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1. 美國政客眼中的記者

  2. 美國警察執法VS香港警察執法

  3. 一種職業,兩種待遇

    記者在香港VS記者在美國
  4. 美國警察示範執法標準,冀港警跟進

    一名男子在街頭參與示威,警察將其拘捕時以膝壓頸,導致該名男子不能呼吸;即便男子大叫「我不能呼吸」甚至「不要殺我」,警察依然重壓其頸部整整8分鐘,男子最終窒息致死…上述事件,不是發生在香港,而是發生在經常指摘「香港警暴」、自詡尊重人權的美國。 呢個就係警察執法的國際標準?定係警暴的「國際標準」? 連日來,事件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持續發酵,觸發大批民眾上街示威,並演變成暴力衝突,有暴徒哄搶超市、當街縱火,甚至有人襲擊警察、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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