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弱智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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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寒冰

这是一份注定将被载入史册的判决书。

先看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放下彭宇到底是撞了人还是救了人不提,单就这份判决书而言,就可称得上史上最弱智判决书。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彻底的颠覆和背叛!是对法律的公然强暴和亵渎!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判案的做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倒退,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
法官断案,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这些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用推理和猜测的口吻表述,这哪里是一份判决书?分明就是一部充满奇特想像力的小说,光天化日之下,法院竟然启用一位不入流的文学青年来断案!我靠!!!
这份史上最弱智判决侮辱了国人的智商!
窃以为,即使换只狗坐在法官的位置上,也不至于犯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错误,因为,它不拥有那种奇特至极的怪异智慧和思维方式!
老太太跌倒了,别人去救,法官就能得出“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的结论,在这个法官心目中,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黑暗啊!人心该是何等恶毒!倘若今后这位法官的老娘跌倒,因无人相救而亡,这位法官还有理由埋怨社会缺乏爱心吗?不,人们的爱心正是被这种白痴和弱智的混账判决给葬送了啊!
我做记者十多年,见过不少冤屈,但从来没有一份判决令我如此愤怒。这份判决书的危害在于,它彻底地以法的形式摧毁人们的爱心!它在明目张胆地把人心引向恶!它告诫人们,见人危难千万不要相救,否则将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这种错误的引导显然是违背公理、违背大道的。如果人人自保,人人见死不救、见危不助,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冷酷!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的问题不是爱心泛滥,而是私心泛滥啊!我们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的是对爱的倡导而不是对爱和善的绞杀。任何一个有公心的人都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社会对爱和善的企盼是何等的焦渴和强烈!
我的愤怒在于,这种弱智的判决与我毕生追求的公心思想完全背离,它犹如一把剑,深深地刺伤我,令我痛楚难忍,让我条件反射般作出最愤怒的反应!
依照想像力裁决案件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本人也依照该法官的思路想象下去会发生什么?这位法官出生的时候也许被驴踢伤了脑壳,或受过严重惊吓,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位法官也许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样可以一直推理下去。如果第一个推理成立,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系统组织一次彻底的检查,凡智商为负数,出生后有被驴踢伤脑壳病史、受过严重惊吓的家伙,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以防止类似丢人现眼的弱智判决沦为这个时代的笑柄。同时,应该彻查为这类法官发放证书的相关责任人,为何将如此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引入法院系统。
我还建议对此案进行重审,严查背后有无作伪证、外力干预司法甚至腐败等问题,要以令人信服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还善良人以清白,把恶人的狰狞面目昭示于天下,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人类的公理和道德底线!
如果有法官认为本人此文所言“显然与情理相悖”,欢迎法官去法院起诉,时寒冰即为本人真名。By the way,提醒该法官,根据举证责任,要告我首先证明我写的那个脑壳被驴踢过的家伙就是你,你要出示出生证明和被驴踢过的医疗鉴定、还有智商为负数的医疗鉴定。我不相信我正好倒霉透顶,又在法庭上碰见一位想像力奇特的文学青年,在还没有看清楚我长得帅不帅的情况下就判我败诉!(注明:文中楷体部分是引用的媒体公开报道)
写于2007年9月6日
 
没什么奇怪的,在国内,警察和法官向来是互相照顾,一个鼻孔出气。
 
中国特色

公,检,法,匪一家是中国特色.楼主应加强学习.
 
哈哈,看楼上各位的得意劲头,各位好好在自由高级的加拿大享受人生哦。。
 
Re: 中国特色

最初由 xc8866 发布
公,检,法,匪一家是中国特色.楼主应加强学习.

中国没有西方的三权分立,公,检,法一家是自然的事。
 
这类判决全世界都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单骂中国,拿加拿大来说,若是有争议车祸,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大家一半半是标准裁决。
这种被告在人流众多的公共场所都无法证明清白的情况下,而原告却有非直接证据,法官若是判被告无责,那才是没天理。
有些人逢中必反到了脑子进水的地步了。
 
人流众多的商场外 保安与棒棒 发生口角 引发双方斗殴的事件 照片清晰

同样是在人流众多的公车站 怎么老太摔跤事件一张照片都没有呢?

由此可见旁观者的心态 打架斗殴有人看 救死扶伤无人理

在人流众多的地方发生这种事情 施救者完全可以拨打110 120 让公共救援机构来救援帮助受伤老太

如果在加拿大遇到这种事情 打911报警求助救援 也是第一 同样也是最稳妥的处置突发时间的方式
 
人走路跌倒或者被碰倒差别在1秒之内,一个老太太是不会吸引太多目光引起众人1秒不落地注视的。若是妙龄美女,保证证人就很多,吸引眼球吗。
 
这种煽情垃圾文章第一句话就将被告的一面之词立论为事实:“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实在很符合运独轮的一贯风格。
法庭已经很清楚地认定事实为:原被告相撞导致原告受伤,有理有据,根本不存在“事情的大致经过”云云的伪命题。
 
雷锋要是活到今天也不敢做好事了。做好事可以不求好报,但也不能做好事没好报。
 
最初由 register 发布
这类判决全世界都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单骂中国,拿加拿大来说,若是有争议车祸,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大家一半半是标准裁决。
这种被告在人流众多的公共场所都无法证明清白的情况下,而原告却有非直接证据,法官若是判被告无责,那才是没天理。
有些人逢中必反到了脑子进水的地步了。

中国人的素质,在全世界是领先的.
 
最初由 register 发布
这种煽情垃圾文章第一句话就将被告的一面之词立论为事实:“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实在很符合运独轮的一贯风格。
法庭已经很清楚地认定事实为:原被告相撞导致原告受伤,有理有据,根本不存在“事情的大致经过”云云的伪命题。

法庭已经很清楚地认定事实为:刘少奇是汉奸.
 
【太搞笑了】南京彭宇案出现戏剧性的变数 (zt)

南京的彭宇案是近日的一大热点。南京的青年彭宇说,他发现一位老太太摔倒了
,就上去扶她,并在她和家人的要求下陪她去医院,当检查结果显示骨折后,老
太太反咬一口说是彭宇撞的,并最终起诉到法院,要求彭宇赔偿数万元的医疗费
,法院最终以“(彭宇)没有撞她为什么要送她到医院”等“常理推断”支持了
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一时间,舆论大哗。


这名老太太姓徐,报道一直称她为“徐老太”。连日来,媒体上对法院判决的质
疑之声此起彼伏。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网友突然有了意外的发现:两年前,南京
晨报也报道过一起“幼女撞人案”,几乎是“彭宇撞人案”的翻版。这则旧闻的
全文如下――


原文来源,是2005年的:http://news.sina.com.cn/s/2005-07-20/11236482829s.shtml

10岁童扶老太挨耳光 老太谎称女童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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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1:23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遭遇一件让她心灵受到伤害
的事:当她看到一位老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抓住女童,
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送她去医院,女童不从反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女
童母亲伤心地说,“这今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记者赶到南京火车站民警值班室时,只见受委屈被打的10岁女小学生朵朵(
化名),小手捂在右脸部,正依偎在母亲邵女士怀中不敢说话。许多目击了这伤
心一幕的旅客们都愤愤不平,愿意来给做好事反被污辱的小学生朵朵作证。提起
做好事的经过,这名南京中央路某小学四年级的小学生朵朵,用胆怯的语气说,
昨日上午10点多钟,她和母亲邵女士一道来到南京火车站,准备乘坐11点多钟去
连云港的2526次列车,当她们母女俩买好票在广场上时,妈妈称去买东西吃,让
她一个人站在原地等。


  朵朵一脸童气地接着说:“正当妈妈离去时,突然在我前面一个老奶奶不慎
摔倒在地上,我赶紧上前搀扶老奶奶,问她哪里痛。她没有回答,我就转身准备
离去,突然老奶奶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抓住我的右手大喊,你不要跑,
是你撞了我,必须要送我去医院。我被奶奶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死了,忙想解释几
句,不是我撞倒,而是我来扶你起来的。可奶奶怎么都不听,忙从地上爬起来就
给我一个耳光,我哭喊着叫妈妈。”


  邵女土说,朵朵哭喊时,自己回头一看,一名老太正死死拽住朵朵不放,自
己忙丢下所买食品,过来问老太怎么回事,老太态度很差硬说朵朵撞倒了自己,
要么拿钱赔偿要么送她去医院检查,双方争论不休并报了警。


  在事发现场不远处,电话亭店主刘小威说,当时他亲眼看到了事件发生的经
过,小女孩站在广场上没有动,巧的是老太就跌倒在小女孩面前不足1米处,她根
本没有撞到老太,当老太摔倒时周围有不少旅客看到的,大家仅仅惊讶一声或回
头一看没有人上前扶,而这时惟独小女孩上前扶了老太一把。另一位旅客王亮向
警方作证,他亲眼看到老太是自己倒地的,跟小女孩没任何关系。


  在民警值班室内,面对众多旅客作证指责老太的不道德行为时,原本一再要
求让邵女士赔偿100元钱,这位声称身上多处疼痛的68岁徐老太,却以要赶车为由
偷偷地跑了。

  作者:卢斌

  (来源:南京晨报)




发生地同为南京。事情的经过如出一辙。主人公都是“徐老太”。两年前报道中
的徐老太68岁,今年报道中的徐老太71岁,年龄也基本吻合――应该是同一个人



当然,这还需要调查核实。相信今天就会有答案。核实这个问题,很容易。


假如确实是同一个人,那就太具戏剧性了。

既然徐老太有“碰瓷”的前科,那么根据“常理”推断,徐老太之于彭宇显然是
故伎重演!


让我们等着看一出好戏吧。
 
“没有撞她就不需要扶起她并送她到医院”成了“常理”,可见社会之堕落已到了何种程度
 
“南京 徐老太” 这3年被撞(或者称假撞)在南京当地报纸上总共5次。 (zt)
  
  1。2005-07-19, 68岁的徐老太在南京火车站 讹诈 10岁女童朵朵去医院检查 没得逞。
  
  10岁女童扶摔倒老太挨耳光 http://news.qq.com/a/20050720/001129.htm
  
  
  2。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市天津路水西门广场公交车站,南京 徐老太涉嫌讹诈。轩然大波。
  
  
  
  3。2006-12-10 南京市天津路某人行道
  
  车祸老太躺在医院不想走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3/081112134538s.shtml
  
  
  
  4。2007-02-29 南京新化路边,一名5岁男孩的玩具车将71岁的徐老太惊吓导致医院判定脚趾骨折
  
  玩具车吓倒老太 一跤跌成骨折
  http://news.sina.com.cn/s/2007-03-01/080211312248s.shtml
  
  
  5。2007年6月4日,南京市天津路某公交车站。
  
  此次即彭宇案。
  
  个人估计, 事件1/2/4/ 可能是同一个徐老太, 年龄和作案手法非常相近。事件5很可能是假摔,看老太的治疗时间 2周多,骨折治疗好,这样的骨折很奇怪。事件3可能是另外一个徐老太,这个表演的难度比较大。
  
  
  
  我刚才查了一下南京地图, 事件1/2/4/ 5的发生地都在南京秦淮工业区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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