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玻璃厂附近,按政策棚户区改造,让1056户老百姓, 2009年5月6日前搬出, 没有一分钱补偿, 没有一分钱动迁费.
接着, 收了1056户房证,签了一年半的回迁的合同, 应在2010年11月6日交房. 许多想增加面积的动迁户,还交全额增加面积的费用. 现在原地建好了十几栋房子, 所有的房子正在卖商品房,3000元一米, 不给动迁户房子.
开发商许诺给1056户的动迁户远在郊外,火车道边的一片农田. 谁能知道哪年能建房子?
有人讲, 开发商拿这1056户的房证去银行贷款,还拿了国家的补贴费.
这些老百姓大多数人都是穷人. 搬家和在外租房子的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