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朱令铊中毒案: 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不用装法律专家,是个正常的人都要讲证据。CFC不是法庭,你也不能胡说八道,否则你我都在CFC上,我就可以经过所谓的分析说你是小偷杀人犯?

孙维的家庭利用公权,阻止北京市公安局继续调查该案件,但红朝的公检法,并不阻止国内网友,在国内网站议论该案件。而你却阻止网友继续议论该案件。当然,你那只是企图,好像没有什么用。但你对阻止网友讨论该案件表现出的热情,并为此发帖的数量(质量就不谈了),让我印象强烈,你没有觉得你自己非常有趣吗?

赶紧分析一下eggplant "是小偷杀人犯"。
 
孙维的家庭阻止北京市公安局继续调查该案件,但红朝的公检法,并不阻止国内网友,在国内网站议论该案件。你阻止网友继续议论该案件。你对阻止网友讨论该案件表现出的热情,让我印象强烈,你没有觉得你自己非常有趣吗?

赶紧分析一下eggplant "是小偷杀人犯"。

我阻止网友议论?你就胡说吧!我不反对以事实进行分析,反对的是那种毫无根据的臆测。听明白了吗?9981转的那帖子就是一点根据没有的臆测。
 
一心,看到你的回帖,我第一念头想到的是有人啃腚会来捉字眼了,果不其然,被我估中了。

:dx:
 
不用装法律专家,是个正常的人都要讲证据。CFC不是法庭,你也不能胡说八道,否则你我都在CFC上,我就可以经过所谓的分析说你是小偷杀人犯?
正常人都要讲道理,可并不是要讲证据。我们都可以有道理讲哈伯是个坏/好总理,即使我们没有证据。
我们为什么不能胡说八道呢。可以说每个人的帖子,总会有人认为是胡说八道的啊。也包括我的这个帖子,你就认为是胡说八道。这就是舆论自由。唯一不能做的是诽谤。你当然可以写个帖子分析推理说我是那个投毒人。我不会问你要证据,我只会看看你有没有道理。
 
我阻止网友议论?你就胡说吧!我不反对以事实进行分析,反对的是那种毫无根据的臆测。听明白了吗?9981转的那帖子就是一点根据没有的臆测。

收集证据,是公检法的工作,孙维的家庭阻止北京市公安局收集证据,你应该去找北京市公安局要证据,而不是找围观群众要证据。

你没有阻止网友议论?


我只强调证据,你们那种臆测的贴少发。
 
为什么不能在北美起诉孙维, 谁能帮忙解释一下

这个应该是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刑事角度,属地属人两个关键,案件发生地在中国,受害人是中国公民,所以美国应该是没有刑事管辖权。民事角度,即使找到孙维并确认其在美国且为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因为缺乏刑事判决依据,美国法院还是可以以不方便原则为理由拒绝受理。

我有一个问题不大清楚,朱令家有没有对清华提起过民事诉讼?孙维自辩,无非就是说学校对铊管理不严,别的人也很容易地就能拿到铊。告学校管理不严给坏人可乘之机,应该是一告一个准吧?
 
一心,看到你的回帖,我第一念头想到的是有人啃腚会来捉字眼了,果不其然,被我估中了。

:dx:

让这帮家伙保留一点理性和客观怎么就这么难呢?:confused:
 
这个应该是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刑事角度,属地属人两个关键,案件发生地在中国,受害人是中国公民,所以美国应该是没有刑事管辖权。民事角度,即使找到孙维并确认其在美国且为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因为缺乏刑事判决依据,美国法院还是可以以不方便原则为理由拒绝受理。

我有一个问题不大清楚,朱令家有没有对清华提起过民事诉讼?孙维自辩,无非就是说学校对铊管理不严,别的人也很容易地就能拿到铊。告学校管理不严给坏人可乘之机,应该是一告一个准吧?

我猜测清华现在还在负责一部分朱令的医疗费用,这可能是朱令家没有对清华提起过民事诉讼的原因
 
正常人都要讲道理,可并不是要讲证据。我们都可以有道理讲哈伯是个坏/好总理,即使我们没有证据。
我们为什么不能胡说八道呢。可以说每个人的帖子,总会有人认为是胡说八道的啊。也包括我的这个帖子,你就认为是胡说八道。这就是舆论自由。唯一不能做的是诽谤。你当然可以写个帖子分析推理说我是那个投毒人。我不会问你要证据,我只会看看你有没有道理。

可以不要讲证据?那你就是投毒嫌疑人啦,分析如下:
真正的投毒人害怕被发现会极力地表现出怀疑倾向,他会公开怀疑这人是投毒嫌疑人,那人是投毒嫌疑人,一旦得到一些其他人的呼应那他更是一口咬定那人是投毒嫌疑人。你就强烈地表现出这种倾向,所以你就是投毒嫌疑人。而我内心清清白白,和你相反我就不会一口咬定某某就是投毒嫌疑人。
 
她们应该是近40岁的人,承中启老,若是ZG不重启案件的话,可能还需要30-40年,垂死之时良心发现,真相才会大白吧。

如果是集体投毒,最早死的那个“垂死之时良心发现”,另外几个就惨了。
 
可以不要讲证据?那你就是投毒嫌疑人啦,分析如下:
真正的投毒嫌疑人害怕被发现会极力地表现出怀疑倾向,他会公开怀疑这人是投毒嫌疑人,那人是投毒嫌疑人,一旦得到一些其他人的呼应那他更是一口咬定那人是投毒嫌疑人。你就强烈地表现出这种倾向,所以你就是投毒嫌疑人。而我内心清清白白,和你相反我就不会一口咬定某某就是投毒嫌疑人。
您尽可以继续,不用担心我向你要证据。就这么三,四行字好像不太专业,我洗耳恭听。
 
您尽可以继续,不用担心我向你要证据。就这么三,四行字好像不太专业,我洗耳恭听。

不怕你说什么,就怕你什么都不说,只要你一说就可以认定你就是投毒嫌疑人。你现在只是否定我的分析。你如果是一个清白的人会认为我的分析可笑,你没有。这说明你有犯罪嫌疑人的思维定势,你内心里实际已经承认投毒,所以不觉得我的分析荒唐可笑。坦白吧,投毒犯!
 
这个应该是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刑事角度,属地属人两个关键,案件发生地在中国,受害人是中国公民,所以美国应该是没有刑事管辖权。民事角度,即使找到孙维并确认其在美国且为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因为缺乏刑事判决依据,美国法院还是可以以不方便原则为理由拒绝受理。

我有一个问题不大清楚,朱令家有没有对清华提起过民事诉讼?孙维自辩,无非就是说学校对铊管理不严,别的人也很容易地就能拿到铊。告学校管理不严给坏人可乘之机,应该是一告一个准吧?

如果不能撇清孙维及其室友在此案中的重大嫌疑。 美加两国在有这些证据后能不能剥夺她们的移民权?

孙维及其室友就象恐怖分子一样在我们身边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