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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在要离开加拿大的前60天内(按机票时间往回数60天)买回国的东西可以申请退税。但是只能退一个税,100块钱的东西才能退7块。而且不保证所有商品都可以退,但是大部分可以的。
具体要求和方法如下:
1 保留好买东西的收据,每张收据的总数不得少于CAD$50, 至少要有4张。
2 去大MALL(如Pacific Ceter, Richmond Center)或者机场拿一份退税的表格填好,你自己的地址写一个中国的地址,不要写温哥华的。
3 走的当天拿着你要退税的东西(最好拿着,虽然不见得都检查,但是会抽查,他们的目的是要你买的东西都带出加拿大,并且不再带回来)和所有要退税的收据,去机场的OFFICE盖章。具体地点在办理去美国登机的对面,有一个窗口。
4 回国后,从中国再把表格和盖过章的收据一起邮给加拿大政府退税部门(表格内有地址),就可以了。
政府会邮支票到你写的中国的地址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