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申请团聚移民,收入问题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zaoqi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zaoqi

知名会员
注册
2009-10-14
消息
577
荣誉分数
27
声望点数
188
要申请母亲团聚移民,母亲现在在加拿大拿的是探亲签证,在加拿大快一年了。我的问题是:
1.我要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母亲团聚移民,9月份母亲需要续签,请问是否会有影响?

2.母亲的地址是不是就填写我在加拿大的地址?还是母亲在中国的住址?


3.递交的税单显示的是去年的收入,那家庭人数是否也应该填写去年的家庭人数呢?因为今年8月份会有宝宝出生,不知道是否要加上他呢?

谢谢!
 
我的理解而已,仅供参考:

1)没有影响。
2)地址应该两个都填。我忘记移民表格是否有两个地址了。
3)按递交担保申请时的实际情况填报。
 
那如果申请前一年的资金担保够了,申请后辞职了,到担保资格下来的40个月之类,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但是家庭收入够了可以吗?

现在就因为这个不敢辞职...
 
其实,大家都忘记了一条规定,申请期间个人状况有什么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移民局。
 
那如果申请前一年的资金担保够了,申请后辞职了,到担保资格下来的40个月之类,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但是家庭收入够了可以吗?

现在就因为这个不敢辞职...

牛人。这年头,有人因找不到工作急得团团转,有人要辞职。 :p:D
 
那如果申请前一年的资金担保够了,申请后辞职了,到担保资格下来的40个月之类,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但是家庭收入够了可以吗?

现在就因为这个不敢辞职...

移民局可能调查你的收入的。要在任何12个月内(不是CALENDAR YEAR)的收入都要达到要求才可以。
 
你要保证在担保资格下来的这几年时间内,任何时候调查你的时候你的收入都满足,他有时候会抽查你的NOA,或者开始办理的时候让你补这几年的option c.
此外现在可不止40个月了,45个月了,前几天还有消息称已经暂停办理父母团聚移民的办理了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