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报税时听我的保险经纪说可以报Caregiver Amount,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父母在本年内住够182天
- 年龄在65岁以上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ddctns/lns300-350/315/menu-eng.html
现在CRA要求我补税,说visitors不可以报此项。:crying::crying::crying:
请问有没有人有类似经历的??具体是如何处理的。。。 我相信我的保险经纪也不会是空穴来风吧。
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