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控“绿色台商”违反宪法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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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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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北京消息,中国官方媒体今天再次抨击“绿色台商”,并引用中国宪法导言说,这些支持台湾独立的台商,已经触犯了中国的宪法。媒体文章也抨击那些支持陈水扁和民进党当选的台商。

“绿色台商”一般指支持台湾独立的台湾商人。中国官方在5月24日说,中国不欢迎在大陆赚钱又支持台商的人,而上星期五中国官方则表示,对于在大陆赚钱又支持台独,是“绝对不允许的”。

今天的中国日报发表文章炮轰投票支持陈水扁和民进党当选的台商。

文章说:“这些台商的支持,在帮助陈水扁和主张独立的民进党赢得总统大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严峻的形势,威胁了大陆推进统一的努力,促使北京在5月24日发出了更严厉的警告。”

中国日报文章也引述台湾事务学者则表示,在大陆经商的支持台独的台商已经触犯了中国的宪法和刑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朱雷(音)说,台湾投资者在大陆参与台独活动,是非法的。

中国宪法导言指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实现祖国统一的伟大人物,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崇高职责。”

同时,中国刑法103条和113条也规定了“煽动分裂,破坏统一”的罪名。

朱雷说:“所以少数商人,不论是大陆居民还是台湾居民,支持台湾独立,从事分裂主义活动,他们的行为就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必须严格禁止”。

而另外一名学者,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学者徐博东则建议,对支持台独的台商实行严厉的制裁。

他说,一些赞成统一的台商也呼吁要惩罚支持台独的台商。

“我们要动员所有资源,包括经济措施,打击台独势力,”徐博东说。

中国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过,为了实现统一,中国官方已经将这个关系表述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

分析人士认为,这篇题为“不欢迎支持台独的投资者”的文章,首次提出要援引宪法和刑法,对“绿色台商”展开法律行动,是两岸关系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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