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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标题可以商讨,可以肯定的是同情不同情是个人自由。
 
你很无知,无知到视加拿大法律为无物的地步了。

如果你有证据,就去举报。我等你。
我还是那话,你很可笑。
别出来丢人显眼,谁对法律无知旁人看着最清楚。
套用你的STUPID WAY, 吓唬人也犯法。
 
跟女士吵架一般是没风度的表现。哪怕是全胜也会丢了绅士的面子。所以要援兵啊。

那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女士。

不好意思, 没在这维护一下女同胞。 :blowzy:
 
嗯,你声音再大点,你妈妈才会听的见。别回我的贴。
既然你带上长辈了,我就要麻烦死在日本人手里的亡灵给你和你们家带个好啦。
 
看报道中国政府向日本捐款3000万人民币,想一想国内还有那么多孩子上不起学,还有许多绝症患者因为无钱医治挣扎在死亡线上,心里真不是滋味。

中国很多孩子没书读,日本政府却又可以用那三千万印三百万本篡改侵华史的教科书教育他们的孩子。
 
嘿,现在开禁了,CFC骂人没人管了,俺也准备开始了:去你NND!:D

当真没人管就开始放肆了啊?

难道那所谓的龙种说的”中国人是需要管的“是真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不是用来吵架吓唬人的

你要真的觉得触犯了法律,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实名去提告,而不是鬼鬼祟祟的虚张声势。

在法院判定结果生效以前,任何人都是无辜的,没有人有权利说别人触犯法律了。这么基本的常识,上面满地打滚找人声援的那位不会不知道吧。你擅自在公共bbs上到处宣扬人家犯法的这种行为,是对无辜者的诬陷,你自己才真把加拿大法律当何物了?
 
既然你带上长辈了,我就要麻烦死在日本人手里的忘灵给你和你们家带个好啦。
祖上不是说了吗?子不教夫之过没办法。

你那套咒语,就留给愤怒的人们,让他们在愤怒中猛烈的燃烧自己吧。
 
那你自己去看看, 自己去判断, 看是不是hate propaganda。 我也不能替你做决定。

较真不较真的, 总得讲理吧?谁较真听谁的?

嗯,重新看了,和之前别的贴子搞混了。
这里的确还是挺有分寸的。我道歉。
 
祖上不是说了吗?子不教夫之过没办法。

你那套咒语,就留给愤怒的人们,让他们在愤怒中猛烈的燃烧自己吧。

我来问一下,rain tree, 你这次打算给日本捐多少钱呀?实话实说,不要谎报。

少了对不起我们大家根你费这末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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