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 知名会员 注册 2002-06-15 消息 388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126 2003-04-23 #16 妈啊!又回到母系氏族了! 是男人都拿出你的右手,比出你的中指, :flaming: :flaming:
原来我们也只是陌路人 新手上路 注册 2002-09-20 消息 905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2003-04-23 #20 Re: 妈啊!又回到母系氏族了! 最初由 烽火 发布 是男人都拿出你的右手,比出你的中指, :flaming: :flaming: 点击展开... 你什么意思啊?明显不尊重我们广大的女性朋友。 虽然这个条列是有点夸张,可是我们要学的不是这个条例,是这种精神,懂么?这种尊重女性的精神。
Re: 妈啊!又回到母系氏族了! 最初由 烽火 发布 是男人都拿出你的右手,比出你的中指, :flaming: :flaming: 点击展开... 你什么意思啊?明显不尊重我们广大的女性朋友。 虽然这个条列是有点夸张,可是我们要学的不是这个条例,是这种精神,懂么?这种尊重女性的精神。
烽火 知名会员 注册 2002-06-15 消息 388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126 2003-04-23 #21 俺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看的角度不同。 应该说是为了维护男人自尊,再说根据您所描述,那男人的地位到哪里去了呢最后我也来发棵一下 :smokin:
原来我们也只是陌路人 新手上路 注册 2002-09-20 消息 905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2003-04-23 #22 那好吧,如果有空给你们看看,见识一下老婆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修正版 想不想看看。
原来我们也只是陌路人 新手上路 注册 2002-09-20 消息 905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2003-04-23 #27 好,我现在决定,我们来组成一个老婆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修正版的修订法草案组,负责人由兵马俑大长老担任。
中 中华铁人 知名会员 注册 2002-02-05 消息 899 荣誉分数 6 声望点数 128 2003-04-24 #28 最初由 xwlily 发布 好,我现在决定,我们来组成一个老婆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修正版的修订法草案组,负责人由兵马俑大长老担任。 点击展开... 很简单,就一条:那人的是女人不准过问,要无条件的服从。
最初由 xwlily 发布 好,我现在决定,我们来组成一个老婆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修正版的修订法草案组,负责人由兵马俑大长老担任。 点击展开... 很简单,就一条:那人的是女人不准过问,要无条件的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