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瞒天过海参加高考 总分518分上大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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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oldier 发布


你搞错了,学校不可能保证保释或假释的犯人不重新犯罪,就象学校不可能保证以前没犯过罪的人不开始犯罪。

你如果在中国或加拿大社会,被罪犯(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伤害了,你会就此告中国或加拿大政府吗?对于学校,也是同样的道理,学校只是缩小的社会。


没有犯过罪的人和犯过罪的人的社会信任度还是不一样的。所以警方在侦破社会上发生的大多数案件时,肯定要先排除刑满释放,保释或假释的犯人。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有重犯的可能性,而且实际情况也是这样。

把保释或假释的犯人招到正规大学这样一些特殊小社会里是不妥的。学校需要有一个相对净化的环境和风气。而且学校里的学生大部分都缺少社会经验和防护意识。出于既要对学生及其学业负责也要对学生的父母负责的目的,学校是不应该把保释或假释的犯人招进来的。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也是想起到遏制犯罪的目的的。否则会有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而不必顾虑不能上大学。

但成人学校是可以招收保释或假释的犯人的。因为毕竟要给那些人重新做人的机会。

另外我记得在北美找工作,有一些公司或政府部门是要求有无犯罪纪录的。这客观上也是想达到遏制犯罪的目的。
 
最初由 Xterra 发布


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即便是服刑期内的罪犯,这是宪法赋予的。即使死刑犯,我们也只是听到“剥夺xxx的政治权利终身”这类判决,也从来没有过“剥夺xxx的受教育权利终身”之类的话。至于他在外地上学,他确实应该向公安局注册的。但是这却与教育系统毫无关系,而这名记者的批评的重点正是在教育系统。我坚决保留这名记者是法盲的看法。中国的规定很多,很多都与宪法抵触,如交规等。只是可怜的国人没有得到公平判决的机会。在法制国家,因为个案而修正法律的事情比比皆是,美国甚至用类似的个案作为判决依据。
这哥们被遣返家乡也是正确的。可以确保他在当地公安的监督之下。至于教育问题有待改进,楼上那个人说可以像加拿大那样把犯人交给学校监管,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最初由 soldier 发布


不是我有想象力,文章说了: "梅云是如何隐瞒犯罪事实并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过层层政审,从而堂而皇之跨进了高等学府大门呢?"

也就是说,那个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的家伙,肯定要被”政审” 剥夺受教育权了。




我赞成该作者的观点,至少中国不是一个法制的国家,很多封建意识仍然
根深蒂固地存在大多数人的脑中,要实现真正的民主,人权,平等自由,不是
一代两代人能改变的。很多国人凭着各种传媒或几件西方的丑闻来评判中西方
民主,人权的差距,殊不知你的很多人的基本权力没有得到承认和尊重,普遍地
受到或多或少的权力和旧思想的奴役,甚至你没有意识到。因为你从没有体验它
在另一个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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