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声称加移民部已接受中国不判其死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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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声称加移民部已接受中国不判其死刑承诺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本报讯(记者谢来)28日上午,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温尼辟市联邦法院开庭,就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接受遣返前的最后风险评估进行聆讯。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他已经代表当事人提出将进行风险评估的机构由移民部转为联邦法院。

在28日上午的聆讯中,赖昌星本人并没有出庭,而是由律师马塔斯提出要求更换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机构的要求。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的上诉后,此案就进入遣返前的最后风险评估程序,应由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做出评估,决定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国是否将面临风险。

但赖昌星此次则提出,要求法院更换评估机构,其理由是移民部进行风险评估并不适当,因为该政府机构已经接受了中国政府不判处其死刑的承诺,已经带有立场。马塔斯说:“目前,我们期望将评估机构由移民部转到持有独立立场的联邦法院。”

马塔斯还表示,温尼辟的联邦法院将在29日对赖昌星遣返案的一个附属案件进行聆讯,届时也将由他代理出庭。之后法院在近期不会对此案进行审理。他表示,法庭会在一个月之后就是否同意更换风险评估机构做出决定,但尚不知道下一次开庭是什么时候。

http://news.163.com/06/0330/04/2DEEF56P0001124T.html
 
专家称引渡赖昌星进入最后程序 三五月内结束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新京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前部长助理、国际刑警组织名誉副主席朱恩涛近日表示,赖昌星在加拿大避难绝不可能,加拿大正在对其进行遣返前的最后程序――风险评估,这个程序大概在三五个月内结束。“肯定要抓回赖昌星”,他对此持乐观态度。

2001年11月,中美签署了司法合作协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朱恩涛表示,虽然我国和美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但美国司法部已对二许起诉,“审判后判决了,就意味着会递解或遣返回来”。




朱恩涛说,自己一直从事国际刑警工作,所以被百姓问得最多的是如何把贪官从国外抓回来。由于我国目前只与19个国家有引渡协议,因此引渡逃犯回国有困难。不过,他指出,我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是个积极因素,只要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辑令,181个成员国就要协助其他成员国抓捕逃犯。但是他也强调,其他成员国抓捕之后是否审判、递解,这些问题还需要解决。

朱恩涛说,根据双方协定,中国和加拿大以及国际刑警组织有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过去从海外通缉抓回一批外逃贪官,如1995年从美国抓回银行系统一位外逃的处长等。1998年以来,中国已从海外抓回外逃贪官230多人,目前仍有1000多人逍遥海外。

http://news.163.com/06/0305/11/2BESFMO10001124S.html
 
司法有独立性,政府无权承诺不判死刑,一切按法律,够死刑否,按律法定
 
判他死刑太轻了,以后让他生不如死,他倒还挺兴奋,可能是在这边待的太久了。
 
最初由 zhensheng 发布
司法有独立性,政府无权承诺不判死刑,一切按法律,够死刑否,按律法定
如果法律赋予政府决定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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