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純哲學問題,不喜歡的網友請繞路。
基督教徒喜歡問自己 "What would Jesus do?" 今天也來這麼一個問題。
今天假設全能與公義的上帝存在。因為祂全能,祂造出了一個祂不認識的人。(假設)
一個神不認識的人,一個神認識的人,如果做的事都一樣,您認為公義的神會對哪一個人比較好呢?
我想既然神是(完美地)公義的,祂應該會對兩個人一樣好。
所以雖然我不信神,相信公平的我也是這樣要求自己,不要因為我和一個人熟不熟,影響到我對他的評價,行為,語氣。
但這真的很不容易。
而在非常講究關係的中華文化裡,這簡直是天方夜譚。
做得到諸葛亮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這種境界的太少了。
打破這個 "熟人=好朋友"的文化,取代以 "熟人=陌生人",或許就能根治腐敗?
諸葛亮時代把蜀漢整得多好。
所以從今天起我要用力要求自己六友不認 (六親不認境界更高,但自嘆不行),來看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