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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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
自由亚洲之声 作者: 浦志强 2007-07-10 16:54:52

从5 月16日的一审开庭,到当月29日的一审论死,再到6月22日的判决生效,随后又经过了最高法院的核准程序,赶在今天上午便能交付执行,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转眼间便已作古,前后还不到两个月。在我的印象中,能在半个月走完一段“程序”,有幸享受如此便捷“服务”的高官,除了雇凶杀妻案的河南省副省长吕德斌,恐怕也就只有郑筱萸了。果真是“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死刑复核权的收归最高法院,既没能让邱兴华多捱过一个新年,也没能在郑筱萸大限降临之前瞬间显灵,“刀下留人”的奇迹,到底没有发生。

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筱萸(小雨)来得正是时候”。最高当局如此快刀斩乱麻,将郑筱萸一杀了之,在短期内固然能收到震慑之效,却也让郑案的所有正当程序,处处难逃具文之讥。郑氏想必意识到了自己在劫难逃,否则便不会授权律师悍然公布行贿者的名单。直觉告诉我,表面上正当程序背后的推手,便是当局彰显反腐决心的急迫心情,是杀掉个把贪官以平息民愤的惺惺作态,也是杀鸡给猴儿看的一厢情愿。只不过早就在期待着贪官倒霉的人们,没有意识到公权力杀人,从来也不会简单到只是一幕喜剧。

各界表现出了普遍的欢迎,民间自然是处处叫好,学界竟然也频频颂圣。似乎杀掉郑筱萸能一举多得,既彰显最高当局的反腐决心,又能给贪官们以当头棒喝,“痛下杀手”后的重振纲纪,恍惚指日可待了。想必郑氏的众多旧部,其中亦不乏曾经百般攀附之辈,如今也纷纷谴责郑氏让整个系统蒙羞了,不仅丝毫不念老领导开创药监事业的功绩,更不敢反思郑筱萸走到今天还有若干体制原因,似乎郑氏之死一概与他人无涉。只能说和谐社会世风日下,遥想当年以董卓之恶暴尸街头,身后尚有蔡邕伏尸饮泣念其知遇之恩。倘若郑筱萸泉下有知,也会慨叹自己何以会如此萧索。

如此说来,虽说郑某人死得不服,但想想权当是在为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的万千受害者谢罪,也只好心下释然一了百了。但假如郑筱萸该死,我敢说恐怕在位者几乎无不该杀。我只是担心,真照这样一路杀下去,恐怕在阴曹地府里很快便能凑齐一届新的内阁 -- 想想眼下这三千名省部级官员,个个儿屁股难得干净,乌纱帽又都连着各自吃饭的家伙,还真说不准下一个就会轮到谁。

郑筱萸的不服气,不是他罪不至死,他也的确罪孽深重死有余辜,而是在于他被当成了反腐大戏的祭品。通过这套移花接木的把戏,郑案中玩忽职守罪的恶劣影响,被偷换成了受贿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如此这般的隐情,是因为就算情节无比恶劣后果极端严重,用玩忽职守罪无论如何也要不了他的命,而受贿罪虽能论死,量刑标准却主要应当凭“数儿”说话!既然谁都在收没人不收钱,何况“收钱也是为了送”,既然“千里为官只为财”,而党员是人官员不是神,既然按照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低费率”收的还不够送的,一想毕玉玺修路收了六千万还活得好好的,再想想多收了不少钱的马德韩桂芝还在颐养天年,“组织上”单拿自己的脑袋“彰显反腐决心”,郑筱萸做不到慷慨赴死以大局为重,也在情理之中,他咽不下这口气。

作为死在曹操刀下的一位小仓官儿,郑筱萸之死可谓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只要他的死能让曹操感觉划得来就足够了。他的难逃一死,缘于他的不得不死说到底,郑筱萸既非死于受贿,也不是死于玩忽职守,他死就死在自己倒霉,他是坐错了一把椅子。郑筱萸不该在药监局局长的交椅上受贿,更不该在事关公共医药安全的敏感岗位上玩忽职守。但是话又说回来,腐败只能靠山吃山,书记卖官组织部卖顶戴蔚然成风,商务部卖配额市长卖工程前腐后继,法院没的可卖便只能卖卖判决书了。既然郑筱萸职责所在只管药监局这摊事儿,吆喝着这个不卖这个恐怕也就没的可卖了。换句话说,倘若郑局长开着药监局的买卖,却整天吆喝着向江湖游医兜售开业牌照,丝毫不顾及卫生部张文康高强部长大人们的内心感受,或者异想天开想吃吃国家大剧院设计师、承包商和材料商的回扣,那才能叫玩忽职守和严重不负责任。赶上了反腐倡廉的风口浪尖儿,手底下频繁出事让和谐社会只配构建在地缝儿里,逼着人民法院这回不得不把死刑判决书卖给中央政府,于是乎倒了血霉的郑筱萸郑大局长,便只剩下了死路一条。

郑筱萸虽然死了,既不是优秀党员更没能经受久经考验,但我们至少得说,他并不比别的同志坏,而且他一定不是那个最坏的同志!作为死在曹操刀下的一位小仓官儿,郑筱萸之死可谓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 只要他的死能让曹操感觉划得来就足够了。他的难逃一死,缘于他的不得不死。

但是,公正不仅应当体现为程序上的公正,而且还需要表现为结果上的公道,量刑也只有顾及到底线的平衡,才能不至于有伤公道。只可惜“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事已至此尘埃落定,恐怕也只好认了。可以肯定的是,郑筱萸并非第一个死于国事的高官,假如权力不受监督,那么他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仓官儿”。“杀了郑筱萸,自有后来人”,可以断定,转世之后的郑局长,两三年后又会是一条好汉。

浦志强 2007年7月10日(原题:死得其所和不得不死 --我看郑筱萸之死)

http://news.creaders.net/comment/newsViewer.php?id=737596
 
文笔确实好

At least 自由亚洲之声 has talents, not as that x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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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
自由亚洲之声 作者: 浦志强 2007-07-10 16:54:52

从5 月16日的一审开庭,到当月29日的一审论死,再到6月22日的判决生效,随后又经过了最高法院的核准程序,赶在今天上午便能交付执行,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转眼间便已作古,前后还不到两个月。在我的印象中,能在半个月走完一段“程序”,有幸享受如此便捷“服务”的高官,除了雇凶杀妻案的河南省副省长吕德斌,恐怕也就只有郑筱萸了。果真是“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死刑复核权的收归最高法院,既没能让邱兴华多捱过一个新年,也没能在郑筱萸大限降临之前瞬间显灵,“刀下留人”的奇迹,到底没有发生。

不知这浦志强为什么要让邱兴华多捱过一个新年,还要让郑筱萸在大限降临之前“刀下留人”。最高法院对死刑的复核,只要死刑量刑合适,就可予以核准,何必要旷日持久?这又不是赖昌星为了逃避惩罚,在加拿大进行的浪费纳税人钱财的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

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筱萸(小雨)来得正是时候”。最高当局如此快刀斩乱麻,将郑筱萸一杀了之,在短期内固然能收到震慑之效,却也让郑案的所有正当程序,处处难逃具文之讥。郑氏想必意识到了自己在劫难逃,否则便不会授权律师悍然公布行贿者的名单。直觉告诉我,表面上正当程序背后的推手,便是当局彰显反腐决心的急迫心情,是杀掉个把贪官以平息民愤的惺惺作态,也是杀鸡给猴儿看的一厢情愿。只不过早就在期待着贪官倒霉的人们,没有意识到公权力杀人,从来也不会简单到只是一幕喜剧。

在浦志强看来,判郑筱萸死刑是一幕喜剧。那么如果郑筱萸不被判死刑,是否浦志强应该主动为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的受害者负责呢?


各界表现出了普遍的欢迎,民间自然是处处叫好,学界竟然也频频颂圣。似乎杀掉郑筱萸能一举多得,既彰显最高当局的反腐决心,又能给贪官们以当头棒喝,“痛下杀手”后的重振纲纪,恍惚指日可待了。想必郑氏的众多旧部,其中亦不乏曾经百般攀附之辈,如今也纷纷谴责郑氏让整个系统蒙羞了,不仅丝毫不念老领导开创药监事业的功绩,更不敢反思郑筱萸走到今天还有若干体制原因,似乎郑氏之死一概与他人无涉。只能说和谐社会世风日下,遥想当年以董卓之恶暴尸街头,身后尚有蔡邕伏尸饮泣念其知遇之恩。倘若郑筱萸泉下有知,也会慨叹自己何以会如此萧索。

郑筱萸泉下有知,有浦志强伏尸饮泣念念不忘其玩忽职守荼毒生灵之恶,也不会慨叹自己萧索。

如此说来,虽说郑某人死得不服,但想想权当是在为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的万千受害者谢罪,也只好心下释然一了百了。但假如郑筱萸该死,我敢说恐怕在位者几乎无不该杀。我只是担心,真照这样一路杀下去,恐怕在阴曹地府里很快便能凑齐一届新的内阁 -- 想想眼下这三千名省部级官员,个个儿屁股难得干净,乌纱帽又都连着各自吃饭的家伙,还真说不准下一个就会轮到谁。

郑某人死得不服?怎么像是浦志强不服啊。要不浦志强自己去试试“齐二药”假药以及“奥美定”和“欣弗”?

“齐二药”假药在广州已造成10位用药患者死亡。
“奥美定”注射隆胸悬疑 已发生183起不良事件
“欣弗”注射液,截至2006年8月7日全国已经有10余省份报告了81例,其中3人不幸死亡。


郑筱萸的不服气,不是他罪不至死,他也的确罪孽深重死有余辜,而是在于他被当成了反腐大戏的祭品。通过这套移花接木的把戏,郑案中玩忽职守罪的恶劣影响,被偷换成了受贿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如此这般的隐情,是因为就算情节无比恶劣后果极端严重,用玩忽职守罪无论如何也要不了他的命,而受贿罪虽能论死,量刑标准却主要应当凭“数儿”说话!既然谁都在收没人不收钱,何况“收钱也是为了送”,既然“千里为官只为财”,而党员是人官员不是神,既然按照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低费率”收的还不够送的,一想毕玉玺修路收了六千万还活得好好的,再想想多收了不少钱的马德韩桂芝还在颐养天年,“组织上”单拿自己的脑袋“彰显反腐决心”,郑筱萸做不到慷慨赴死以大局为重,也在情理之中,他咽不下这口气。

如果玩忽职守罪无论如何也要不了郑筱萸的命,建议浦志强自己去试试“齐二药”假药以及“奥美定”和“欣弗”。

“齐二药”假药在广州已造成10位用药患者死亡。
“奥美定”注射隆胸悬疑 已发生183起不良事件
“欣弗”注射液,截至2006年8月7日全国已经有10余省份报告了81例,其中3人不幸死亡。


作为死在曹操刀下的一位小仓官儿,郑筱萸之死可谓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只要他的死能让曹操感觉划得来就足够了。他的难逃一死,缘于他的不得不死说到底,郑筱萸既非死于受贿,也不是死于玩忽职守,他死就死在自己倒霉,他是坐错了一把椅子。郑筱萸不该在药监局局长的交椅上受贿,更不该在事关公共医药安全的敏感岗位上玩忽职守。但是话又说回来,腐败只能靠山吃山,书记卖官组织部卖顶戴蔚然成风,商务部卖配额市长卖工程前腐后继,法院没的可卖便只能卖卖判决书了。既然郑筱萸职责所在只管药监局这摊事儿,吆喝着这个不卖这个恐怕也就没的可卖了。换句话说,倘若郑局长开着药监局的买卖,却整天吆喝着向江湖游医兜售开业牌照,丝毫不顾及卫生部张文康高强部长大人们的内心感受,或者异想天开想吃吃国家大剧院设计师、承包商和材料商的回扣,那才能叫玩忽职守和严重不负责任。赶上了反腐倡廉的风口浪尖儿,手底下频繁出事让和谐社会只配构建在地缝儿里,逼着人民法院这回不得不把死刑判决书卖给中央政府,于是乎倒了血霉的郑筱萸郑大局长,便只剩下了死路一条。

侯宝林等人曾经说过《关公战秦琼》的相声,浦志强却演了一出《曹操杀郑筱萸》,真是可笑之极,汉朝的丞相曹操居然杀死了二十一世纪的原国家药监局长。


郑筱萸虽然死了,既不是优秀党员更没能经受久经考验,但我们至少得说,他并不比别的同志坏,而且他一定不是那个最坏的同志!作为死在曹操刀下的一位小仓官儿,郑筱萸之死可谓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 只要他的死能让曹操感觉划得来就足够了。他的难逃一死,缘于他的不得不死。

二十一世纪的原国家药监局长被汉朝的丞相曹操杀死了,浦志强居然还“赞”郑筱萸不是那个最坏的同志而且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真是良知泯灭,用心险恶。

但是,公正不仅应当体现为程序上的公正,而且还需要表现为结果上的公道,量刑也只有顾及到底线的平衡,才能不至于有伤公道。只可惜“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事已至此尘埃落定,恐怕也只好认了。可以肯定的是,郑筱萸并非第一个死于国事的高官,假如权力不受监督,那么他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仓官儿”。“杀了郑筱萸,自有后来人”,可以断定,转世之后的郑局长,两三年后又会是一条好汉。

既然浦志强承认程序上是公正的,为何质疑结果不公道?既然“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浦志强也只好认了,那何必废那么多话呢?可以肯定的是,浦志强并非第一个为贪污犯和玩忽职守的罪犯辩护和伸冤的别有用心之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编造《曹操杀郑筱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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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 2007年7月10日(原题:死得其所和不得不死 --我看郑筱萸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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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与官员财产实名制*

胡星斗说:“能否治理腐败,关键在于能否建立现代反腐制度,特别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能否建立现代新闻制度,也就是新闻自由,媒体要对官员起到监督作用。第二是要建立官员收入申报公开的制度,要建立官员的财产实名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http://www.comefromchina.com/new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557444&forumid=95
 
Re: Re: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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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浦志强为什么要让邱兴华多捱过一个新年,还要让郑筱萸在大限降临之前“刀下留人”。最高法院对死刑的复核,只要死刑量刑合适,就可予以核准,何必要旷日持久?这又不是赖昌星为了逃避惩罚,在加拿大进行的浪费纳税人钱财的旷日持久的诉讼案件。



在浦志强看来,判郑筱萸死刑是一幕喜剧。那么如果郑筱萸不被判死刑,是否浦志强应该主动为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的受害者负责呢?




郑筱萸泉下有知,有浦志强伏尸饮泣念念不忘其玩忽职守荼毒生灵之恶,也不会慨叹自己萧索。



郑某人死得不服?怎么像是浦志强不服啊。要不浦志强自己去试试“齐二药”假药以及“奥美定”和“欣弗”?

“齐二药”假药在广州已造成10位用药患者死亡。
“奥美定”注射隆胸悬疑 已发生183起不良事件
“欣弗”注射液,截至2006年8月7日全国已经有10余省份报告了81例,其中3人不幸死亡。




如果玩忽职守罪无论如何也要不了郑筱萸的命,建议浦志强自己去试试“齐二药”假药以及“奥美定”和“欣弗”。

“齐二药”假药在广州已造成10位用药患者死亡。
“奥美定”注射隆胸悬疑 已发生183起不良事件
“欣弗”注射液,截至2006年8月7日全国已经有10余省份报告了81例,其中3人不幸死亡。




侯宝林等人曾经说过《关公战秦琼》的相声,浦志强却演了一出《曹操杀郑筱萸》,真是可笑之极,汉朝的丞相曹操居然杀死了二十一世纪的原国家药监局长。




二十一世纪的原国家药监局长被汉朝的丞相曹操杀死了,浦志强居然还“赞”郑筱萸不是那个最坏的同志而且死得其所和“死得伟大”。真是良知泯灭,用心险恶。



既然浦志强承认程序上是公正的,为何质疑结果不公道?既然“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浦志强也只好认了,那何必废那么多话呢?可以肯定的是,浦志强并非第一个为贪污犯和玩忽职守的罪犯辩护和伸冤的别有用心之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编造《曹操杀郑筱萸》之人。


党棍的拿手好戏就是针对作者,不敢面对观点。
 
Re: Re: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侯宝林等人曾经说过《关公战秦琼》的相声,浦志强却演了一出《曹操杀郑筱萸》,真是可笑之极,汉朝的丞相曹操居然杀死了二十一世纪的原国家药监局长。



佩服你表现自己无知的勇敢,给你普及一点文学知识:


《三国演义》

第十七回 袁公路大起七军 曹孟德会合三将

却说曹兵十七万,日费粮食浩大,诸郡又荒旱,接济不及。操催军速战,李丰等闭门不出。操军相拒月余,粮食将尽,致书于孙策,借得粮米十万斛,不敷支散。管粮官任峻部下仓官王?人禀操曰:「兵多粮少,当如之何?」操曰:「可将小斛散之,权且救一时之急。」?曰:「兵士倘怨,如何?」操曰:「吾自有策。」?依命,以小斛分散。操暗使人各寨探听,无不嗟怨,皆言丞相欺众。操乃密召王?入曰:「吾欲问汝借一物,以压众心,汝必勿吝。」?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欲借汝头以示众耳。」?大惊曰:「某实无罪!」操曰:「吾亦知汝无罪,但不杀汝,军必变矣。汝死后,汝妻子吾自养之,汝勿虑也。」?再欲言时,操早呼刀斧手推出门外,一刀斩讫,悬头高竿,出榜晓示曰:「王?故行小斛,盗窃官粮,谨按军法。」于是众怨始解。
 
Re: Re: Re: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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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你表现自己无知的勇敢,给你普及一点文学知识:


《三国演义》

第十七回 袁公路大起七军 曹孟德会合三将

却说曹兵十七万,日费粮食浩大,诸郡又荒旱,接济不及。操催军速战,李丰等闭门不出。操军相拒月余,粮食将尽,致书于孙策,借得粮米十万斛,不敷支散。管粮官任峻部下仓官王?人禀操曰:「兵多粮少,当如之何?」操曰:「可将小斛散之,权且救一时之急。」?曰:「兵士倘怨,如何?」操曰:「吾自有策。」?依命,以小斛分散。操暗使人各寨探听,无不嗟怨,皆言丞相欺众。操乃密召王?入曰:「吾欲问汝借一物,以压众心,汝必勿吝。」?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欲借汝头以示众耳。」?大惊曰:「某实无罪!」操曰:「吾亦知汝无罪,但不杀汝,军必变矣。汝死后,汝妻子吾自养之,汝勿虑也。」?再欲言时,操早呼刀斧手推出门外,一刀斩讫,悬头高竿,出榜晓示曰:「王?故行小斛,盗窃官粮,谨按军法。」于是众怨始解。


请问,曹操是如何杀郑筱萸这个仓官的?
 
Re: Re: Re: Re: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请问,曹操是如何杀郑筱萸这个仓官的?

mamaomao,麻烦您给解释一下行吗? 谢谢。
 
Re: Re: Re: Re: Re: 杀了郑筱萸,还有后来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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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国统一促进会、全加华人联合会及专业人士协会是什么组织

陈用林最近在西门菲沙大学位于温市中心的校区进行了演说是宣称:

加拿大约有1000名中国间谍在活动,其中有些人是“专项商业和高科技间谍”, 有些人是“外围组织”。

中国间谍的运作是“广布线人,重点突击”,因此线人多数是一些商人或当地的社团。甚至利用当地的留学生,因为留学生年轻,没有经验。

陈用林更在现场点名指出,加拿大中国统一促进会、全加华人联合会及专业人士协会就是中国的“间谍组织”。


最初由 precisi0n 发布


为D妈做间谍是D妈狗腿的光荣.


最初由 contractor 发布


mamaomao,麻烦您给解释一下行吗? 谢谢。

contractor你真是我的老朋友,时时不忘记俺。

先问候一下,老朋友,最近你与你的几个马甲朋友“洲际,情圣,precisi0n”等在忙些什么呢?相互配合、左手搏右手的表演工夫越来载炉火纯青了。


首先,我是很佩服你的好奇心的,由好奇进而变成挖事、挖人专家,这种工夫和水平非一般人所具有,佩服。


其次,你提出的一些问题,我是懒得思考的。因为在海外存在着固定的“思维定势”,比如:

郑筱萸被枪决与中共反腐败,说那么多有什么意思,说多人家真以为你们是“不举不兴的假男人”,不如干脆一句话,“打倒中共重建中国天国纯净乐土,从此杜绝人间腐败”。这句话,将给处在迷惑中的中国人以“希望”,以“目标”,以“企盼”、以“奋斗目标”。


contractor,你说这句话怎么样? 这句话,掷地有声,从西方主流社会的感受水平,从道义,从现代民主发展潮流等等多个方面来看,都是一语即出应者芸芸的! 这样一来,也可以节约成本,不必要派出众多马甲在哪里“含沙射影”、也不要“被窝里作文章,曲线救国了”。
 
mamaomao兄,你多心了,俺只是不愿意在曹操和老郑的关系上,和你的朋友 Fisher2004 纠缠。
 
郑筱萸没死, 据说给给他死刑注射的药是他批的假药,他人已化名跑到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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