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杨佳母亲被公安偷偷送入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杨佳袭警案件之审判清晰的很。我看是一直在折磨着包括刘晓原在内的十几位北京律师们,也一直在折磨着民晕轮子们。可怜杨佳母子还真以为刘晓原等民晕轮子很关心他们似的,其实不过是他们借题发挥的棋子而已。

没有听到刘晓原说要为那位弑师的学生免费辩护吧。难道他忘记自己是律师了吗?或者是因为没有油水可捞?


个人认为关心杨案的有四类人:

1, 轮子,独子,民猪等, 他们希望扬佳早死,为他立碑并以此反华。他们一相情愿的认为扬佳与整个中共政权为敌。

2, 贪官污吏, 滥用公权者,他们也希望扬佳早死, 从而可以掩盖其把公权变黑社会的丑恶。他们讨厌“程序公正”,因为“程序公正”使其丑恶原型毕露。他们以“扬佳与整个中共政权为敌”为借口。

3, 以刘晓原为代表的体制内侠士,他代表了对滥用公权者不满的弱势群体。他们希望滥用公权者“把公权变黑社会的丑恶”受到惩罚, 然后再处死扬佳。其理念是“程序公正” 与“实体公正” 一样重要,只有“程序公正” 才能保证“实体公正”。
他们不认为扬佳与整个中共政权为敌。如果扬佳与整个中共政权为敌,那北京警察多的是,还花钱坐车跑大老远去上海干什么?他们认为扬佳是与中共政权内部的丑恶势力为敌。

4, 看热闹的。杨母“带病现身”不知是不是高院刑五庭的指示? 口子已经打开,胡办,温办 还没表态。我等待看现代版的 “杨乃武与小白菜”。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17/164616670338.shtml



揭秘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16:46 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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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刘晓原(左)和李劲(右)在他们堆满文件的办公室里。 摄影 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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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发后,李天天是最早想为杨佳辩护的律师之一。 摄影 林仕恩​

  从一个刑事案件演变为一个公共事件,从秘密宣判到公开审判,杨佳案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公众、网络、媒体和法律人士的推动。而站在最前沿的,恰是活跃在京沪等地的律师们。

  实习记者 唐琼 北京、上海报道

  “时间开始了”

  11月10日,上海刑辩律师张培鸿写下一篇博文,题为:时间开始了。对这个看上去有点费解的标题,张解释,他试图以胡风写于1949年11月的这首诗来印证此时的心情。

  让张如此兴奋的是,就在这一天,公众瞩目的上海杨佳袭警案中,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终于有了下落。而在他看来,杨母的突然出现,一定会让杨案中的一些疑点一一揭开。

  自7月1日杨佳袭警案发后次日,王静梅即消失在公众视线里,即便在随后的一、二审程序以及正在进行的死刑复核程序中,包括她的亲姐姐、杨佳的姨妈王静蓉,她的前夫、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在内,没有任何人知道王静梅的消息。身为杨佳案证人之一的北京市民王静梅离奇失踪,成为杨佳袭警案派生出来的又一桩奇案。

  这一天,迅速更新了多篇博客文章的北京律师刘晓原,成为最早向外界公布杨母消息的人。刘的消息,来自杨佳姨妈王静蓉。7天前,王静蓉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自案发后次日起,王静梅即被带到设在顺义的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北京安康医院)治疗精神病。

  刘晓原毫不掩饰他的兴奋。在他看来,杨母的出现,将使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的杨佳案出现极大生机,因为如果杨母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那么给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理由就必定更加充分。

  杨佳案发至今已逾4月。血刃十人、六死四伤,在这个28岁的北京青年以这一极端惨烈的方式寻求不可能的正义之后,如何审判杨佳案,亦成为彰显司法公正的焦点所在。四个月来,从一个刑事案件演变为一个公共事件,从秘密宣判到公开审判,杨佳案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公众、网络、媒体和法律人士的推动。而站在最前沿的,恰是活跃在京沪等地的律师们。尽管有人斥之为做秀,有人斥之为沽名钓誉,也有人斥之为没有专业含量,但他们依然活跃在舞台上,处身在漩涡里。

  “南下北上”

  北京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152号,防盗门紧掩着,把手上落满灰尘。两道已经干了的水渍沿着防盗门的门缝贯穿下来,布满灰尘的防盗纱门里,是耷拉成一团的门帘。一张9月14日从上海发来的特快专递邮件通知单贴在门上,已有些发黄,取件人是王静梅。

  这里曾是杨佳和母亲王静梅的住处。杨佳案发后,也成为包括律师在内各色人等守候的地方。

  最早在法律程序上实际介入杨佳案的北京律师,是北京雄志律所的主任律师熊烈锁和同所律师孔建。

  熊烈锁的率先介入,部分得益于他和媒体保持的密切关系。在案发不久他即意识到杨佳案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迅即派人前往慧忠里小区,试图联系杨母为杨佳提供法律援助。无果后又经北京一家当地法制媒体的记者牵线,和住在另一地的杨父杨福生会面,杨父与其签订了委托合同。

  熊孔二人和杨父随即南下上海,也恰在此时,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李天天悄然孤身北上。

  李是新疆人,2年前来沪执业,她的理念是“办案就要办一个有人关注的案子,这样就会有人来听你的观点,所以一定要抢一个足够大的普法话筒”。李承认,杨佳案发后她即有代理此案为杨辩护的冲动,但所里领导断然否决了她的想法。

  按捺不住冲动的李天天,悄悄坐火车跑到北京。和熊烈锁一样,她也先跑到慧忠里,在407号楼152号房门前留下一封写给杨母的信。“我想了很久,觉得人性是相通的,这个案子一定要打动和说服被害警察的家属,取得她们的谅解,这是可能救杨佳的唯一办法。” 李天天坚信,只要杨母能看到这封信,一定会信任她,杨佳也可能会有救。

  “这封信我是叠好塞进门缝深处的,外面的人看不到。只要杨佳妈妈回家,一打开门就会掉下来。”李天天得意于自己身为女性的细心。

  她最终没能联系上杨家任何亲属,黯然返沪。她当然也不会知道,此时的杨母早已被作为精神病人带到几十公里外的北京市公安局强制管理处强制治疗。

  而此前和杨父一道南下的熊、孔两位北京律师,也是无功而返。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杨佳受阻,在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检方告诉他们杨佳母亲已委托上海律师谢有明和谢晋,而杨佳本人坚持不肯接受父亲委托的律师。

  “九•七会议”

  熊烈锁和李天天奔走在京沪线上的时候,律师刘晓原还坐在北京忆通律所的办公室里,一篇接一篇地写着博客。在这些博客文章里,刘不厌其烦地跟踪媒体报道杨佳案的最新情况,质疑从实体到程序的每个细节和漏洞。

  刘晓原是江西吉安人,个子不高,说起话来略显急躁,总是不停地辅以各种手势,似是生怕被人打断。每天从早上7点多开始,到深夜11点多,只要不开庭和出差,这个此前声名并不显赫的律师,总是会像辛勤的蜜蜂一样,坐在他的旧惠普笔记本电脑前,噼里啪啦地写这些洋洋数万言的博客。

  刘晓原此前办的刑案并不多,他的特长是办理医疗事故等民事诉讼,鲜为人知的是,刘还是这个合伙制律所的党支部书记。在忆通律所的官方网站上,其个体情况介绍只有寥寥数语;网页最下端几行密密麻麻的小字里,却详细罗列了采访过他的媒体名录,从《纽约时报》到本刊。这个名录同样罗列在他的新浪博客上。

  别小看了这些博文的作用。刘的朋友,北京高博隆华律所的律师李和平如此评价:正因为这些博文持续的影响,加上外围的一些力量,凝聚了越来越多的目光关注杨佳案进展。9月7日,一次具转折意义的研讨会在忆通律所召开。

  这一天恰在杨佳案为期10天的一审上诉期内。此前9月1日开庭的一审,熊烈锁再次南下申城,依然没能达到为杨佳辩护的目的。所以在李和平看来,这是一次在时机上水到渠成的重要会议。

  忆通所在北京中裕世纪大厦办公,距离西客站北广场咫尺之遥,访民找起来十分方便。杨福生和王静蓉也参加了这次会议,杨福生回忆,与会的有雄志所的孔建律师,忆通所的诸位律师,高博隆华等其他律所的十五六位律师,会从上午九点一直开到了下午五点。

  这次会议讨论的结果,是以忆通所律师为主的律师团从熊烈锁和孔建的雄志所接过杨佳案二审的委托代理权。给杨福生留下极深印象的,是他和王静蓉在会上签了一大叠授权委托书。

  会议次日,律师们分批大举南下,刘晓原和忆通所主任李劲松率第一批律师先杀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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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发动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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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身肉搏”

  和刘晓原一样,李劲松也是江西吉安人。和看上去行事操切的刘不一样的是,个子瘦小的李劲松总是春风满面,说话不疾不缓,一副文弱书生的态势。

  如果细看忆通所官网上对这位主任律师洋洋万言的介绍,你会发现这位律师似乎来头不小,号称首批同时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四师资格”的律师之一。

  而在李和平看来,斯文表象下的李劲松最擅长的功夫就是“贴身肉搏”,而且“段位极高”,好比《雪山飞狐》里兴汉丐帮范帮主的二十三路龙爪擒拿手,一旦被他缠上了,“直如钻筋入骨,敲钉转脚”,很难脱身。

  事实上,早在李劲松首度为杨佳案南下之前,他的“贴身肉搏”绝技,已然在此案上试演过数番。

  一是在7月21日向京沪两地公检法机关递送实名举报,举报对象是担任杨佳一审辩护律师的上海名江律所主任律师谢有明,举报事由是“杨佳母亲王静梅正处在谢有明的非法拘禁绑架控制危险状态中”,理由是杨母下落不明,而谢有明持有杨母的授权委托书。

  二是7月底参与了北京16名律师联署的控告信。控告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的三位检察官拒绝熊烈锁、孔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杨佳。

  11月5日,在杨佳案已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后,被李劲松控告的检察官之一、上海检察院二分院公诉处长董明亮曾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一次讲座里,公开回应这次指控。

  董明亮是该校兼职硕士生导师,他坦承这次被北京16名律师联合投诉十分委屈,并感谢母校的这次讲座给了他一个澄清的机会。不让北京律师会见杨佳的原因,是杨佳坚决拒绝其父为其委托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都可以。所以我们必须尊重杨佳本人的意志。”

  此番李劲松率众南下,贴身肉搏招法又层出不穷:

  9月8日,北京瑞风律所的李方平律师去朝阳法院起诉杨佳母亲辖区的大屯派出所对杨母失踪案行政不作为;

  9月14日,李劲松向上海市公安局张学兵局长投诉“上海市看守所一位公然宣称自己不懂法律的警察”;

  9月19日,李劲松打110投诉上海市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会见杨佳;

  10月12日,忆通所律师程海向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投诉杨佳案二审主审法官徐伟。

  这种技法甚至被上海律师学将过去。9月18日,陪同李劲松、李和平等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杨佳遇阻的上海律师李天天,发动了一场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我乘机想试着能不能策反一下他。我说陈警官,男人当警察其实都有想当英雄的情结,你一定是领导让你这样做的,你这么年轻精神,咋能不知道法律的规定呢?你让我们见见杨佳吧,领导坏的决定你可以装没听到,今天阳奉阴违一次有什么?律师法是人大常委通过的基本法,你们领导也敢随便违背,这样的领导值得你尊重吗?倒戈帮我们吧,帮我们就是帮正义,帮法律。想想你们死去的6个同行多可怜,看在中国几百万警察的安全的份上,今天就让我们见见杨佳吧……”

  “骂人必须要有技巧。”李天天承认,此举也许犯了忌讳,但“州官都放火了,百姓还不能点灯吗?他们都已严重违法了,我们还不能骂一骂吗?”

  李劲松笑称李天天经此一役,使命完成了,接下来她的任务就是在当地找一个能接替她的律师。在李劲松看来,所谓贴身肉搏,必须是要善用并用尽体制提供的合法性资源。

  上海律师斯伟江在博客里感叹,这些北京来的律师们,个个都是活雷锋,个个都是行为艺术家。

  这种行为艺术的最高潮,是李劲松代理杨福生状告上海律师翟建。

  风口浪尖

  作为杨佳案二审辩护律师之一,翟建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但他没有想到居然会被杨福生告上法庭。

  杨福生的诉状指称翟建曾对媒体宣称杨福生感谢他的二审辩护,此言不实。记者调查表明,在争议的事实部分,其实双方都无异议,不过是各自解读不同而已。

  但这次起诉法院并没有立案,无疾而终的兴讼背后,争议其实是翟建在二审法庭上的辩护是否尽职尽责,是否避重就轻。

  11月3日,在检察官董明亮去华政开讲座的两天前,翟建也在准备当天晚上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的一场讲座,内容也是杨佳案。在他的办公室里,翟建随手翻开他的新著《生死之辩》,序中云:“寻求中国法治进步的路径,肇始于两端:一为理想主义的立标,揭社会之病灶,行破旧立新之途;另一为现实主义的 改良,克旧制之弊,行渐进嬗变之道。”

  翟建自认为自己显然是后者。“作为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我)对理想主义的宏大叙述不感兴趣,也无意对现行法律系统进行浪漫的批判,把对中国法治进步的希望寄于可操作的层面上,以个案的积累,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以)达到正义启蒙、法律进步之效。”序中这样写道。

  为这本书作序的,是他的同学兼同事陆建承。在陆看来,翟建“如有担当,不会是法国大革命中街角的斗士,更像英国议会里喋喋不休的议员。”

  翟建认为,现在如杨母确有精神病,证明他为杨佳做的辩护思路是对的。何况接案之时,他立即表态要赴京和李劲松、李和平等会面共商案情,遗憾的是此后大家错过了会面机会。但彼此方式方法不同,各人有各人的方式。“你们不就是希望我申请证人到庭,给政府一个难堪吗?我不想这么做!”

  而被他觉得冒犯了的李劲松毫不讳言,自己对翟建本人无任何私怨,“打他就是为了打杨佳案背后司法体制的不公和不义,谁挡了我这个路,对不起,我就要打谁!”

  杨福生则称翟建“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李劲松的同事刘晓原直言不讳,并不主张状告翟建,理由是“这种做法并不利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

  另一个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是杨佳案的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对李劲松等北京律师的指控,和翟建不一样,谢始终没公开回应过。

  翟建坦承北京律师这么做不够厚道:“谢这么做,当然有他的苦衷。你们明明知道他面临一个两难选择,要么说出杨母去向,要么承认授权委托书为假。”

  谢所在的上海之江律所是一个不到10名专职律师的小所,在长安路一个老小区里的单元房里办公。之江所的王伟和律师表示,谢有明近段不在上海,出差去了,电话由他代为接听。一切情况弄不清楚。

  “有些话用不着多说,应该大家都知道。杨佳母亲现在已经出现,就能说明问题了,那些被绑架的谣言就不攻自破了。给被告辩护就好比医生给病人看病,是应尽的职责,无法避免。你们媒体作为党的喉舌,应该客观公正。”王伟和说。

  11月5日的讲座中,上海检察二分院公诉处长董明亮详细讲述了谢有明介入杨案的缘由。董认为,杨佳可能是香港警匪片看多了,所以被抓获时要求见律师,否则不说话,侦查方为了将审讯进行下去,不得不赶紧给杨请律师,“后来介入的闸北区检察官也跟着掺和,满足了杨佳的要求,引起了后面一系列的麻烦事。时任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轮值的律师是谢有明,于是阴差阳错介入此案,后来引起争议被骂得狗血淋头。”

  董反思侦查过程,认为办案警察还是传统观念起作用,老担心“就是不开口、神仙难下手”,其实杨佳案零口供也足可定案,“这种案件不开口更好”。董感叹这个案件的侦查员应该到大学补程序法的课。

  在回答听众提出的杨佳母亲离奇失踪案疑问时,董明亮坦承,“我们办的是杨佳故意杀人案,杨佳母亲不在上海,也与本案无关,我们既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更没有权力关心杨佳母亲去了哪里。所以谁要问我们,我的回答是,我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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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的法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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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我

  做杨佳的辩护律师是个烫手的山芋,谁坐在这个位置上来都不会轻松,也注定了会是个挑战性极强的应对。翟建承认,这个潜台词背后,是谁接谁就会面临压力,受到干预。“言下之意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我翟建打了无数刑事官司,每天不就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跟司法机关打来打去吗?我没有受到压力,也不怕任何压力!”

  和翟建相比,一起为杨佳二审出庭辩护的北京大成律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则保持了惊人的低调。据翟建透露,吉剑青在法庭上发表的二审辩护词其实相当到位,比他的辩护词火药味还要浓得多。

  吉向本刊记者承认,自己现在依然是杨佳在死刑复核阶段聘请的律师,但吉并不打算公开这份辩护词,他表示自己的职业习惯是不就承办的案件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直白地说,免得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这个来达到其自己的目的。”

  但在斯伟江看来,上海分所的律师一样归上海注册登记,这种低调,无外是想回避压力而已。

  如果上海律协当初指派你去为杨佳辩护呢?面对这个问题,斯伟江说也许会接受,“我会比翟建勇敢,但肯定比不上李劲松和李和平刘晓原等北京的律师们。”

  而他的朋友,同是上海律师的张培鸿则认为自己不会贸然答应。他选择了为杨佳案中因发帖“诽谤”而被捕的苏州青年郏啸寅案提供法律援助,是因为深感这个案子里有关部门的作为“欺人太甚,忍无可忍”。

  “作为刑事诉讼参与人,每个律师都会有自己的原则、风格和考量。一些网络文章很有气势,我看了也很悲哀。这种党同伐异、吹毛求疵、气急败坏的态度,跟警方对待杨、郏的态度极其相似,换他们来办理这个案子,结果会是怎样?”张如是感叹。

  李天天的计划是准备将计就计,先应承下来,争取到和杨佳见面机会时再反戈一击,要求杨千万不要同意委托她以及上海的律师,一定要委托北京的律师。

  她称迫于压力,已将几个博客上的文章全部删除,又忍不住偷偷恢复了几篇。“为杨佳争取正义,我宁愿坐牢,我是说过这个话,但我也知道其实我买不起这个单,我没有这个勇气,我也担心明年6月的律师注册。”

  杨佳案的法律遗产

  对比杨佳案本身,北京律师李和平更愿意检索杨佳案留下的法律遗产。他希望能开一个研讨会,讨论警察权力的边界、回避程序的细化、公民裁决团制度的建立等。

  斯伟江则感叹在解决官民纠纷总是习惯于上访途径,“我们总喜欢用这种制度性的倾斜来帮助政府在法律的天平上强强联手(拆迁制度也是如此,环保制度也是)。这种不公平的法律制度,有时无疑会把事情激化,害的不光是老百姓,也是闸北警方那些无辜的民警。”

  而在翟建看来,信息公开成为杨佳案最大的成果和教训,他表示自己平常并不喜欢接受媒体采访,但这次是例外。

  李劲松愿意把自己所有的行为艺术当成“快乐普法”,他解释自己在观察杨佳案发生发展的过程,开始不过是一个个案,当他发现程序的普遍性违法时,意识到这个个案的公共性质,到最后,他决定全身心投入杨佳案,在“九•七会议”上,他甚至提出来,“我们不但要救杨佳,还要救法律和法治。”

  刘晓原无暇总结这些理论问题,他要忙着和王静蓉一起去最高法院反映杨佳母亲在精神病院的紧急情况,稍有闲暇就要把最新进展和动态写进博客。这个在杨佳案中已经声名鹊起的“博客律师”,还是不得不通过上访程序去北京南站附近的高法信访站排队等待见法官。

  杨福生现在一有时间就每天泡在网上。儿子出事后,这个年近六十的北京退休职工学会了用QQ,用耳麦远程聊天,甚至也在某门户网站悄悄开设了自己的博客。打字速度慢,他就尽量多转帖,转贴一切和杨佳案有关的帖子。

  他最大的感受,是儿子这个案子让老百姓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也认识了很多律师朋友,懂得以法律为武器,来抵制贪官污吏。“我愿意发自肺腑的说一句感谢党中央,感谢这几年来的普法工作!还要继续普法继续斗争,只有这样,正义才能站得住脚。”
 
“我们不但要救杨佳,还要救法律和法治。”
 
很可惜啊,这么强悍的新闻,今天听cbc radio采访上海“普通”市民居然没有人提到这件事儿,lz组织办事儿太不靠谱儿了。。。
lz就拿俩quarter,还得负责组织办事儿,跳楼价也没那么便宜吧?
 
  刘晓原毫不掩饰他的兴奋。在他看来,杨母的出现,将使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的杨佳案出现极大生机,因为如果杨母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那么给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理由就必定更加充分。

刘晓原果然是不一般,杨母的出现让他很兴奋。在他看来给杀人犯脱罪是他打造他自己的名声的最大资本。为了名声,他不会顾忌到那六名警察的家属的感受和痛苦。其实他这种伎俩也不难揭穿,如果杨佳有精神病而杀人,请问有精神病的杨母为什么没有杀人呢?要知道杨母自己打了很多年官司,并不断上诉,那么她为什么没有杀人呢?我看刘晓原最终也是白忙乎一场,因为论罪,杨佳必死无疑。

看来律师行业已经彻底颓废和堕落了,建议取消律师行业,没有必要学西方社会让这些律师昧着良心赚钱。
 
律师发动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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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身肉搏”

  和刘晓原一样,李劲松也是江西吉安人。和看上去行事操切的刘不一样的是,个子瘦小的李劲松总是春风满面,说话不疾不缓,一副文弱书生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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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明亮是该校兼职硕士生导师,他坦承这次被北京16名律师联合投诉十分委屈,并感谢母校的这次讲座给了他一个澄清的机会。不让北京律师会见杨佳的原因,是杨佳坚决拒绝其父为其委托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都可以。所以我们必须尊重杨佳本人的意志。”

  此番李劲松率众南下,贴身肉搏招法又层出不穷:

  9月8日,北京瑞风律所的李方平律师去朝阳法院起诉杨佳母亲辖区的大屯派出所对杨母失踪案行政不作为;

  9月14日,李劲松向上海市公安局张学兵局长投诉“上海市看守所一位公然宣称自己不懂法律的警察”;

  9月19日,李劲松打110投诉上海市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会见杨佳;

  10月12日,忆通所律师程海向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投诉杨佳案二审主审法官徐伟。

  这种技法甚至被上海律师学将过去。9月18日,陪同李劲松、李和平等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杨佳遇阻的上海律师李天天,发动了一场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我乘机想试着能不能策反一下他。我说陈警官,男人当警察其实都有想当英雄的情结,你一定是领导让你这样做的,你这么年轻精神,咋能不知道法律的规定呢?你让我们见见杨佳吧,领导坏的决定你可以装没听到,今天阳奉阴违一次有什么?律师法是人大常委通过的基本法,你们领导也敢随便违背,这样的领导值得你尊重吗?倒戈帮我们吧,帮我们就是帮正义,帮法律。想想你们死去的6个同行多可怜,看在中国几百万警察的安全的份上,今天就让我们见见杨佳吧……”

  “骂人必须要有技巧。”李天天承认,此举也许犯了忌讳,但“州官都放火了,百姓还不能点灯吗?他们都已严重违法了,我们还不能骂一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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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被他觉得冒犯了的李劲松毫不讳言,自己对翟建本人无任何私怨,“打他就是为了打杨佳案背后司法体制的不公和不义,谁挡了我这个路,对不起,我就要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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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居然用下三滥的手段办理律师事务,是谁给他如此权利的呢?他到底是真懂法律还是假懂法律?建议应该以妨碍公务罪起诉之并取消其律师资格。
 
杨佳案的法律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16:46 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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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天的计划是准备将计就计,先应承下来,争取到和杨佳见面机会时再反戈一击,要求杨千万不要同意委托她以及上海的律师,一定要委托北京的律师。

  她称迫于压力,已将几个博客上的文章全部删除,又忍不住偷偷恢复了几篇。“为杨佳争取正义,我宁愿坐牢,我是说过这个话,但我也知道其实我买不起这个单,我没有这个勇气,我也担心明年6月的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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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怕坐牢,为何会担心律师注册?
 
该同情还是该惩罚?
  36岁的王国成,4年来的生活和冯文忠如出一辙。这个住在青岛胶州市胶西镇的精神病人发病时有攻击意识,家人没钱送他去医院治疗,只好将他锁在 铁笼里面。4年中,王国成和冯文忠一样,绝大多数时间不引人注意,包括家人在内,身边的人对他的事情尽量避而不谈。但是今年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他成为社会关 注的焦点,那就是他杀了人。
  2007年3月19日,王国成在铁笼里已被关了近4年。他掰下这个4平方米笼子的一根钢筋,此时母亲正在旁边房间休息。王国成走向母亲,他握着 卸下的钢筋朝母亲脑袋砸了30下,73岁的老人当场死亡。之后,他冲进邻居家砸玻璃。邻居报了警,民警和他对峙1个小时后,他被“劝回”笼中。
  这不是王国成第一次杀人。4年前的2003年7月,王国成突然发病,拿起卖肉商贩的尖刀,将一名在路边玩耍的妇女杀死。王国成后来作了精神病司法鉴定,他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没钱治病,王国成只得回家。他的邻居将法律的这一条规则理解为:“他有精神病,所以杀人不偿命。”在邻居的再三要求下,王国成的父母想到了把他关在铁笼子里的办法。然而,这并没有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第二次杀人后再度回到笼中的王国成,会一阵一阵地突然哭喊“我想妈妈”。王国成的哥哥怕噩梦再次上演到父亲头上,于是向警方提出请求,击毙王国成。与同情这个亲弟弟比起来,王国成的哥哥更同情父母。
  “亲生兄弟尚且如此,社会公众对于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同情和原谅程度可想而知。所以才有邱兴华案引起的轩然大波。”当时曾坚持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学家刘锡伟说。
  由于公众普遍认为,刑事诉讼法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责任豁免规则是一张“免死牌”,因此,握有这张免死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常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境 地。同情精神病人,还是同情被害人?精神病人犯罪该原谅还是该惩罚?这些矛盾都抛给以医生身份出现的司法鉴定人。刘协和教授做过几千件这样的司法鉴定,“ 如果同情精神病人,则担心社会公愤难平。如果顾及公众情感,则违背国际人权保护原则。”
  “我国现在实践中采取的解决办法是,社会影响重大的案子,司法机关尽量不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避免运用豁免条款。此外,鉴定机关重复鉴定, 得到一个相对有利的结果。但是,这种局面即将改变。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 )将规定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另外,起草中的精神卫生法也将对精神病人犯罪的鉴定权利做出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说。
 
建议取消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豁免这一条。实际生活中精神正常的杀人者远远多于有精神病杀人者。给精神正常的杀人者做精神病鉴定本身就是荒谬的,只不过是方便那些罪犯逃脱惩罚而已。
 
作者:艾未未



08.11.12 杨佳案连带死亡人数统计_艾未未


杨佳案案发至今,一百三十五天。从一辆自行车的合法性问题引发到一个国家的司法合法性问题,从个人死亡到国家司法伦理死亡,可以说伤亡惨重。
2007年10月5日,那个叫薛耀的脚巡,吃错了药,将一个骑车旅游的年轻人拦下,在验证了自行车租赁单后,仍然由于“态度问题”,执意唤来同僚,将杨佳强行带回所里“修理”。
在闸北芷江分所警匪巢中,陈银桥、高铁军等,将杨佳拖进黑屋施暴。杨佳拨打110后,督查吴钰骅对杨佳软硬兼施,试图为同僚开脱。
在之后的三百天里,杨佳反复投诉无果,多次受到来自上海警方的威胁。
案发之后,在一百多天检察院侦讯,法院的一审、二审中,上海的公检法队伍,攻守同盟,违章操作,执法犯法,掩盖证据,拒绝程序,将杨佳案成功的上升为拷问 中国宪法尊严,拷问执政党执政能力,拷问法制社会,拷问司法程序,拷问人权、民权现状,拷问中国的社会性质,拷问改革开放的现实与前途的本世纪第一要案。
不幸的是,以上所述与杨佳有关的上海政府、公安,检察院,中、高法院,整个公检法队伍,浩浩荡荡的长期战斗在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一线,有着丰富的对敌斗争 经验的队伍,之中没有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党性原则,为了公务员职守,为了个人良心站出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国家利益为第一生命,个人利益服 从党的利益,致使全军覆没,无一幸免。这是既不可思议,又令人欢欣鼓舞的世界,不可不谓悲喜交集。
同样葬送掉的是,那个懦弱无能,品质低下的谢有明律师,那个卑鄙无耻,衣冠禽兽的翟建上海 “东方大律师”,那个罪恶的挂在司法部之下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那个将郏啸寅非法拘禁的上海警方,那个将杨佳的母亲绑架拘禁 在公安部“强制治疗中心”的北京公安,那个大屯派出所,欺骗了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的宋警官。那些在国家公民安危,在司法正义,社会公正问题上,昧着良心, 说着谎话的专家、学者、精英王八们,央视的所有的新闻、法制节目,那个叫白岩松的弱智伪君子,那些不为市民的安危说话的媒体,北京晚报新京报三联周刊人民 日报新华社等等等等一丘之貉,你们浪费了纸张不说还瞎了眼,怎么也有脸见人。那些秘密审讯、跟踪、恐吓、绑架、栽赃、拘禁的职业坏人们,为了那一场没心没 肺的噩梦般的奥运会,将多少人收容、关进了精神病院的坏人们。你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命运,那就是因为一辆自行车而死去,听上去多少是有点冤。由一辆自行车拉 动内需创造生产力,这也是社会主义特色。
一个国家的良心,宪法的意志,民族的尊严,最终会终结在一辆自行车上,终结在一个“无正当职业”的青年的一次上海国庆之旅,这是无数为了新中国的未来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智大勇的革命先烈们所意想不到的。
 
艾未未

艾末末,“鸟巢”创意设计者艾未未,他的父亲是 著名诗人艾青。艾青先生先是因为拥护共产党被国民党关进监狱,后来又因为热爱共产党而被共产党打成右派,劳动改造--他的这种“特色经历”,在中国现代史 上绝不是绝无仅有的。人们能不能少点狂热,少点浮躁,腾出十分钟时间来低首默想一会儿--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就不能令我们感到凄怆和悲凉吗?难道就只让我 们感到凄怆和悲凉吗?


艾未未是搞建筑艺术的,是眼下炒得火热的“鸟巢”的设计者。今天看过他的部分文字,对当下国内时政心心相惜,关注如己,人文道义、爱国情怀洋溢于字里行间,不由为国庆幸,为民慰藉。

这是艾未未的新浪博客网址,他的文章颇有其父艾青的风骨:
http://blog.sina.com.cn/aiweiwei

强烈推荐艾未未的新浪博客的杂谈部份:[URL="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195348141_9_1.html"]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195348141_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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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国:专访“鸟巢”创意设计者艾未未
敲开北京五元桥下的“艾未未工作园”绿色大铁门,手机时间显示: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十四时四十二分。其时艾末末 设计的“鸟巢”正在不远处隆重举行京奥田径赛。艾未未拒绝去观赛,一如他拒绝参加京奥开幕式。艾未来真怪,既以举世无双的“鸟巢”创意为京奥帮忙,又以“ 艾未未博客”猛批京奥浮夸风──悲哀京奥“体现了一个闭关锁国、缺少自信、异常迂腐的体制。你(中共)根本不能和世界说同一种语言。”因艾未未是“鸟巢” 创意设计者,他对京奥的系列批评令全世界刻骨铭心,犹如威力无穷的导弹震荡历史,让京奥组委会深感:“成也艾末末,败也艾末末”。
收留四十只流浪猫
“艾末末工作园”实为正方形,估计有一千平方左右,大门居右角连甬道,左角立一间小平房工作室,右底角连贯两间大平 房工作室,左底角独立一栋二层家居楼,围墙房屋皆青砖青藤,园中央显要之地是青草、荷花、奇石和杨柳;中央一棵大杨柳树上有一硕大鸟窝,随着光线明暗变 化,或“大隐隐於朝”,或“如日中天”,让人猜想,莫非艾未未为京奥设计“鸟巢”,其楦芯屠醋哉饧以爸械哪裎眩吭倏吹铰 坝圃沼卧盏母魃 竺īぉぴ袄锕彩樟袅怂氖 涣骼嗣ê推咧涣骼斯罚 次纯俺?ldquo;流浪猫狗之友”。在“艾末末工作园”中,流浪动物的数量在同一时间中永远多於十来个员工和客人、主人,其彩色毛须要远胜於几个“洋打 工”的金发黄毛。
如此生态,不可能不深刻地影响主人的精神状态.生活於一个真实的鸟窝之下──小小鸟巢极具“安全、温馨、母爱、自然、健康”韵味,相伴於众多流浪动物之中──流浪动物比流动民工更渴望公平公正法治,这或许是艾末末博客中有许多质朴真话和对弱势群体深沉关注的直接来源?
艾青预言成真
一个人的出生年代是其个性发展的基石。艾末末生於反右之灾。着名右派诗人艾青对爱子的拳拳期待,可能是对艾末末深具 人文关怀的一种血缘促进.艾未来母亲高瑛(艾青第三任妻子)在《我与艾青》一书中回忆,一九五七年五月,艾末末在北京出生时,艾青说:“这个孩子是我们两 个人的作品,也许是一个傑作!”为给自己的第五个孩子起个好名,艾青闭上眼睛翻辞海,睁眼一看,是个“威”字。自歎:“(知识分子)有什么好威风的?”便 从“威”字四声中找出“未”字,说“就叫“未来”吧。现实太残酷了,叫他爱未来去。”
尽管艾未未矢口否认父亲对他有大影响,今日看来,艾青预言可谓神机妙算──艾末末今年五十有一了,仍然没法在中国真 正享受到民主自由,只有等待未来;艾末末不是“等待戈多”般空等空谈,而是以建设性努力与依法抗争加速未来的早到──一面热情为京奥贡献鸟巢等建设性创 意,一面严厉监督批评京奥的浮夸风、专制风,这真是一种“爱未来”的共生追求──对专制者也并非一概拒绝,对自己心爱的“鸟巢”成为浮夸风的表演场所也毫 不留情面地揭露──艾青预言艾末末将是自己六个子女中的“傑作”,可谓心想事成,名副其实。今天能像艾青一样抨击时弊,深抒愤懑的,艾青六个子女中,只有 艾末末。
“看不见真相不交流”
自二○○五年十一月“新浪”邀请艾末末开博,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採访者就成为艾末末的主要工作。“艾末末工作室”似乎由艺术展览设计、文化建筑设计扩容为“採访工作园”。艾末末坦承,“(现在)我的主要工作是访谈,(来访者)一半是反华媒体,另一半白癡.”
此次我算是亲炙了这一景观.
因远在深圳,曾想与艾末末电话访谈。但艾末末说他从不接受“电话採访”。来京相见,才明白他何以从不接受“电话採访 ”,即使是当面访谈,你若一面採访,一面给他拍照,他也必停下来,无法说话──艾末末只能在与採访者没有任何干扰的直面时才能说话,他特别喜欢访谈双方眼 睛对视着倾吐。
这种“看不见真相不交流”的方式,让艾末末採访者只能苦苦等待。我在“艾末末工作园”待了两小时,有一个小时花在等候──旁观比我先到的一家电视台採访,期间有人一拍照,艾末末就恳求停下,他无法在有第三者照相下进行访谈。
等到艾末末请我进入客厅访谈时,其女秘书又不断前来报告,又有加拿大、德国的两家杂志着急採访,艾未未只得无情地推到明天,后来又有申报採访的,艾未来乾脆一口拒绝了。
然而我们访谈到半小时,有几个金发洋贵宾闯进来了,艾末末也让他们一边候着。这让我有一种如在酒楼吃饭时,一旁有人 站着等座的压迫感,只得匆匆结束。此时方体会,我一到机场,艾末末电话请我快过来一同出去吃饭,意在那样可从容多谈一些时间.可惜由於在机场遇到麻烦,迟 到两小时,失去了最佳访谈良机.
不过,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由此明白了艾末末有个“看不见真相不交流”言论准则.也知道,如今艾末末生活在一种“天天以接待访谈为主”的特殊生态中。这是一种既有成功感,又让人疲惫的生态.
关心自己思想能否整体问世
访谈开始,艾末末就问能否全文发表──他关心他的思想能否整体问世。这可以理解,每一个被访者都不想浪费时间说些不 能发表的话。特别是在中国大陆这个有许多“白癡媒体”的国度,艾未未的担心不是多余.我向艾末末承诺,会在有的媒体全文发表,但有些纸媒因篇幅限制,可能 有所删节,但决不肢解破坏原意。
以下就遵守承诺发表几段原汁访谈实录。
“没遇到不方便和麻烦”
朱:以“中国特色”惯例,有些敏感言论有时虽然侥倖出笼了,但接着会有些麻烦。你关於京奥的尖锐直言,已引起海内外强烈的关注和反响,大家都很赞同,也很敬佩。这种评价对你目前来讲,带来什么不方便或麻烦?
艾:我(现在)没遇到任何不方便和麻烦。很多人都问我这方面的问题,从这个上面可以看出,我们确实来自於一个很旧的 社会。这个社会带着很多的猜测和判断。实际上很不适用的,至少在我身上。因为我确实对政府的很多策划作出了(批评),我认为也是蛮激烈的批评.但是呢,我 的用意也很明显,我是从来不掩饰自己观点的一个人,我不认为我看到了一件事情,我应该对它有什么需要掩饰的,没这种必要。很多人就问:那么为什么你没有受 到处置,那我认为这首先是政府的一个进步,(政府)在我这个个体上,有对言论自由的一种尊重。在这点上,我也很尊重它们。我觉得现在社会是需要互相尊重 的。尽管批评和争论始终存在,但是尊重仍然是需要的。在这方面我没有异议.
对京奥的尖锐批评是对政府的尊重
朱:那就是说,你认为你对京奥的尖锐批评实际上也是一种对政府的尊重?
艾:当然了,当然了。我如果不尊重一个社会,或者一种我的被批评者,我都不会提出这种批评.
朱:鲁迅说过,最大轻蔑是连眼珠也不转过去。许多人批评政府,是对政府的关心和医治。否则,根本就不尿你。但让人困 惑的是,同样有些人也用你这样的类似方式,在对政府提出这样一些充满期望的批评和质疑。可这种批评的命运多半是,第一,它出不来,享受不了你这种“由你去 ”的优惠;第二,即使出来之后,也会遇到一些麻烦,有关部门会请去“喝茶”,会监听其电话邮箱,甚至设法让其失业,让其家人失业……你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艾:第一,我不能为他人的处境作出解释。因为我并不瞭解他人怎么批评或者受到了怎样的待遇,虽然我听到过很多。但是,如果任何人因为自由的言论,和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志受到任何体制的处置,对我来说,那都是不可容忍的一件事情。就是说,它都是对於人类共同尊严的一个侵犯。
京奥是一次非常失败的表演
朱:能不能用一句比较明瞭简洁的话,表述你对京奥“体育盛会”的评价?
艾:我觉得社会的不同利益体都会对它(京奥)有不同的评价.我的评价完全建立在一个独立的、一个从事艺术的、这么一个五十岁的人,在北京居住的这么一个人的这么一个看法──我认为:(北京)奥运会本身对中国的进步和改革是有促进作用的。因为它邀请国际的这种所谓的大家庭。
奥运会来到中国,能够进一步的检验交流一些共有的价值、价值观,或者说增强这种瞭解和信任。但是从中国现在目前做的 方式上看呢,我觉得仍然没有走出过去的那种套路,使这个(北京)奥运会仍然陷入了一种缺乏自信,缺少处理国际事务时所需要的更加完善和完备的这种(多元) 信息方式,在这方面的这种缺失,造成了很多令人很难以想像的痛苦。这种痛苦,我觉得无论对於中国的国民本身还是对於国际社会,都是一个损失。
朱:对京奥开幕式,现在很多人在批评它有很多非真实性的信息和谎言,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艾:我觉得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从本质上讲,是一个脱离了现实基础、缺少社会理想、内容形式都是虚假浮夸的一种堆砌。 无论是它对中国历史的解释,还是对中国现实社会的理解,包括所谓的对未来的展望,都是空的和没有含义的。它(京奥)是一次非常失败的表演。它沿袭了中国这 种政治宣传的传统文化和手法。
张艺谋是“臣妾文化”代言人
朱:京奥开幕式失败的主要责任,是由张艺谋来负,还是由另外的人来负?
艾:我觉得张艺谋……我觉得不应该是张艺谋个人的责任,张艺谋只是一种“臣妾文化”的代言人。他既不具有真正文化上 的这种价值,也不具有这种能力。他仅仅是一个符号而已。我觉得这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问题.中国文化跟这个时期执政的政府,跟全民的状态都有关.包括中国所 谓的知识分子阶层,(特别)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朱: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倒要承担“臣妾文化”主要的责任?
艾:所谓的中国知识分子阶层。
朱:只是说相近张艺谋的那种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
艾:也不是。中国所有的知识分子。
朱:中国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有责任?也就是说中国的“秀才”都有责任?
所有知识分子都有责任
艾:当然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它的表达当然跟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有关.
朱:那是否包括你在内呢?
艾:包括每一个。我说的是所有的,包括每一个。
朱:那肯定也包括着你在内了?
艾:我可能还不算知识分子。
朱:你觉得你还不算知识分子?你太谦虚了!
对於刘翔“退赛”,你怎么看?
艾:我对这些具体的事件,实在是兴趣不大。因为这里面,在中国的这种操作当中都有着很多複杂的层面。可是这些归根到底,它都是在一个大的文化政治背景下的一个很小的事件。
朱:京奥结束之后,你觉得它会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留下什么样的遗产?
艾:我觉得北京奥运会仍然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某种象徵的含义.它标志着一个社会,从一个传统的封闭性社会、区域性的价值体系走向了一个普世方向,不管是情愿不情愿,走向一个全球化的信息交流和更加依赖性的这么一个结构。
朱:最后问一个小问题,你对香港的自由媒体,比如说像《争鸣》、《动向》等等其它一些媒体,是什么印象?
艾:我基本上没有看过.我只知道,它们是……好像是属於比较反共的媒体.
朱:这种“反共”在你来讲,是应当包容还是应该完全地排斥,还是什么?
艾:我觉得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任何思考、任何思想都需要得到一种事实的检验的年代。所以说,不管任何反对意识形态,或者反对某种政治利益,或者是什么的言语,都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朱:能不能问问你的家庭状态?
艾:特别不希望问到。
朱:谢谢你在百忙之中给我说了许多真心话。
难忘的“强暴者雕像”
离开“艾末末工作园”时,我又望了一眼右底角工作室中柜上的一尊“强暴者雕像”──一个蒙面悍匪,右手举着手枪,将一个美丽少女压在桌上以“后进宫”方式强奸……这显然是艾未未喜爱的艺术作品之一,它将无数专制暴行与谎言浓缩其中,让人震撼不已。
什么时候,中国人不需要这种“强暴者雕像”来控诉与提醒?我没有问艾未来,估计他也不一定能说出准确时间。
 
艾未未的杨佳案 (2008-10-24 22:26:53)

“对杨佳的审判不公就是对我们大家的威胁,这是毫无疑问的”

[FONT=宋体] “杨佳袭警案”发生后,身为中国当代艺术重要人物的艾未未,即时反应,长线跟踪,迄今发表博客文章二十九篇,在网民和社会中影响深远。艾未未着眼于公民权利、司法操作及程序正义,实践思想独立和行动合法,维护的是宪法的尊严和公民的权益。我应《世界艺术》杂志主编的约请在杨佳二审判决后采访了艾未未,以下是采访录音整理并经艾未未[/FONT][FONT=宋体]本人过目[/FONT]

今天是十月二十号,杨佳的二审下来,维持一审死刑原判,你有什么感觉?

我几乎说不出话来,因为这里可说的太多了。表面上看上去,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得到一个简单的必然的答案。可是造成这个必然性,实际上是经过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层面,是整个社会整个历史经过了很多年,经过了很多可能性,才造成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答案。


在这个过程中,你是不是期待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

实际上我不认为这个奇迹会存在,但是我还是觉得,人的生存,每个人的行为必须证明自己存在的可能性。这也是我个人生存的一个需求。杨佳只是在这个问题上, 使我有可能阐述这件事情。也正是由于这种难度和不可能性,我才写了二十多篇文章,自己也很吃惊,从来没有为任何事情这样做过。可能就是因为有这种不可能性 吧。我想,如果这个事情会有另外一种可能,有其它人为这个事情在做努力,那我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去做。


这个事情,跟你以前关注的一些事情有一些内在的关联。它不是偶然的,比如邱兴华被判死刑,萨达姆被判死刑的时候,我记得你当时的一篇文章,你对这两个人异地被几乎同时处死,表示了特殊的愤怒,当时那个情景我印象非常深,你能讲讲这三者之间的关联吗?

这个问题我倒是完全没在杨佳案上谈起,就是死刑的伦理问题,在杨佳案中还没有机会谈到,因为我仍然认为杨佳案是有可能改判的。当然,这个可能性现在越来越小。如果说是他判了死刑,那么就涉及到一个死刑的伦理的问题。
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死刑在世界上最多的国家,曾经是世界死刑总量的一半以上,此前最多的时候是达到三四千人。受到舆论谴责后,做了一定的改善,将死刑的复核权交给了最高院。
首先,死刑本身有悖于伦理。如果说杀人者必被杀,这实际上是说,除了上帝以外,人有权力夺取他人的生命。如果说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是有其尊严的,那么原则上是谁也不能碰,一个人杀了他人,你再杀他,等于是说你支持取消他人生命的伦理合法性。
回到杨佳案,死刑之前这一段,甚至说到他犯罪之前这一段,都是含糊其辞的时候,就出现了一个普遍的危险。为什么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二十七八岁的青年,在上 海借了辆自行车旅游,会被警察扣留,殴打,警察之后不承认,造成他在申诉了很多个月无果之后,再前去进行“报复”,那么这个报复的过程,都没有严格地按法 律程序来取证,致使这个案件变成一个非常不清晰的案件。那么是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体制会为了遮掩一个小的漏洞,把它变成一个非常大的缺口,暴露了体制的根 本问题。这是原则性的问题,面对这个问题,你会想到,一个明显的杀了上海的六个警察的案件都会在它的案情上这么不清晰,那么在其他的案件当中,中国公检法 的程序问题,清晰度问题,会是个什么状况,这是我有兴趣的地方。它清楚地说明了它缺少独立公正的司法伦理体系。背离了这个伦理体系,法律起到的不是除恶的 作用,而是恶本身。这是恐怖的一件事情。


你在关注杨佳案的过程中,曾经想到避免死刑,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讲,现在还有 “死刑复核”的程序,你说在这个阶段会产生奇迹吗?

这很让我怀疑。我试图认为,违背法律,或者违背事情发生的逻辑,违背善,只是个人或是局部的行为,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对的,它更是一个体制一种文化的行为。 因为我在想,如果整个案情发展过程中,这七个警察,如果有一个人能站出来说,我打了他,这个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在侦讯阶段,如果闸北公安局进行侦讯的人, 严格的侦讯,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如果在司法鉴定的时候,精神病鉴定如果按程序来,按合法的方式来做,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如果当时他们能够回避,选择异 地来审判,异地侦讯的话,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一审的律师,如果有一点律师的贞操,有一点道德的约束,真正地为他的辩护人服务地话,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 当然还有一审的法官。二审的律师,所有的这些只要是尽了一点善心;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你会发现,它是一个群体性的堕落。就是说要不惜一切代价,包括二审 的律师,很明显地,来完成对这个人的死刑。这实际上是很盲目的也是很愚蠢的,你杀了杨佳一个人,但是,实际上付出的代价是整个社会伦理的颠覆和错乱。告诉 所有人,在这个社会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个更愚蠢的事情。如果是媒体能够公开的报道,新闻调查能够做一个简单清楚的判断,如果有独立的媒体,或者是独立的司法都不会发生这些问题。这是每一个人把他推向死亡。实际上推向死亡的已经不是杨佳个人,是整个社会的腐朽结构。


我更相信,它是撕开了这个社 会结构的某些真相,实际上是在整个社会的运作当中,国家机制还有各种程序之间,习惯性的采取了某些对事实的不尊重,对程序的藐视,而这一程序本身是不需要 太大的代价就可以坚守的。这样一个麻木的群体的无意识,你觉得是开始于什么时候?是不是我们大家都有可能是一个共谋呢?

开始于当一个权力,一个结构,它的合法性是有问题的时候,那么和他相关的所有的细节都会有问题。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结构的合法性的问题。


下面,如果这个事情告一段落,那么它所产生的后遗症里面,有没有积极的因素?

这个事情不可能告一段落,它只是整个社会伦理腐败的一个部分,它像一块伤疤一样永远会在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的脸上,留在这个国家的脸上,毁灭是没有阶段的。耻辱也是不可能告一段落的。


有一种说法,杨佳案反映出法庭裁定在逻辑上的一个悖论。如果承认杨佳是报复杀人,那一定有报复的原因。如果没有原因,那他悖于常理的行为只能用精神病来解释。是事出有因与事出无因,两者必居其一。现在看,这是不是在程序上的一个怪圈?

这个逻辑是清楚的。这两个逻辑都不能够成立的话,那只能说这个做判断的人精神上有问题,这个体制有精神病,这是很清楚的。


在二审裁决之前,律师翟建通知杨佳的姨妈很可能维持原判。

这也是很可笑的,原告还没有出现,作为辩护律师的翟建就通知他姨妈说会这么判,很简单,翟建在这里面是有交易的。这是不可以想象的事情。


记得美国有一个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因为检方取证程序上的错误,最后辛普森被宣判无罪。公众看到了“证据”在司法中的严肃性。此案中类似的很多基本证据都没有呈现,这个事情是不是离谱了?

不但基本证据没有,而是公诉人毁坏或者掩盖证据,这更恐怖。比如说杨佳的母亲在哪里?这是任何一个人都要问的一个问题。不是因为任何人都有母亲,而是她是 重要的知情人。她如果是同案犯,那么你必须把它抓捕归案,她如果是知情人证人之一,也不应该消失。何况她是重要的证人。杨佳当时在警察局里三次给她打电 话,话费花掉两百元。当时警察局发生了什么,她是唯一知道的人。那么把她藏起来,这是什么意思?很明显,这个案子是不用审的,第一秒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审,使法律能给他们的一个机会,让他们有机会在若干个点上纠错,但是他们没有把握机会。谁都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也能在杨佳案刚发生的时候,把 一个在网上写东西的网民抓起来。这显然是违法的。现在拘留一百多天了,这个网民现在哪里,这是依据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来完成的?上海他们是非常自以为是的, 他们认为他们是万无一失的。但是他们错了,因为这个时代不一样了,人们不需要按照他们这一套程序来鉴别他们是不是违法的。


你受到过威胁吗?

我每秒钟都受到威胁,因为我生活在一个非常有危险性的国度里。


具体讲有没有明显的威胁?

对杨佳的审判就是对我的威胁,这是一样的。不是一把刀子抵着我,才是对我的威胁。只有猪才会这样去想问题。当一个人的尊严,他的生存的理由被动摇的时候,他就是受到了最大的威胁,这毫无疑问。


这个问题是否有转机的可能?

几乎没有。中国的法制在过去的三十年来几乎没有进步,这是让我很吃惊的,它处在了一个冻结状态。虽然经济发展,甚至经济的发展也可能是靠法制不健全来完成 的。前两天,哈尔滨的警察打死了一个学生,那么刚开始就传得乱七八糟,播出录像好像是学生在打警察,这是多么可笑的事。全世界没有学生打警察的事。今天播 出了后二十分钟的录像,是当初电视台没有播出的,是六个警察踢一个学生五六分钟,一脚就可以把人踢死的。现在承认了是警察施暴。要在这种问题上去争论,人 被打死了,仍然要去争论这种问题的话,何况杨佳只是被打伤过。杨佳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就是说凡事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必须给你一个说 法。这是说,他曾经向这个社会讨公道,但是这个公道他没有讨着,他最后用自己的行为去完成他的认知。


二审的辩护律师翟建说,证人警察是不必出庭的。

胡说八道。辛普森的案子,就是证人出庭才翻了这个案子,要不然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话,你等于说杨佳也不用出庭,那你就完全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吧。这个王八还能做律师,是很奇怪的事情。他还是上海十佳律师的第一名 “东方大律师”。


如果接受了北京的律师,会有什么结果呢?

北京的这个律师好很多。当然,上海必须请自己的律师,为了避免麻烦,让真相不在法庭上呈现出来。
杨佳没有受到公正的审判,没有受到最起码的公正的待遇。那么这是很恐怖的。如果说在公安局里面受到了殴打,是不公正的,那么他在法庭的待遇则是更加的不公 正。如果说这个法庭是公正的话,那只能说这个社会是一个完全不公正的社会。如果社会都没有这个认识的话,那我们连审判都不要谈了。


二审的时候,上海在处理媒体的时候跟一审有区别,似乎开放度大了许多,是不是他们也感觉到了一些不妥?

不,他们从最早和最后都想的很清楚,就是把事情掩饰掉,不存在什么不同的感觉,一审是秘密审判的,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舆论,二审必须要做的公开一些,但是所 谓的公开是没有意义的,连同室都不是,在另一个房间看录像,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公开审判。这是中国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如果这叫“公开审判”,那就等同于,中 央电视台做的动画也跟直播一样。


这个事情在整个世界的舆论里是不是必然有很意想不到的影响?

老实话,没人搭理你,中国人爱死不死,没人搭理你。这个世界也没什么所谓的永恒的公理可以谈。这是件自己折磨自己的事。


越来越悲观了?

没有,既不悲观,也不乐观,这是我们的处境,我们必须了解它。


我很感动,现代艺术在当今社会中,寄望艺术家在核心问题上要体现出来独立言论和自由勇气。跟你有相似影响和地位的人,好像集体失声了?

我不知道。我只能从伦理上说,任何一个人,如果是不为正义而战,不为所谓的公平而战,他就是非正义和不公正的一部分。这毫无疑问。

(完)

(张华洁根据电话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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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但基本证据没有,而是公诉人毁坏或者掩盖证据,这更恐怖。比如说杨佳的母亲在哪里?这是任何一个人都要问的一个问题。不是因为任何人都有母亲,而是她是重 要的知情人。她如果是同案犯,那么你必须把它抓捕归案,她如果是知情人证人之一,也不应该消失。何况她是重要的证人。杨佳当时在警察局里三次给她打电话, 话费花掉两百元。当时警察局发生了什么,她是唯一知道的人。那么把她藏起来,这是什么意思?很明显,这个案子是不用审的,第一秒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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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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