十名:芬兰,冰岛,丹麦,新西兰,新加坡,瑞典,荷兰,奥地利,挪威,瑞士
后十名:肯尼亚,安哥拉,阿塞拜疆,喀麦隆,乔治亚群岛,塔吉克斯坦,缅甸,巴拉圭,海地,尼日利亚,孟加拉国。
前十名里头,有九个采用了西方所谓“民主制度”的国家。新加坡例外。
后十名里头,有九个采用了西方所谓“民主制度”的国家。缅甸军政府例外。
也就是说,是否采用了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跟排在前十名和后十名的关系并不大。都是九个呀!特别是孟加拉国,也就是排在最后一名的国家,那可是绝对的全民大选、三权分立、新闻一点不控制的民主国家,全套制度照搬印度的。
Tim先生,看出来了吗?
我认为Tim先生最大的毛病在于概念混淆了。比如说这句话:“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跟其它民主制度一样,较之不民主的制度,更有力地惩治了腐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政府的清廉,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还值得反复探讨的论点了。”
我认为,这句话最大的毛病在于这个名字,“民主制度”和“不民主的制度”。这简直是瞎扯蛋。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并不一定是民主制度。什么叫民主制度呢?能够导致民主的制度叫做民主制度。不能导致民主就不叫做民主制度。比如说,西方的所谓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把好好的一个海地搞得一团糟,把好好的一个孟加拉国搞得一团糟,还自称“民主制度”,简直是放狗屁。
为了以正视听,我决定在我以后的文章里不再使用“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这一短语,而使用“狗屁的西方制度”这一短语代替。能够带来民主的社会的制度,我成为民主制度。跟民主与否没狗屁关系的西方所谓的三权分立的一套制度,我称之为“狗屁的西方制度”。
我希望“狗屁的西方制度”这一称谓在我们的学术讨论中成为通用的指代短语。我希望“狗屁”、“臭不要脸的”等词汇成为标准的在本论坛使用的学术词汇。
送交者: 土砖头
__我认为即使使用了“狗屁”,仍然可以是学术讨论――回复Adrain Tim先生
首先,我要把我的图片链接放在这里。
img.tianyablog.com/tianyaPhoto/personphoto/21/212744.jpg
然后,我把我的论点放在这里:
http://www.qglt.com/bbs/ReadFile?whichfile=557680&typeid=17
Adrian Tim先生对我的论点不赞同,认为我的这个结论是不对的。我认为他的这个观点是偏颇的。
他的回复是在这个地方: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10542483&strItem=no01&idArticle=104944&flag=1
在稍微后面一点。大家要注意找一找。
他的有两个地方引起了我的兴趣。Tim先生认为,因为我在论证中使用了“狗屁”这样的词语,所以我就不是学术讨论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认为即使使用了“狗屁”,我仍然是在学术讨论。我提倡在学术讨论中大力使用“狗匹”“臭不要脸的”这样的词语。
为什么呢?因为既然是学术讨论,用什么修辞色彩的词语就不重要了。关键是定量定性。比如说,“狗屁”这个词的定性就是否定。那么,我说,狗屁的西方“民主制度”,就是说我是否定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的。
当然,我也可以这样说,这个结论是“互相矛盾”,其实也就是在说,这个结论是“狗屁”结论。定性是对的嘛。或者,我们也可以在英文文献中频繁的看到这样的句子:This is a wrong story。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的这论文“狗屁不通”。我倒是觉得,文学创作中修辞很重要,但是些学术文章,定性比修辞重要。特别是跟我进行学术辩论,我鼓励大家使用“狗屁”、“臭不要脸的”、“挨千刀的”这样的学术词语。
另外一个引起我注意的东西是这句话:“最好的办法,奉劝你,还是不妨将在世界清廉政府国家的排名中,统计一下,最前十名或后十名中,各有多少是民主制度(包括三权分立民主制度的)国家及非民主制度国家?如果前十名国家中执行三权分立等民主制度国家所占比重不超过50%,而在后十名中反超过50%,那么用不着你 大骂什么“狗屁”,而其究竟还有什么优越性,必是不攻自破的了。”
那么,我决定就把排名前十名的国家和排名后十名的国家排列出来:
前十名:芬兰,冰岛,丹麦,新西兰,新加坡,瑞典,荷兰,奥地利,挪威,瑞士
后十名:肯尼亚,安哥拉,阿塞拜疆,喀麦隆,乔治亚群岛,塔吉克斯坦,缅甸,巴拉圭,海地,尼日利亚,孟加拉国。
前十名里头,有九个采用了西方所谓“民主制度”的国家。新加坡例外。
后十名里头,有九个采用了西方所谓“民主制度”的国家。缅甸军政府例外。
也就是说,是否采用了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跟排在前十名和后十名的关系并不大。都是九个呀!特别是孟加拉国,也就是排在最后一名的国家,那可是绝对的全民大选、三权分立、新闻一点不控制的民主国家,全套制度照搬印度的。
Tim先生,看出来了吗?
我认为Tim先生最大的毛病在于概念混淆了。比如说这句话:“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跟其它民主制度一样,较之不民主的制度,更有力地惩治了腐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政府的清廉,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还值得反复探讨的论点了。”
我认为,这句话最大的毛病在于这个名字,“民主制度”和“不民主的制度”。这简直是瞎扯蛋。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并不一定是民主制度。什么叫民主制度呢?能够导致民主的制度叫做民主制度。不能导致民主就不叫做民主制度。比如说,西方的所谓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把好好的一个海地搞得一团糟,把好好的一个孟加拉国搞得一团糟,还自称“民主制度”,简直是放狗屁。
为了以正视听,我决定在我以后的文章里不再使用“西方所谓的‘民主制度’”这一短语,而使用“狗屁的西方制度”这一短语代替。能够带来民主的社会的制度,我成为民主制度。跟民主与否没狗屁关系的西方所谓的三权分立的一套制度,我称之为“狗屁的西方制度”。
我希望“狗屁的西方制度”这一称谓在我们的学术讨论中成为通用的指代短语。我希望“狗屁”、“臭不要脸的”等词汇成为标准的在本论坛使用的学术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