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卖淫合法来防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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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第六版------进入》》》http://www.cqcb.com/gb/map/2006-03/10/content_914152.htm

2006-03-10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10日消息 昨天下午,来自黑龙江的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将卖淫嫖娼合法化,以便于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

  记者:您的建议可谓惊世骇俗,是吗?


  迟夙生:我争取了3年,终于游说了30多个代表签名支持这个议案。因为考虑到这一议案对传统伦理道德可能造成的冲击,签名支持的人大代表都比较谨慎。后来考虑到实在太敏感,于是由议案转为建议。

  记者:具体怎么操作呢?


  迟夙生:我的具体建议是,删除《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中关于“组织他们
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三百五十九条
,将“引诱、客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
许可”四字。亦即,在卖淫合法化之后,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客留
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


  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中,增加“未持有效健康证或不在指定场所
卖淫、嫖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记者:您估计采纳的可能性大吗?

  迟夙生: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还没有明确发表意见。
 
其实现在国内遍地都是卖淫的小姐已经是个事实了.迟夙生不过是那个揭穿皇帝新衣的那个男童罢了.
 
跟当初那个按照公里数来收油费一样 ... 等着被f吧
 
看看加拿大卖淫合法化的争论
http://comefromchina.com/newbbs/showthread.php?s=&forumid=95&threadid=454860

对比:
中国社会上总有人,包括一些学者,都主张卖淫合法,加拿大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但是加拿大人是怎么来看待合法问题呢?

从以下的新闻可以看到,反对合法化的加拿大人主要认为是 “合法化”并不能保证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所以,我们可以问一句,在中国主张卖淫合法化的学者们,其出发点何在?考虑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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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卖淫不违法 勾搭他人性交易不合法

万维读者网 2006年03月05日 02:15 PM

据世界日报编译朱荣报道,在加拿大卖淫并不违法,只是勾搭他人进行性交易solicitation)不合法。面对全国不断扩大的性工业,加拿大人普遍关注新的保守党政府是否有所作为。但联邦司法部长陶斯(Vic Toews)昨日表示,他无意改变目前的卖淫条例。


陶斯不支持妓院或卖淫合法化,他担心此举促使有组织犯罪集团堂堂皇皇进军性工业。

今年联邦大选前,众议院一个跨党委员会正在研究加拿大的卖淫条例,他们已完成全国巡回听证,报告草稿亦已底定。据悉,大部分委员认为,把勾搭和经营窑子除罪化,可更有效保障性工作者权益。

然而,陶斯告诉媒体,他不打算修订现行的条例。他说,他认为现存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卖淫合法化能保护妇孺,事实上,女性强烈反对卖淫合法化。

陶斯说,一些年仅11岁的儿童被诱拐从事性交易,放宽卖淫条例并不能保障他们。

支持卖淫合法化的新民主党国会议员戴慧思说,保守党政府必须继续完成报告,然后提交报告在众议院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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