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进一步论证了LZ的命题。![]()
F4, 我注意到了这里律师关于被捕原因的新说法:“二级加重骚扰罪”。●关键1
骚扰罪名已被撤回
海明律师介绍称,翟田田的第一个案件是在纽约的“二级加重骚扰罪”,也即其曾追求的白人女子罗红梅在其博士生导师的带领下向警方控告的罪名。
正是因此项“罪名”,翟田田于3月10日被逮捕,第二天遭到了学校的停学处分。
进展:警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翟田田的责任,并销毁逮捕翟田田时拍的照片,诉讼书也将被销毁。这就意味着,翟田田可以向罗红梅索赔,也可以追究警方的责任。
同样的“言”,在不同的场合说,效果是不一样的。
翟田田在自己家里说,要烧学校,那叫SB; 翟田田在学校管理部门说,要烧学校,那叫威胁恐吓。
同样的道理,你在CFC上说自己是“加拿大正牌高级工程师”,那叫不要脸; 你去国内应聘,对国内用人单位说自己是“加拿大正牌高级工程师”,那叫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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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傻不溜秋。果然是TG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