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我就勉为其难,以自己的观点回答你。悄悄问下飞某: 可不可以给日本队加油?![]()
『可不可以给日本队加油?』不能一刀切。虽说政治与体育无关,毕竟是国家队,有关国家、民族之尊严,需严肃看待。在和平年代,如果日本球员有上佳表现,鼓鼓掌、喊喊加油、称赞两声也未尝不可。但若日本队赢球了,也跟着上街敲锣打鼓庆祝一番,这就做过头了。
你问我,我就勉为其难,以自己的观点回答你。悄悄问下飞某: 可不可以给日本队加油?![]()
3c, 你脑子多根筋好不好,这里头要什么逻辑?中国人自己的屈辱,自己没能摘掉,却让个仇人为了其自身之尊严,顺便帮你摘了。而你不以为耻?还用得着去感谢你仇人?你这村长是如此看问题的吗?:blowzy::flaming:
3c, 你脑子多根筋好不好,这里头要什么逻辑?中国人自己的屈辱,自己没能摘掉,却让个仇人为了其自身之尊严,顺便帮你摘了。而你不以为耻?还用得着去感谢你仇人?你这村长是如此看问题的吗?:blowzy::flaming:
木兰,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日本人占领了半个中国,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是中国人的仇人,日本人在其占领区抹去其他国家的治外法权,其出发点是为日本本身之尊严,这不是为你中国人,这你会不明白?:blowzy:老飞,不是别人脑子少根筋,是您老说话老是只说一小截儿(还不是中心意思那一截儿),留一大段让大家云里雾里地去猜测。别这样,有啥您就痛痛快快说完,大伙不能都是宝哥哥,您扔块旧手绢来也全都明白您的心意。
那按你的逻辑,日本人顺便帮中国人废了治外法权,中国人不该感谢他们,还要更仇恨他们?什么什么呀?这不是把中国人说成了关在瓶子里的那个魔鬼了吗--就因为头500年没人把它放出来,过了期限后,反而谁放出它来就要杀死谁。:blowzy:
说到底,恐怕还是您自己的思路没理顺,您要谈治外法权的屈辱,就谈它祸害了中国人多少年,别强调是日本人帮我们摘掉它的,这样比较能让人明白您的中心思想。
肤浅幼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伤了日本人的尊严,这么说,中日一家?
也就是说,牌子摘除之后,中国人就有尊严了?
仔细想想,还是没有.
由此可见,日本人摘快牌子没什么,既不是帮中国人洗掉屈辱,也不是为了自身之尊严.说白了,新老板掌权,把游戏规则改一改,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牌子摘除了,中国人依然是下等人,没两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是中国人的耻辱,但计较日本人摘牌子还是法国人摘牌子这种事情,说明你肤浅幼稚.
唉,摘块牌子都能让你激动得....
你是金庸小说看多了,你这个『魔鬼比喻』不伦不类,故不妄加评述。唉,不知您是老糊涂了还是被您的昔日战友传染了“鸭嘴症”,日本人的罪恶谁不知道?我们那不都是根据您扔出的一小截话头顺藤摸瓜才得出那么不合情理的结论来到吗?
再说了,要是你说因为日本人是为了他们才帮我们抹掉治外法权的,所以不值得感谢,那我那个魔鬼的比喻仍然说的通--渔夫是为了满足自己好奇心才把魔鬼放出来的,所以他也不该要求魔鬼感谢自己,是这个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