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撤宵禁令享自由身可随时外出赖昌星打算四围走 传现身卡加利会女友

沙河粉

新手上路
注册
2005-06-03
消息
557
荣誉分数
15
声望点数
0
撤宵禁令享自由身 可随时外出 赖昌星打算四围走 传现身卡加利会女友
2007年5月3日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070503/taa1.htm

【明报温哥华专讯】中国最想引渡的人、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 在加国过了7年严谨的宵禁生活后,最近终于得到大解脱,他成功得到移民及难民局同意,将所有的宵禁条件解除, 现在除了每周三需要花1至2分钟向温哥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报到外,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自在,不必再担心夜不归家,会违反宵禁规定而再被逮捕。

根据消息,赖昌星宵禁解除后,一度出现在卡加利华埠,在当地引起一阵骚动。 过去即有传闻指赖昌星的「女友」蔡玲玲,来到加拿大后就居住在卡加利, 因此赖昌星的卡加利之行,尽管令人意外,但仍算是有机可循。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资料上,将蔡玲玲、及她与蔡玲玲97年同居时所生的儿子赖文东, 列为家庭成员。

另外,赖昌星在获得24小时可自由外出之前,事实上还发生不少波折, 在移民及难民局宣布取消他宵禁的决定前2小时,当时是4月19日上午11时半,距离可外出时间开始还有半小时, 赖昌星走到住家附近的洛逊街 (Robson St.) 伦敦药房 (London Drugs),购买过敏药 Claritin 及药水胶布 (Band-Aids) 时, 被碰到他的警察逮捕,理由是他违反了宵禁规定。

当天下午2时半,移民及难民局的审裁员就发出的决定,撤销赖的所有宵禁条件, 容许他24小时自由出入,也撤销他不能离开卑诗的规定。

赖昌星只是坐了一天牢,隔天拘留聆讯后,出现峰回路转,被移民及难民局释放。 根据接近赖昌星的人士说,自从知道被还给自由之身,赖昌星可说喜出望外, 且在过去6年半,只在温哥华附近转来转去的赖,迫不及待的想到各处走走。

赖昌星在温尼辟的律师马塔斯 (David Matas) 说, 他为赖昌星终于争取到每天24小时可随时外出的规定感到高兴。马塔斯称,除了需要报到之外,赖昌星的行动像其他所有加拿大人一样的自由, 不必再受限于只能于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报备过的住址居住。赖昌星照规定必须于每周三上午8时半至下午3时半报到,昨日是他例行报到的时间。

赖昌星在4月5日赢了官司,联邦法院同意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上诉申请, 指移民部缺乏具体证据确保赖昌星回到中国不会遭到虐待。

4月12日,赖昌星向移民及难民局提出撤销宵禁令的申请。

赖昌星是透过律师 A. Huzel 提出的申请理由是,即使赖昌星申请难民失败、 上诉亦失败、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也失败的那段期间, 赖昌星仍然严谨遵守宵禁外出的规定,丝毫不敢马虎,更说明赖昌星一心想守法, 并不想违反规定,潜入地下的态度。

加上赖昌星赢了官司,在短期内都不会被遣返,因此如果继续维持宵禁规定, 有违反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之嫌。

赖一直遵守宵禁令证没潜逃企图

移民及难民局移民部门加西主管林厄姆 (Frderick L.Ringham) 在4月19日同意接受赖昌星申请,取消他每天只能在中午12时至晚间9时半外出, 其余时间必须待在赖所居住寓所的宵禁规定,原因是从2005年8月以来,赖昌星一直遵守宵禁规定,即使在去年6月他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绝, 面临随时被遣返,赖昌星一样每天准时在中午过后才外出,且一定在宵禁时间开始即晚上9时半前即赶回住所,一天不例外,林厄姆因此同意, 赖昌星并不像移民部方面担心,一放宽他宵禁即有潜逃可能。

赖昌星申请取消宵禁获准,但其他包括不能接近赌场、不能与大圈帮分子来往, 手机必须开机,随时接听来电,若换住所必须事前通知的规定均照旧,此外, 赖昌星于2005年违反宵禁被逮捕后来被释放时,改提7万元的担保金,仍然照旧, 并未改变。
 
[转贴] 「10人组」秘密监视7天 赖昌星生活奢华行动

「10人组」秘密监视7天 赖昌星生活奢华行动诡异
2007年5月3日

http://www.mingpaotor.com/htm/News/20070503/taa2.htm

根据移民及难民局4月20日的拘留聆讯记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官员在庭上作供时,形容赖昌星「生活奢华」,他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及一部值15万的黑色宝马代步, 每天都要上高级餐厅吃饭。此外,赖昌星日常往来人士众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钱人,他们开的车不是平治、宝马就是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官员又发现赖昌星「行动诡异」,多次把车没有熄火就停在后巷, 期间还有很多人上上下下他的车。

移民执法官员沙普卡 (Cheryl Shapka) 供称,当局对赖昌星行踪留意起来, 是因为在今年2月1日,发现他开一辆林肯房车,但移民部纪录上没有, 及后发现该部林肯的注册车主为一名女性,而赖昌星则是主要的驾驶人。

沙普卡随后发现赖昌星搬了家,却没有上报移民部最新的住址。 2月7日,边境服务局的执法人员开始对赖昌星的每日行踪进行监察, 发现他多次在宵禁时间内外出。

负责监视赖昌星的边境服务局人员还发现,赖昌星没有驾照, 但连到两个街口外的餐厅吃饭,都要开车。边境服务局执行官法斯特 (Katherine Fast) 说, 赖昌星不但是开车技术差,还经常边开车边讲电话;在跟踪监察的过程中,赖昌星多次险些发生车祸,其中包括几乎撞上执法人员的车子。

为了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局今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 对赖昌星进行了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 负责此次监视任务的法斯特,在4月19日赖昌星被捕后,移民及难民局的拘留聆讯上作证。 法斯特发现赖有5天违反宵禁。

官员指赖昌星只要一离开住家,他就至少要几个小时、见十几个人才会回来。另外,在一个周五,赖花了大部分的时间,在城市里开来开去。期间,赖在多个地方停留,每个地方停留时间都不超过10分钟。他还分别停在3个不同的后巷,赖昌星让车子引擎保持启动,有人就会上他车,停留一下,然后离开。
 
piece of shit

wasting millions of tax payers' money for such an outcome.... i am losing confidence of the system at all. only money matters. if you have the money, you can work with the system. Odd enough, his stolen money did not work out in china but it works in Canada. what a shame to harper's government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