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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一本加拿大护照”
1。“如今儿子已经上大学,女儿在读高中”, 那么他的儿子应该是20岁,女儿应该是16岁。2006 - 16 = 1990,他的女儿应该是1990年出生的。而且他是在有了加拿大护照以后才生的女儿,往前推算一年是1989拿到的护照。按照3+1年申请加拿大公民算,他应该至少是在1985年移民的,移民申请则是1980年到1983年之间递交的。2006-1985=21年,也就是说阿泉已经移民21年了,与文中所说的“移民加拿大已经十几年了”不符。这只能说明阿泉在他女儿超生的问题上撒了谎,或者作者故意隐瞒了真相。
阿泉可能是20岁结婚的,而且没有上过大学,文中说“几十年的辛勤工作”,如果按他结婚后在国内曾经工作了两三年算的话,那么他现在应该是44岁。
2。文中说“几十年的辛勤工作,不但保证了基本生活,而且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两部车”。夫妻俩人都是在餐馆工作,除非他们继承了巨额遗产或者是中了奖券了,否则房子和车子都应该是分期付款买的。这种借贷消费在加拿大和美国没有什么希奇的。但对于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不得不到餐馆打工的作者来说,加拿大福利好像没有光顾到他或她本人。
3。关于外汇券的问题,外汇券是中国银行于1980年4月1日发行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可与外币兑换的特殊人民币凭证,1995年1月1日停止使用。因为当时中国的外汇储备十分有限,需要用到外汇的单位也比较多。具体规定请参考以下外汇管理制度。阿泉拿着加拿大护照在中国友谊商店使用外汇券购物是以华侨的身份消费的。普通中国公民可以通过亲友(华侨身份)或者从其它地方换得的外汇券到友谊商店消费。从这一点看该文章的作者很可能是港澳台地区的人士。
实行外汇留成制度
为改革统收统支的外汇分配制度,调动创汇单位的积极性,扩大外汇收入,改进外汇资源分配,从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在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实行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留成,区别不同情况,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要的物资进口。外汇留成的对象和比例由国家规定。留成外汇的用途须符合国家规定,有留成外汇的单位如本身不需用外汇,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卖给需用外汇的单位使用。留成外汇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外汇相应逐步减少。
外汇兑换券的发行和管理
为了便利旅客,防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和套汇、套购物资,1980年4月1日起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外汇券以人民币为面额。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使领馆、代表团人员可以用外汇按银行外汇牌价兑换成外汇券并须用外汇券在旅馆、饭店、指定的商店、飞机场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未用完的外汇券可以携带出境,也可以在不超过原兑换数额的50%以内兑回外汇。收取外汇券的单位须经外汇局批准,并须把收入的外汇券存入银行,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收券单位把外汇券兑换给银行的,可以按规定给予外汇留成。
4。从作者的联想可以看出他或她是贩卖大力丸的或者是深受大力丸其害的。国内开放房地产买卖市场和买房信贷也不过近几年的事情,以前国内消费基本上是现金交易,而能够现金交易买房买车的毕竟是少数。在加拿大或者美国如果人们是现金交易买房买车,那么房地产市场怎们能够火得起来呢?作者经常混淆一些概念,看上去似是而非,实际上传递误导人的信息。
阿泉在中国务农或者在餐馆帮忙就一定会“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吗?不是的。作者是希望阿泉在中国挣和在加拿大一样多的钱,买和加拿大一样贵的房子和车子。那么汇率呢?作者显然认为世界已经大同了,汇率已经消失了。
农民工的问题,工资被拖欠是企业主或者包工头所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为富不仁,他们宁肯拖欠也不愿意按时付工钱,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作者说“阿泉的经历很典型,它也许会使人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中国的人权问题。在加拿大,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劳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打造美满的生活、受到人们的尊重、并拥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但不知这“受到人们的尊重、并拥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一说从何而来?请作者或者楼主解释一二。
1。“如今儿子已经上大学,女儿在读高中”, 那么他的儿子应该是20岁,女儿应该是16岁。2006 - 16 = 1990,他的女儿应该是1990年出生的。而且他是在有了加拿大护照以后才生的女儿,往前推算一年是1989拿到的护照。按照3+1年申请加拿大公民算,他应该至少是在1985年移民的,移民申请则是1980年到1983年之间递交的。2006-1985=21年,也就是说阿泉已经移民21年了,与文中所说的“移民加拿大已经十几年了”不符。这只能说明阿泉在他女儿超生的问题上撒了谎,或者作者故意隐瞒了真相。
阿泉可能是20岁结婚的,而且没有上过大学,文中说“几十年的辛勤工作”,如果按他结婚后在国内曾经工作了两三年算的话,那么他现在应该是44岁。
2。文中说“几十年的辛勤工作,不但保证了基本生活,而且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两部车”。夫妻俩人都是在餐馆工作,除非他们继承了巨额遗产或者是中了奖券了,否则房子和车子都应该是分期付款买的。这种借贷消费在加拿大和美国没有什么希奇的。但对于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不得不到餐馆打工的作者来说,加拿大福利好像没有光顾到他或她本人。
3。关于外汇券的问题,外汇券是中国银行于1980年4月1日发行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可与外币兑换的特殊人民币凭证,1995年1月1日停止使用。因为当时中国的外汇储备十分有限,需要用到外汇的单位也比较多。具体规定请参考以下外汇管理制度。阿泉拿着加拿大护照在中国友谊商店使用外汇券购物是以华侨的身份消费的。普通中国公民可以通过亲友(华侨身份)或者从其它地方换得的外汇券到友谊商店消费。从这一点看该文章的作者很可能是港澳台地区的人士。
实行外汇留成制度
为改革统收统支的外汇分配制度,调动创汇单位的积极性,扩大外汇收入,改进外汇资源分配,从1979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办法。在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实行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留成,区别不同情况,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要的物资进口。外汇留成的对象和比例由国家规定。留成外汇的用途须符合国家规定,有留成外汇的单位如本身不需用外汇,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卖给需用外汇的单位使用。留成外汇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外汇相应逐步减少。
外汇兑换券的发行和管理
为了便利旅客,防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和套汇、套购物资,1980年4月1日起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外汇券以人民币为面额。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使领馆、代表团人员可以用外汇按银行外汇牌价兑换成外汇券并须用外汇券在旅馆、饭店、指定的商店、飞机场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未用完的外汇券可以携带出境,也可以在不超过原兑换数额的50%以内兑回外汇。收取外汇券的单位须经外汇局批准,并须把收入的外汇券存入银行,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收券单位把外汇券兑换给银行的,可以按规定给予外汇留成。
4。从作者的联想可以看出他或她是贩卖大力丸的或者是深受大力丸其害的。国内开放房地产买卖市场和买房信贷也不过近几年的事情,以前国内消费基本上是现金交易,而能够现金交易买房买车的毕竟是少数。在加拿大或者美国如果人们是现金交易买房买车,那么房地产市场怎们能够火得起来呢?作者经常混淆一些概念,看上去似是而非,实际上传递误导人的信息。
阿泉在中国务农或者在餐馆帮忙就一定会“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吗?不是的。作者是希望阿泉在中国挣和在加拿大一样多的钱,买和加拿大一样贵的房子和车子。那么汇率呢?作者显然认为世界已经大同了,汇率已经消失了。
农民工的问题,工资被拖欠是企业主或者包工头所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为富不仁,他们宁肯拖欠也不愿意按时付工钱,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作者说“阿泉的经历很典型,它也许会使人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中国的人权问题。在加拿大,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劳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打造美满的生活、受到人们的尊重、并拥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但不知这“受到人们的尊重、并拥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一说从何而来?请作者或者楼主解释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