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办来了. 就看2个东西,一个是employment letter 另一个就是我 Post Graduate Work Permit . 其他的什么账单啊,工资条之类的.他都没有看. employment letter我也没有写雇主会保留我6个月,信上仅仅写,雇主愿意保留我.但是没有写具体时间,估计哪个雇主也不敢写个具体时间.这可是要承担责任的,万一人家没能保留我6个月..白纸黑字的东西,谁敢不承认? 所以我觉得这个policy有点胡闹.但是能写的还是要写.因为办事的人跟我说,可能会给雇主打电话确认.但是我估计打的可能性不大.现在办,都得7月1日生效.7月1日之前的一周可以收到卡.我是city hall办的.如果开车的,city hall底下有停车场.我没看到,我停到了National Art Center 底下,要了6刀.不知道CITY HALL底下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