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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交往最基本的就是信用,不论口头上的或者书面的,难道事事落纸面,否则就反悔么?
说过的话就应该算数,否则和放屁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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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着上天入地的,我是有没做到的,但我没说那是对的啊.至少我会努力去做的,即使做错了也会老老实实承认做错了,而不是抵赖说"没写纸上不算数"这种屁话.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别人说话不算数, 就和放屁没分别。高喊信誉重于生命, 恨不得人家自裁来谢罪。自己说话不算数, 认个错, 还是将自己打扮成乖乖孩子。而且, 勇于认错,崇高得紧。反正到底认错没认错,咱也不知道。
总之,这就是你们这些满口人道、诚信人的德性。对人严, 对己宽。
我只看到两个字: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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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认错,到不一定崇高,但是你这种做错事还铁嘴钢牙,叫做可耻.说别人提倡信誉虚伪,就更加可耻.
别人自己认没认错,双方当事人知道就行了,用不着非让你知道.你又不是毛主席,用的着向你请示汇报麽.再说你这种不讲信用的人,别人说了你肯定不信.
象你这种把信誉看的和放屁没分别的人,有什么资格谈信誉是不是重于生命,笑话.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我上面的那段话, 是针对你前面的两段话(也见上面)做了比较后的分析和评论。现在来看看你是怎么反驳的。
首先, 你说“你这种做错事还铁嘴钢牙”就是张冠李戴,因为我本人不是这次事件的任何一方;其次, 我没有说“别人提倡信誉虚伪”, 我是说你们“对人严, 对己宽”的态度虚伪。你因为看不懂文字, 骂了我两次可耻, 而且后面一次还是“更加可耻”;其三, 我说“到底认错没认错,咱也不知道”, 这是个简单的事实陈述。我没有责怪人不让我知道的意思。你又望文生义, 说什么“你又不是毛主席”,并毫无根据地推出我是“这种不讲信用的人”;其四, 你还无中生有地指责我是“把信誉看的和放屁没分别的人”。
我那段文字一共不到140个字,但你的反驳完全文不对题。这说明你没有看懂其中任何一句。象你这种缺乏基本文字解读能力的人,居然也在这煞有介事地大谈人道、诚信,也在用着你那种浅薄的所谓“正义感”,肆意指责、辱骂、中伤那些凭你的智力根本无法企及的人们。
我建议,以后坛规里应该增加这样一条:智商在40以下者,不要参与讨论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对了, 加拿大有没有反智力歧视法?
最初由 bbj 发布
请问你在哪看到我,我们对人严,对己宽了?如果我认为她在这件事上做的不对,要求她至少向楼主道歉,算"对人严"么?我如果自己做错事,向人家道歉,怎么就算"对己宽"了?
我在前面一直说人应该守信,即使是口头上的.而你讲的是,只要没写纸上就不算,从这点上就很难让人相信你是守信用的人,冤枉你么?
你说"到底认错没认错,咱也不知道"是陈述,我说没必要想向你"请示汇报",也是陈述.
"毫无根据地推出我是"这种不讲信用的人"".根据就是你说的"没写纸上就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