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讲得非常透彻。的确如此。学习和抄袭的区别,首先在于目的或者态度:明明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东西,却声称是自己的原创,那就是剽窃。如果是学习,一定会尊重原创者,不会刻意掩盖或忽略原创者的名字。(日语从汉语里引进不少内容是事实,但在日语里,汉字仍然称为“汉字”,日本人也没有声称汉字是大和民族发明的--这一点他们比韩国人强。)其次,学习和抄袭的区别在于尺度,简单而言,如果某人写一篇论文,其中90%的内容都是从别人的文章里“摘”过来的,那么就算他打了引号,注明原文出处,那也不行,这样的文章充其量只能算“读后感”,不能算研究成果。从法律角度而言,是学习还是剽窃,还有个时效的问题。如果别人的东西还在版权保护期以内,完全拿过来并用于为自己谋取利益,就是剽窃和侵犯知识产权;反之则不算。比如贝聿明为卢浮宫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入口,外形上看几乎是埃及金字塔的翻版,但埃及金字塔的造型早已成为世人所共享的文化遗产,人人都可以模仿且不必担侵犯知识产权,更何况贝聿明的设计无论从建筑材料还是内部结构等,有许多新的、不同于古代埃及金字塔的元素,所以他的玻璃金字塔不存在剽窃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以致用和创新的例子。
即便中国大陆所有的歌曲都是抄袭来的,也不能称中国人是个抄袭的民族。因为这些人,不会超过中华民族的10%。
如同不能因美国一前总统拿雪茄玩酷,就说美国人是个玩雪茄的民族一样。
是,即使某种现象在某个民族中大量存在,把之归结为这个民族的统一特征难免要犯“stereotyping”(简单模式化)的错误,而stereotyping是与偏见分不开的。有时候,人们会用stereotyping来制造娱乐效果,比如欧洲人常常互相嘲笑也自嘲,英国人被嘲笑做菜的水平太次,法国人被嘲笑没骨气,德国人被嘲笑太死板等等。不过在严肃的场合,stereotyping是不适宜的。
但无论如何,抄袭和剽窃,现在的确是中国大陆的一个问题,大到出这种“国际洋相”,小到学生写论文,有蔚然成风之势,值得国人反省。
的确如此。学习和抄袭的区别,首先在于目的或者态度:明明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东西,却声称是自己的原创,那就是剽窃。如果是学习,一定会尊重原创者,不会刻意掩盖或忽略原创者的名字。(日语从汉语里引进不少内容是事实,但在日语里,汉字仍然称为“汉字”,日本人也没有声称汉字是大和民族发明的--这一点他们比韩国人强。)其次,学习和抄袭的区别在于尺度,简单而言,如果某人写一篇论文,其中90%的内容都是从别人的文章里“摘”过来的,那么就算他打了引号,注明原文出处,那也不行,这样的文章充其量只能算“读后感”,不能算研究成果。从法律角度而言,是学习还是剽窃,还有个时效的问题。如果别人的东西还在版权保护期以内,完全拿过来并用于为自己谋取利益,就是剽窃和侵犯知识产权;反之则不算。比如贝聿明为卢浮宫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入口,外形上看几乎是埃及金字塔的翻版,但埃及金字塔的造型早已成为世人所共享的文化遗产,人人都可以模仿且不必担心侵犯知识产权,更何况贝聿明的设计无论从建筑材料还是内部结构等,有许多新的、不同于古代埃及金字塔的元素,所以他的玻璃金字塔不存在剽窃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以致用和创新的例子。
木澜讲得非常透彻。是,即使某种现象在某个民族中大量存在,把之归结为这个民族的统一特征难免要犯“stereotyping”(简单模式化)的错误,而stereotyping是与偏见分不开的。有时候,人们会用stereotyping来制造娱乐效果,比如欧洲人常常互相嘲笑也自嘲,英国人被嘲笑做菜的水平太次,法国人被嘲笑没骨气,德国人被嘲笑太死板等等。不过在严肃的场合,stereotyping是不适宜的。
但无论如何,抄袭和剽窃,现在的确是中国大陆的一个问题,大到出这种“国际洋相”,小到学生写论文,有蔚然成风之势,值得国人反省。
您这句话有“抄袭”前面老飞的话的嫌疑,快加上引号,注明出处。木澜讲得非常透彻。![]()
如果效仿得好,而且有新意,说不定就是文学界的“贝聿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