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问题-请支个招

bejing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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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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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在荔景餐馆打工6个月后离开了。2008年1月以后有了正式工作。荔景餐馆申报我2008年T4,说支付了我8000刀,结果CRA向我追交税务和罚款4000。请交大家、支个招。哪说里去?

Many Thanks!
 
你拿到那笔钱没有?
 
Ofcourse not. I said that I left, did not work there anymore.
 
给税务局打电话,实话实说,看看他们有什么建议。

没准餐馆搞错了。
 
我申报2007年的收入,当然包括荔景餐馆打工6个月的收入。

现在问题是荔景餐馆谎报(或误报)了我2008年还在荔景餐馆打工。
 
07年的收入是在08年报税的,如果你08年报了税但是没有提到你在荔景打工的收入的话,你会被判定为逃税的
 
07年的收入是在08年报税的,如果你08年报了税但是没有提到你在荔景打工的收入的话,你会被判定为逃税的

我2007年T4,报税了, 2008年T4
 
Thank you so much! I filed the appeal by drop it in the white mail box in front of CRA building at Heron road. The they may not received.
 
我2007年T4,报税了, 2008年T4
属实的话,荔景的麻烦比你大。 他们得证明这笔收入给你了,向支票,银行转账等。

他们只给现金吗?
 
really appreciated!! Helpful>
I called CRA and filed apeal again to them.
 
先前没有仔细看。原来是这样:

2008年你没有在荔景餐馆工作。但是,荔景餐馆申报你2008年T4,说支付了你8000刀。

这你不怕。

百思不得其解,雇主这样做,自己得不到什么好处吧?是他们财务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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