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个关于房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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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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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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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请问下这里加拿大的法律,我和我的朋友住在一室一厅,是他签的房子,我只是交房租给他,从今年9月份开始的,如果我想搬出去,是否提前2个月或者是1个月的通知?但是我12月初的时候已经告诉他我1月份要搬,可是他说必须提前2个月,然后我说可以给他1月份的房租,但是我1月份一定要走,请问我这样做是否合法?但是他还是很不情愿,我担心到时候他又说出其他的法律问题或者其他条件来限制我不走,请问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给了房租,住不住是你的自由~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人情上的问题。。涉及不到法律。。。><
 
其实这是有争议的问题,既可以说是人情,也可以说存在租房关系。
比如说如果打关司就分得细,但是一般你们不会去打关司,就去一些调解的的方粗分,cfc也算一种,那实际上你们的租房关系存在。无论法律上是否存在,在大家眼里这种关系是存在的,就像同居一年自然成夫妻一样。
估计楼主的房东也是个留学生,楼上你们这样出主意是坑害了他,人家就不上网了?说不定还是你朋友呢。

那么,他说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是对的。而且你必须在两个月之前提出。12月初说的话,就必须等2月底才能搬。
我知道这样会给楼主造成很大麻烦,但是谁都没有签合同就想走就走,这个市场就乱了,以后签私人的房子也必须有lease了。

按严格的法律说,楼主的房东根本不应该把房子租给他,如果在公司那里没报备,楼主是可以拍拍pp就走的,但是以后别让他再遇见你。这是个考验人品的时刻。
 
最初由 乌鸦乌鸦 发布

那么,他说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是对的。而且你必须在两个月之前提出。12月初说的话,就必须等2月底才能搬。
我知道这样会给楼主造成很大麻烦,但是谁都没有签合同就想走就走,这个市场就乱了,以后签私人的房子也必须有lease了。


12月初说的话 一月底就可以=搬家了 怎么成了2月底了?
 
最初由 V 汪汪 V 汪汪 发布


12月初说的话 一月底就可以=搬家了 怎么成了2月底了?
因为一般来说,退房的时候是按整月的,也就是说,如果12月2日说了,不能在2月2日搬走,要等到月底才可以。
要是12月1日说还能通融一下。
以前是30天notice,现在安省都变成2个月了。但是,这些都是楼主想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而且貌似没人会逼楼主遵守规则。
 
应该是1月底可以搬。好像是安省的规定吧。但是楼主你可以和你的房东商量一下,估计是因为你突然说要走他没有心理准备,现在房客也不好找。你慢慢和他说说,能少收一点就少收一点儿。毕竟都是来上学的,大家互相体谅一下。
当然楼主要是有钱给的话,给他到一月底的房租,你想什么时候走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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