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国家其实是没有言论自由的(评翟田田案件)

并不觉得现在中国人的地位有什么非常明显的提高。相反ZG的一些做法倒是连累不少海外华人。从我身边的本地人那里感觉到他们对中国在奥运会上的作假行为非常不屑。我想他们肯定认为中国人善于作假。我佩服加拿大冬奥会上出现点火事故的做法,加拿大照样直播不误,最让我佩服的是人家在闭幕式上很好的弥补了。

中国要打假,就从ZG政府开始打吧!


你还挺会为本地人着想的。本地人没有告诉你老谋子是这届三缺一点火开幕式的幕后导演?
 
你们这帮子人都不和谐!看贴就看贴,总是抱怨什么呢?你哪个单位的?是不是党员?暂住证呢?你为党说话还是为P民说话?政府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观棋不语真君子你们懂吗?老子拉屎要不要告诉你啊?老子嫖宿幼女关你什么事?滚回家继续还你的房贷、喝你的三鹿奶粉吧!心里不舒服的话你可以去被钓鱼、可以去70码、可以去躲猫猫、可以去俯卧撑、可以去被跳楼、可以去铊中毒,实在无聊还可以打酱油,那么多事情可做你非要来回帖,简直就像孙东东教授说的那样,99%都是精神病!这里遍地都是黑社会,就你是好人?如果你要是好人:人家都被夺冠了,你怎么被跨省追捕了?人家被抓了都能当选人大代表,你怎么没事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了?人家29岁靠假论文毕业都能当市长,你怎么海归学成还跳楼了呢?人家贪污4亿才判12年,你怎么误取17万就判无期了呢?人家坐火车都能临时停车,你怎么坐个公交还自燃了呢?你连生孩子的自由都没有,关心人家虐婴干什么?你不过是个屁,人家是从北京来的!再敢吵再敢吵就叫城管来把你头按到油锅里去!你们这帮回帖的家伙,应该以邵阳市建设局局长周飞鹏重要讲话共勉:“你想不通?就去死啊。”要么,请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向你大喊一声:“跪倒,否则我毙了你!”
 
您不会以为在这里,就可以在大马路中央支一张床睡觉吧?:blink:


榆树妹妹如果想在马路中央支张床睡觉应该会有很多粉丝的。:)
 
Feedom and accountability always go hand in hand. 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absolute freedom in this world.
 
Feedom and accountability always go hand in hand. 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absolute freedom in this world.


好像西方政府在世界其它地方鼓吹并推行的是绝对自由,但在其国内实行的却是有限度自由。
 
好像西方政府在世界其它地方鼓吹并推行的是绝对自由,但在其国内实行的却是有限度自由。

统治,需要智慧。统治者,乃须有大智慧。

只有杰弗逊这样的人,才知道为什么要有新闻自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同时清醒地知道如何来立法,保证自由不被滥用,规范、引导人们在行使这种权利的同时履行他们的责任。

例如,新闻自由同时负有不能伤害他人的责任,伤害他人就是违法的,即freedom of the press vs freedom of person。
 
好像西方政府在世界其它地方鼓吹并推行的是绝对自由,但在其国内实行的却是有限度自由。
这叫做己所勿欲、专施于人,是西方基督教国家最擅长的。
 
这叫做己所勿欲、专施于人,是西方基督教国家最擅长的。


请飞老解释有关以下现象,这个是否属于违反了宪法中的一条和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宣传的公民知情权?



【南都】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直播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时,被一名官员堵住镜头,逼问“哪个让你直播的?”。南都记者从多渠道核实,该官员是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徐光辉。知情人透露:“官员至今尚未道歉,被打断直播的电视节目却面临着停播的危险。

[MEDIA]http://www.youtube.com/watch?v=9_ikid2Ojag&feature=related [/MEDIA]


胡锦涛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引发抗议

[日期:2010-07-29] 来源:参与 作者:朱廓亮 [字体:大 中 小]
10072911011831.jpg

爆炸威力巨大,周围大面积建筑被夷为平地。(南京市民提供)


(参与2010年7月29日讯):已至少有10人遇难、14人受重伤、120人受伤住院、300余名受伤者接受治疗的“7、28南京大爆炸”新闻,却遭到胡锦涛及其官僚体系的极力压制。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今天(2010年7月29日)以充分的细节对此作出揭露。人们纷纷抗议胡锦涛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要求其公开道歉。

消息说,不仅事发前一周有专家提醒开发商对南京第四塑料厂的乱拆迁可能导致发生丙烯管道泄漏爆炸,而且在当天(7月28日)早晨,南京《现代快报》再次以“液化气噗噗直喷爆炸一触即发”为题预警了南京第四塑料厂的乱拆迁将发生丙烯管道泄漏爆炸,但政府一直无动于衷。

更为恶劣的是,当7月28日10时许大爆炸发生后,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记者赶到现场直播事故抢救进展时,竟然被一名官员堵住镜头——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徐光辉强行阻记者中断直播,让人们无法根据现场抢救动态及时提供有效的支援,以致血浆急缺,医院抢救措施跟不上。

人们一度以为这种压制事故新闻及时传播的违法行为只是南京地方官僚的腐败,但看了当天晚上央视《新闻联播》后,才知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的总后台是国家主席胡锦涛——当天19时央视《新闻联播》的头条是“西部开发十年成绩辉煌”的专题宣传,而将全国人民头等关注的“南京大爆炸”新闻,不仅不上“新闻提要”,而且放在国内新闻的最末一条(此时《新闻联播》已进行了22分钟)!当天《新闻联播》新闻中,在重点宣传“巴基斯坦客机坠毁152人遇难 机上无中国人”后,还有胡锦涛对巴基斯坦人的慰问电。许多人愤怒地对着电视画面质问胡锦涛:为何只慰问外国事故受难者,却不对本国的“南京大爆炸”受难者进行及时安慰?难道中国人命不如外国人命尊贵?胡锦涛为何不让《新闻联播》重点报道“南京大爆炸”?须知,早几分钟让全国人们知道真相,就可早一些防止下一个“南京大爆炸”!

一些网民强烈要求胡锦涛就压制“南京大爆炸”新闻及时传播向百姓公开道歉!

2010年7月29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www.canyu.org)






参考资料:

纸面上的宪法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http://cpc.people.com.cn/GB/134999/135000/8105913.html

公民知情权

2008年09月25日17:31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公民知情权

公民所享有的一种民主权利。知情权概念源自英文right to know,亦称“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知情权作为特指一种权利主张的法学概念,由美国新闻编辑肯特·库泊(Kent Copper)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

20世纪50—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知情权运动中,“知情权”一词被广泛援用,并很快地作为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知情权”包括“知悉”和“获取”两个层次的含义。其中“知悉”主要是指权利人主观上知晓,而“获取”则是指权利人索取、查阅某种记录着信息的有形载体(文字、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子光盘等),其基本内容是公民对国家机关掌握的情报有知道的权利。对公民知情权的范围,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种观点: 
(1) “五权论”,即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了解权、法人的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
(2) “三权论”,即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
(3) “二权论”,即认为知情权包括知政权和社会知情权。

无论哪种观点,都包括社会知情权,即公民有权知道他所感兴趣的在社会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现象和问题,有权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的一种权利。按照知情权获取方式,可分为消极的知情权和积极的知情权: 

前者指那些公开发生的事件的有关信息,公民可自由获取,国家、社会、他人只承担不予阻碍、干扰的义务;后者指本来是由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控制的信息,但应当让公民知道,政府等机构就承担了积极向公民提供的义务。根据知情权规定是否明确化,可分为明示的知情权和暗示的知情权: 

前者指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保障公民知情权;后者指虽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条文规定,但通过条文可以合理推断出其中所暗含的保障公民知情权的立法意图,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享有知情的权利。根据所获取的信息的性质,可分为公共信息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 

前者指的是公民对关乎公民整体利益的公众信息所享有的知情权,后者指公民仅对涉及个人利益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知情权。

从知情权的具体内容看,既包括公法方面的政治权利内容,也包括属于私法方面的人格权问题,还包括国家权力的问题。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即公民依法享有知道国家的活动、了解国家事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向公民及社会公众公开自己活动的义务,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延伸,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

知情权是符合人的社会性的一种权利。公民作为社会的成员,有权知道整个社会所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有权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现代社会的复杂化和信息化决定了信息的作用越来越大,这就要求社会和政府必须为公民提供信息和档案服务,建立各种信息系统以满足公民的需要。知情权具有一定成分的民事权利性质,尤其是其中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更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民事权利。知情权从法的角度体现了文明社会的人对信息关系的一种深刻认同。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需要在信息中获得发展自己的机会,对信息的需求更为迫切,这样就使得知情权的实现变得十分重要。有学者认为,公民知情权也是一种经济权利、发展权利。知情权的这些方面决定了它既具有公权利的属性,又具有私权利的特征,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宽泛的概念。公民的知情权是一项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权。

飞老啊,可不要落后啦
 
嗯,您让俺感激中国政党和毛泽,可他们都要让俺感激老百姓,俺想听他们的。感激老百姓,向着老百姓,听着老百姓的声音,飞老用出您的牛劲大点声喊,老百姓万岁!再高唱一首老百姓的恩情永不忘!今天我的回答您满意吗?:blowzy:
有进步,但光只感激老百姓是不够的,你应该知道蛇无头不行这简单道理吧。中国是有幸的,出了个旷古恒今、雄才大略的奇才毛泽东,是在他的带领下,中国人才站立起来的。不然,中国人还是会受尽他人欺负的。:blowzy:
 
祖辈,父辈确实是用生命换来了ZG政府。如果他们看到ZG这样子,他们肯定会抛头颅洒热血推翻ZG政府。

没错,所以他们的幸存的部分顶层人士被软禁,被禁言,另一部分图儿孙的福利去了
 
请飞老解释有关以下现象,这个是否属于违反了宪法中的一条和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宣传的公民知情权?

...。公民的知情权是一项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权。

飞老啊,可不要落后啦

这里只说“公民知情权”。其实,让你知道什么,不让你知道什么,政府是操纵的。这就是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的功能之一。这个,得请教杰弗逊鼻祖。他说过,新闻界需要我们,我们也需要新闻界。

有兴趣的话,看看Second Front: Censorship and Propaganda in the Gulf War, by John R. MacArthur。
 
请飞老解释有关以下现象,这个是否属于违反了宪法中的一条和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宣传的公民知情权?

。。。。飞老啊,可不要落后啦

这不就是一起工业事故吗?你们怎么如此上窜下跳,如获至宝呢?你说胡锦涛压制新闻报道,底下的就是人民日报的报道,是什么地方压制了,是不是没让你们这些屁民去添乱就是压制?在西方,政府对新闻也是控制的,想让你知道的可直播,不想让你知道的会清场,这点常识你应该有吧。

南京爆炸事故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南京市迈皋桥一工厂发生爆炸
权威发布:南京塑料四厂爆炸事故原因查明
南京市委书记市长赶赴燃气爆炸现场
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市长季建业迅即赶往事故现场指挥救灾。
爆炸已导致5人死亡 伤重者28人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8217/198645/index.html
 
这里只说“公民知情权”。其实,让你知道什么,不让你知道什么,政府是操纵的。这就是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的功能。这个,得请教杰弗逊鼻祖。

有兴趣的话,看看Second Front: Censorship and Propaganda in the Gulf War, by John R. MacArthur。

这本书里,应该没有举例说,让官员到事故现场来阻挡记者拍摄,并且威胁说,你是哪个单位的?哪个让你直播的?

这句经典话语应当记录进世界新闻史吧。
 
这不就是一起工业事故吗?你们怎么如此上窜下跳,如获至宝呢?你说胡锦涛压制新闻报道,这就是人民日报的报道,是什么地方压制了,是不是没让你们这些屁民去添乱就是压制?

南京爆炸事故系施工挖断管道导致丙烯泄漏所致
南京市迈皋桥一工厂发生爆炸
权威发布:南京塑料四厂爆炸事故原因查明
南京市委书记市长赶赴燃气爆炸现场
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市长季建业迅即赶往事故现场指挥救灾。
爆炸已导致5人死亡 伤重者28人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8217/198645/index.html

南京液化气大爆炸:市长下令掩盖死亡数字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7月29日 转载)
南京昨日液化气爆炸规模震撼,当日目击记者就发出信息,看到76人死亡(当然不是全部)。今天有记者称看到上百尸体。

南京官方表示,事故有10人死亡,共有120人留医。但《中国青年报》报道,其记者昨日下午到多家医院的走访,有多达四五百名伤者被送往医院。

一位南京当医生的朋友透露:“你知道今天市长给我们医院下达的什么指令么,所有重伤患者一定要撑过三天,撑不过也要撑,三天以后死亡就是因伤死亡。”
南京某电视台记者:有关单位在给各家媒体派红包,这样才能把死伤控制在“10人以内”。

网友提供的线索:
上海电视台在采访南京爆炸第一报案人陈光标时,陈光标说“具体死亡多少不知道,反正抬了100多具尸体出来”。视频地址 http://www.smgbb.cn/2010/tv/live.html?210-1280324760

评语:千米以内的房屋都受到损害,才12死15人重伤,南京人真稀少呀。另外南京的血库也非常小,百余人受伤就能导致血库告急。——所以南京大屠杀,日本说没多少人,就可以理解了啊

说是有个办公楼被炸平了,里面有很多的人。



这个图片,爆炸这种最极端的突发情况,人员是根本没有机会逃生的,和普遍机动车自燃还不一样,肯定是瞬间的引爆,无人能幸免,否则公交乘客早就出现在新闻访谈上了

201007290939china16.jpg



飞老,你觉得这个车里会只有5个人么?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