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卡拉是条狗 发布
我曾经在新加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可我经不住她言语的诱惑放弃了所有的一切来到加拿大。我原以为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孩,我原以为她会和我结婚、我原以为我会在枫叶之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谁知她让我来加拿大只是为了暂时填补她空虚的心灵、为了周末去商场购物能有一个为她拎包的、每个月为她支付高额的电话费。我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的积蓄花在了她的身上,我已经快40岁了,我一遍遍地恳求她......可她只是想利用我们之间common-law partner的关系为她解决身份问题。我不敢想象一旦她的身份解决了她会对我作出怎么样的事情,我不敢想象一旦我的积蓄耗尽了她对我会是什么态度。我的年龄已经不允许让我从头开始了,可我又不敢回国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
只听一面之词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就像被删掉的那个"九月"关于门的赔偿的帖子.
大家都是成人了,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因为现实与想像不符就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你也是快40的人了,比人家应该是大10几岁吧,生活经验应该更丰富一些,而且求我相信这也不是你的初恋(错了请指正),岂有如此容易受骗上当之事
在我们这些外人看来,你过来是你们两相情愿的事情,难道你不是需要人家来"填补"你的"空虚的心灵", 你可以不来,你可以不拎包,你可以不付帐,但是你自己选择了,就不要怨天尤人!
都40岁了,还这么幼稚,出了问题就要毁人家容? 加拿大法律是怎样的我不知道,要是在新加坡,凭这个帖子就可以让你进监狱,打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