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到7.31,免费!!我付钱,你住!全包!!原因就是那个叫**白水**的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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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fterGlow 发布


这好像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解释。在实际案例上,damage repairing和key and lock replacement都不是用rent deposit支付的,而是另外收取的,住过apartment的都知道。还有,你的example有误导,申请仲裁时按照lease来说,当月并非是最后一个月,只有在仲裁之后才能说是最后一个月,仲裁是发生在lease期内,而我们这里说的却是实实在在的lease最后一个月。请不要狡辩了,混淆视听。

我这里指的是在租约到期时发生的事情。因为在租约期间,房东会要求你付足压金,所以,你要另付钱。
另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假如白水或强生宝宝请求仲裁,那么,在仲裁没有结果之前 (仲裁要等几个月的),强生宝宝就要住在那儿,直等到仲裁结果之后(“只有在仲裁之后才能说是最后一个月”你语),再搬走,是吗?

许多人认为security deposit 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那是因为大多数房东用足了安省的政策,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security deposit。在lease到期后,没有纠纷的情况下,security deposit就顶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了。象我租的apartment, 我的security deposit是比房租低的,所以我还要在最后一个月补足差额。象在卑诗security deposit是不许超过半个月(或更短时期)的租金。那怎么能说security deposit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哪?

我在这里分析案例,只为兴趣。我不敢说我讲的都正确,但错了我会承认,我也长了知识。

在此声明,仅想用白水和强生宝宝的case 说明问题,并无他意。如有冒犯,敬请二位凉解。
 
最初由 乐天 发布


我这里指的是在租约到期时发生的事情。因为在租约期间,房东会要求你付足压金,所以,你要另付钱。
另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假如白水或强生宝宝请求仲裁,那么,在仲裁没有结果之前 (仲裁要等几个月的),强生宝宝就要住在那儿,直等到仲裁结果之后(“只有在仲裁之后才能说是最后一个月”你语),再搬走,是吗?

不是吧,如果tenant和和owner没有签fixed term lease的情况底下,签约当中又没有specify notice时间的话,就是month to month,tenant给60天notice就可以搬出,什么仲裁,那都是时后的事情.在这个case里很明显,tenant是要terminate lease的.

在这里提醒强生宝宝,如果你没有书面通知房东你要搬出,你要马上给书面通知
.

最初由 乐天 发布


许多人认为security deposit 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那是因为大多数房东用足了安省的政策,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security deposit。在lease到期后,没有纠纷的情况下,security deposit就顶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了。象我租的apartment, 我的security deposit是比房租低的,所以我还要在最后一个月补足差额。象在卑诗security deposit是不许超过半个月(或更短时期)的租金。那怎么能说security deposit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哪?

我在这里分析案例,只为兴趣。我不敢说我讲的都正确,但错了我会承认,我也长了知识。

在此声明,仅想用白水和强生宝宝的case 说明问题,并无他意。如有冒犯,敬请二位凉解。

不知道你要说明什么,如果security deposit=monthly rental,当然就不用补交.
 
希望大家在把自己房子租出去前学习一下法律也是不错的
毕竟这里是法制的国家
再说我们也不能当个法盲
希望斑竹有时间还是要开开班,给我上上课
谢谢
:)
 
最初由 乐天 发布


我这里指的是在租约到期时发生的事情。因为在租约期间,房东会要求你付足压金,所以,你要另付钱。
另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假如白水或强生宝宝请求仲裁,那么,在仲裁没有结果之前 (仲裁要等几个月的),强生宝宝就要住在那儿,直等到仲裁结果之后(“只有在仲裁之后才能说是最后一个月”你语),再搬走,是吗?

许多人认为security deposit 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那是因为大多数房东用足了安省的政策,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security deposit。在lease到期后,没有纠纷的情况下,security deposit就顶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了。象我租的apartment, 我的security deposit是比房租低的,所以我还要在最后一个月补足差额。象在卑诗security deposit是不许超过半个月(或更短时期)的租金。那怎么能说security deposit就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哪?

我在这里分析案例,只为兴趣。我不敢说我讲的都正确,但错了我会承认,我也长了知识。

在此声明,仅想用白水和强生宝宝的case 说明问题,并无他意。如有冒犯,敬请二位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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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由 人在天涯 在 Jul-05-04 23:41。我是指只有仲裁结束后才知道是否是最后一个月,否则的话,lease仍然有效,并未结束。在这个案子中,强生宝宝给出了30天的notice而且在搬入时已经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和与最后一个月房租相等的rent deposit,而此案房东白水以一个挂钟的螺丝洞为由,克扣rent deposit,无理拒绝sublet。尤其是第二个subtenant,法律规定,subtenant享有和tenant一切相等的权利,所以他根本没有权利让人家换房间。况且我想没有哪位因为一个螺丝钉洞而被minto或者别的rental company罚款的吧?难道白水没有故意刁难的嫌疑么?
 
最初由 小狗宝宝 发布
希望大家在把自己房子租出去前学习一下法律也是不错的
毕竟这里是法制的国家
再说我们也不能当个法盲
希望斑竹有时间还是要开开班,给我上上课
谢谢
:)
还是让AfterGlow 开吧
不过我在想我能做些什么来让大家以后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最初由 人在天涯 发布


不是吧,如果tenant和和owner没有签fixed term lease的情况底下,签约当中又没有specify notice时间的话,就是month to month,tenant给60天notice就可以搬出,什么仲裁,那都是时后的事情.在这个case里很明显,tenant是要terminate lease的.

在这里提醒强生宝宝,如果你没有书面通知房东你要搬出,你要马上给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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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要说明什么,如果security deposit=monthly rental,当然就不用补交.

版主好像没有搞清这个case. 现解释一下:
1. 强生宝宝租了白水的房,付了first and last. 双方好像没lease. “可能“讲好要住3个月 (6月到8月)。
2. 强生宝宝住了大概不到一个月,不想住了。想sublet余下的period. 双方没有协商好,产生纠纷。
版主替强生宝宝出的主意,我想强生宝宝会晕。

我在此发贴,只是想让大家明白一些法规,以便保护自己。你看afterglow 的贴子:
1. “第二,租房收取订金并不是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可以说是illegal的”。

最初由 AfterGlow 发布
我觉得白水你不要以为懂一点加拿大法律就可以断章取义,第一,你在这里单方面公开你和强生宝宝的悄悄话已经违反了加拿大法律。第二,租房收取订金并不是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可以说是illegal的。第三,墙上打洞,请问你有没有拿出过书面的文件定义过墙上打洞,怎么样才算是洞?难道图钉钉一张纸也算是洞?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觉得你不用拿这种模糊的概念来这里招摇,除非你有详细的文件定义过,而且给房客看过并签名,或者张贴在显眼的地方并且确保房客可以看到,否则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既然你经过商,你也应该知道不平等的合同是可以被认作为无效合同的,所以你未必在法律上就能占到一个理字,不用动不动搬出法律。更何况,你的有些无礼的身体接触是可以被认作为性骚扰甚至是带有攻击性的在特定的环境和时间下,我想你在这里对加国的法律应该非常了解,法律对于妇女儿童的保护是第一的。看强生宝宝的财力,要是想请个律师和你闹大,你未必能吃得了兜着走。既然你口口声声说你是一个中国人,那好,我告诉你,中国人是人情第一,不要在收钱的时候忘记自己是中国人。有的商量,大家得好,没得商量,未必大家都有好果子,鱼死网破没有什么意思。

2.

quote:

最初由 强生宝宝 发布
那个所谓的墙上的洞,根本不过是个小螺丝钉(那种挂在墙上红色的星型的灯,总共3个固定口,我只拧了一个螺丝进去)他跟我说100加币一个洞,在他眼里,加币真的好不值钱。或许人家是房东,有钱, 不把钱当钱,我们当学生的,如果跟家里说100加币,600多人民币不过赔一个小螺丝眼,真的不知道爸爸妈妈会怎么骂我!

最初由 AfterGlow 发布


其实呢,维修费用原来就应该是房东的。你们又没有订过合同,甚至口头协议,他就不可以对你收费。他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费,第一,有双方签字的合同中列明维修范围和每一项的费用;第二,在你搬入之前(physically)已经告知你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你搬入之后所新产生的terms都是无效的。
AfterGlow 认为1)租房收取订金非法2)双方没有定过合同,所以在墙上订过钉子,维修费用应该是房东的。

我告诉他1)租房可以收取订金2)在墙上订钉子,维修费用应该是房客付的。然后,AfterGlow 改口讲:

QUOTE]最初由 AfterGlow 发布


我之所以说此案是illegal是因为,楼主已经付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deposite, landlord没有权利要求楼主再付最后一个月的房租。相应的法律条文如下:
A landlord shall apply a rent deposit that a tenant has paid to the landlord or to a former landlord in payment of the rent for the last rent period before the tenancy terminates.
另外,in terms of rent deposite,landlord必须支付6%的年息
还有,房东只允许在早八点到晚八点进入房间,等等。
A landlord shall not arbitrarily or unreasonably withhold consent to the sublet of a rental unit to a potential subtenant.
根据此条,房东也不可以主观拒绝subtenant。从法律上看,这个landlord的诸多作法与法条相违背,而且比较苛刻。
[/QUOTE]

所以,我又告诉他security deposit 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是两码事。再说一遍:security deposit 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是两码事。security deposit 可以用于顶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最初由 AfterGlow 发布


你始终在混淆概念,张冠李戴。我是指只有仲裁结束后才知道是否是最后一个月,否则的话,lease仍然有效,并未结束。在这个案子中,强生宝宝给出了30天的notice而且在搬入时已经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和与最后一个月房租相等的rent deposit,而此案房东白水以一个挂钟的螺丝洞为由,克扣rent deposit,无理拒绝sublet。尤其是第二个subtenant,法律规定,subtenant享有和tenant一切相等的权利,所以他根本没有权利让人家换房间。况且我想没有哪位因为一个螺丝钉洞而被minto或者别的rental company罚款的吧?难道白水没有故意刁难的嫌疑么?

我没有评价谁对谁错,因为我不了解事实的真相。在这里请你看一下你我前后的贴子,你就应该明白谁更公平、更合理、更正确。
可能区别就在于我是分析案例,你是Judge.
 
给乐天

那么让我们看看你自己说的话吧。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一下安省的法规Tenant Protection Act. 不要段章取义误导他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和定金(Deposit)是两码事,The Act规定在房客搬走以后14天内,Landlord必须归还房客的定金和利息.

你先口口声声说Act规定房客搬走后14天,Landlord必须归还房客定金和利息,而Act明明规定deposit必须归还before terminal

其次我一开始混淆了,以为付了两个月的订金,我想在prince of wales住过的朋友应该知道如果没有担保,rental company会让你支付最后两个月的订金,而这个是illegal的。所以搞错了。错就是错,起码我认,而你呢?说是分析这个case,而在这个case中,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就是rent deposit,而你却在这个问题上又撇开事实,片面的说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和订金是两件事情,为自己的错误强辩。Act说的很清楚,当rent deposit等同于月租的时候,就是做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你不要片面的混淆概念。我现在就问,在这个case中,rent deposit是不是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最后编辑由 人在天涯 在 Jul-05-04 23:42
 
乐天和afterglow两位还是请就法律论法律
其它的东西都很难说,见仁见智,看客自有分晓.
 
其实很简单明了一件事

最他妈烦的就是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

还是个爷们不?

就租房子这点事,就乱扣撤法律,别人房东房客怎么做,你们就按大规矩怎么做被
意思是,以后租房子前先去学法律被?真他妈恶心
 
不管怎么样,上次去白水家看房,被他说租房条例就说了有1个小时,
他的规矩还真多,
如果我住那我会闷死的~~~
 
论坛上的小C曾经为一纠纷的圆满解决受到过表扬.不过,你们?的事,闹成这样,小C也帮不了了.
 
最初由 CARLSBERG 发布
论坛上的小C曾经为一纠纷的圆满解决受到过表扬.不过,你们?的事,闹成这样,小C也帮不了了.实在不行的话,打官司去吧...
:)

什么纠纷? 我怎么不知道?能不能连接一下?小C的贴子很多:)
 
最初由 花开花落 发布
:)

什么纠纷? 我怎么不知道?能不能连接一下?小C的贴子很多:)

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为了顾及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我(前身是小C)不想再提了(要想看的话,你自己去找吧).
只是觉得论坛上这类的纠纷太多了,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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