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留学生,今天接到了一个老外律师的电话,说我以前在Totonro的Landlord把我告上法庭了,然后他传真了一份律师信给我. 我去年5月在Toronto租了一套公寓,签了一年的lease, 到今年4月底到期, 但是我在9月中旬的时候把房子sublet给了另外一个中国留学生,当时我们俩到rental office把我的lease转给了他,当时那个小子也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给我, 然后我就搬家来Ottawa了.可是今天那个律师信上说,那个小子从1月开始就再没有交过房租给office, 然后到3月的时候就被office强形k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