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少有 惨绝人寰——看威县检察院对殷解放是怎么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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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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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此类事件还是屡禁不止,近期在河北省邢台威县检察院又出现了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案件。
   2008年1月5日,邢台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土地”罪名将殷解放批捕。邢台检察院抽调威县检察院等地人员成立专案组,首先查殷解放的土地问题,因办批地手 续时,他已从沙河市副市长退居二线半年多,罪名不能成立,为了掩盖错抓事实,在没有任何线索情况下开始调查他的经济问题。
  
  为了掩 人耳目,殷解放被专案组以邯郸人化名李庆中的身份收押于威县看守所。法律规定如需要被告人辨认现场、辨认证据,或提取赃款赃物三种情况则需要外提,而专案 组多次将殷解放非法外提到威县检察院120室审讯,进行刑讯逼供。本案在2008年6月25日开庭审理中,被告人殷解放当庭控诉专案组刑讯逼供。其律师有 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当庭理屈词穷。9月16日第二次开庭时,威县法院当庭展示了对殷解放刑讯逼供的证据之后,邢台、沙河政法界一片哗然,振动很大,因为 殷解放在当地口碑极好,其影响很大。
  
  下面讲述殷解放在威县法院开庭时讲述的刑讯逼供事实:
   威县检察院杨增兵(公诉人)为首的专案组十几个人,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先后让殷戴上手铐脚镣,坐铁椅子(老虎椅),曾先后熬过四天四夜,又熬了个 七天七夜,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喝盐水,吃咸食;罚蹲马步,罚下跪,被扇耳光,被专案组成员用大头针扎手心,用链子锁打的满脸流血。每至深夜,专案组吃饱 喝足后,就变着法对殷解放进行体罚折磨,打的死去活来,对一个年近60岁的老人拳打脚踢。专案组还随身带着专业医生,每天暴打殷一顿,殷几次被打得口吐鲜 血,昏死过去,专案组成员用冷水将其浇醒,或让医生救活,然后继续用刑。
   检察院从日本宪兵处学来“车轮战”。将殷折磨的生不如死,殷曾几次撞墙自杀未遂。罚跪,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不让喝水,不让解手,口渴的熬不住要一杯水 喝,就得承认一起受贿或在专案组写好的口供上签字,否则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睡觉,不让解手。提审时专案人员围在殷解放周围,手拿电棒,逼着他让承认 检察院编好的故事,不承认就用刑,不签字就电击。卷宗里13份口供就是这样形成的。专案组为了掩盖每次刑讯殷解放的伤情,送回看守所后就被调换一次监室, 威县看守所共有5个监室,殷住过四个,同监室人员都看到过殷解放身上脸上有伤,行动迟缓,精神恍惚,一瘸一拐回监室。
   公诉人是参与刑讯逼供的带头人公诉科科长杨增兵,其在侦察阶段,曾多次参与刑讯逼供殷解放,在法院开庭时,杨又以公诉人身份出庭,被告人要求其回避,竟没有被批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 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而威县检察院的杨增兵做为一名检察官,做为一名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却置法律于不顾, 竟对为殷解放做证的证人采取威胁殴打的手段逼其翻供。
  
  2008年7月21日,威县检察院将证人张某抓进拘留所审问,到现在还没放 人,2008年8月17日又把证明威县检察院刑讯逼供的证人郑某抓到威县检察院120审讯室,7、8个人对郑某拳打脚踢,坐铁椅子,电棒击,打得浑身是 伤,衣服被撕破。在8月18号下午6点多(拘禁30个小时),郑某浑身带伤的让他朋友接回家,然后又到邢台三院住院治疗。
  
  在殷解 放一案第一次开庭时,威县检察院的定罪证据明显不足,杨增兵做为一名检察官竟然说:“证据不可能做到严丝合缝”。并提出延期审理。延期到期后,进行证据质 证时,威县检察院的证据又有明显的瑕疵,杨增兵又说:“为了让这个案子办成铁案,让你们服服贴贴,再一次申请延期审理!”真是应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这句话,也完全违背了我国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对询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但当庭公诉机关提交的所有被告人供述,都没有全程录音录像资料。
   一个人,即使是触犯了刑律的人,他的人格和尊严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但如上述开庭中所说的那样逼供的情况,刑讯者的心灵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其律师有 理有据的辩护,。。。威县法院当庭展示了对殷解放刑讯逼供的证据


很想知道这些证据。另外也想看看律师的辩词。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检察院说此案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私藏枪支等十几个罪名(http://review.jcrb.com/200804/ca701989.htm),不知道起诉时指控的是什么罪名?由于我的专业研究方向需要,很关心此类案件。谢谢!
 
11月3号第三次开庭,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并有全程录像,殷解放的血泪控诉催人泪下,在张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下,杨增兵及其他打手无言以 对,面面相觑,尤其谈到他们刑讯逼供的事情时,这些人脸色惨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现场形势一度出现了倾倒在被告人殷解放一边,旁听的外人纷纷表示同 情这场冤案,甚至有人笑谈这案子纯属整人,就要翻了。开庭结束后,又有不相干的人谈起开庭中我们的“人民”公诉人杨增兵先生,说他无颜面对威县的江东父 老,估计以后无法在威县混下去了。
 
在上海国开车,车里要放一瓶白酒一包K粉。
吸K粉居然成了轻减处罚的原因,还有缓刑一年,根没判一个样了...
感脚着中国越来越好。软的时候更软.硬的时候更硬.看什么人了,
是富人贪官,还是屁?



宝马女司机醉酒嗑药后撞死保安 被判刑一年半 (还是缓刑!)

东方网11月7日报道今年1月14日,有一桩意外曾吸引了众多眼球。上海女司机王某在驾驶宝马越野车时,将一名保安当场撞死。而后,警方发现王某不仅为酒后驾驶,在其包内更是发现“K粉”。日前,卢湾区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当天晚上10点多,王某接到朋友电话,说要去酒吧见面。于是便驾驶一辆宝马X5小型越野车前往赴约。到目的地后,她把车先开到地下车库。谁知,正打算停车时,却发生连撞击车库内墙,随后还将一辆停在车位上的桑塔纳轿车撞飞。

车库保安获悉后,立刻向110报警,并赶到现场。几分钟后,交警也赶到现场,并开始对事故进行处理。此时,因惧怕受公安人员的处罚,王某将已经停稳的宝马车再次启动,并再次发生了事故。只不过这次更加严重,宝马车启动后,速度一下很快,令在场的人来不及反应。而此时,车头前方正有一名保安行走,宝马车像着了魔一样,一头撞上了保安,并将其撞到车库内的混凝土立柱。保安因受撞击、挤压,当场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警方立即将其控制,并展开现场询问,发现王某不仅说不清楚当时情况,而且神情恍惚。随后,警方还在其随身物品中发现一小包白色粉末。经过检验,确认王某驾车前饮酒和服用氯胺酮(称的“K粉”)。

据了解,服用氯胺酮后将会出现头晕、呕吐、恶心等反应,而且还会出现感知上的障碍。事后,王某承认自己是由于倒车时药性突然发作,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以至于接连撞上了墙壁和桑车。而至于再次启动车辆,是由于害怕服用违禁药物的行为被发现,因此打算逃离现场,结果却酿成了更大的惨剧。

对此,卢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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