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information. 我去那个链接看了一下, 我想这个香港基本法确实违反了国籍法,因为它对待香港居民和大陆出生居民在国籍法上是不一样的,但如果你去查国籍法里的十八条,没有一条规定应给予港澳居民不同的国籍法待遇。更不用说给人厚此薄彼的感觉。
大陆出生居民一旦加入外籍,即被取消中国国籍,而港澳居民得到的是类似美国国籍法的待遇,即你可加入其他国家国籍,但除非你选择放弃,你会永远保持美国国籍。我想如果我们祖国允许大陆居民也有这种待遇的话,大多数人会选择保留中国国籍,即使这意味着回国得不到美国领事保护。
建设祖国还来不及呢,干吗要外国领事保护?
我很少在网上灌水,但这个话题实在太敏感,不吐不快,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重视!
现将有关内容附在以下:
国籍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都是要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所以必须要作出解释。
当时的情况,600万港人中有300万人有外 国护照,面临回归时是当中国人还是当外国人的问题,因为我们不承认双重国籍。简单地说,这个解释就是按照国籍法,血统加属地的原则,凡是中国人,只要你在 1997年7月1日不上入镜事务处变更国籍,都认为你就是中国人。你口袋里的那本护照怎么办?照样可以拿着它作为旅游证件周游世界,但是在香港特区,在中 国内地不享有英国领事保护的权利。以这个来化解双重国籍的问题,否则在香港将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特别是当时有人宣扬“九七大限”,很多人都害怕。国籍 法解释安定了人心,保证了平稳过渡。
朋友,香港和澳門是特區,法律上屬於一個自治區,中國政府軍事及其相關的外交政策,並不能干預香港政府施政(表面上,但中共習慣如何,大家心知肚明).另外,美國承認雙重國籍而且容許雙重國籍人士參政,例如加利福尼亞洲洲長,大明星亞諾舒華辛力加並未放棄原有的奧地利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