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申请我太太父母过来探亲, 她在ESL学英文, 我在大学读研究生(奖学金大约在20000左右), 生活资助主要是奖学金和OSAP. 我们申请父母被拒.
请问:
1. 可否改为父母自保, 立刻重新申请? 我们在第一次的邀请信中说是我们承担在加拿大的所有费用, 父母买机票.我们存款大约在20000左右, 只是提供了银行的存款证明, 没有提供6个月的月结单. 父母方的存款数额大约为30万, 其中10万在中行, 20万在商业银行.
2. 我们第一次是在北京申请, 第二次改在广州申请, 是不是可行?还是第二次也需要在北京签证?
3. 如果是改为申请我父母过来, 是不是会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