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起始价过亿元地块出让疑藏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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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奥秘叫政府认定

  记者秦小辉报道:日前,网友“袜子2013”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在报名竞买东莞市塘厦镇四村地块时,塘厦镇人为设置了一些限制性条款,“量体裁衣”搞土地虚假挂牌出让。6日,塘厦镇国土部门负责人称,该地块为东莞市政府储备用地,属工业用地,相关条款由镇政府制定,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塘厦镇宣传文体局一负责人则认为,政府出让土地“招优选强”,无可厚非。

  网友:“政府认定”有奥秘

  网友“袜子2013 ”在网帖中称,塘厦镇政府在土地使用条件中将竞得方作如下限制:1、受让人须引进近三年连续进入中国百货销售前50强的企业,且要求“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之日起3个月就找到符合条件的百货零售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2、受让人引进的大型百货零售项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由塘厦镇人民政府认定),受让人须向塘厦镇人民政府另行支付违约金1亿元。

  对此,网友“袜子2013”认为,根据塘厦镇政府对引进的大型百货零售企业的条件,结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资料,符合这些条件的百货零售企业只有十来家,且大多数的主要发展范围并不在东莞,除去这些之后,剩下的也就三、四家符合条件。“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或者能否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由塘厦镇政府认定,这其中很有奥妙。”

  “竞买条件如此苛刻,门槛如此不合理,其实就是量体裁衣搞土地虚假挂牌出让,让其他竞买者都望而却步,达到最终目的就是定向出让给已经议定的企业。”网友“袜子2013”认为。

  自11月15日此帖出来后引起网友关注,纷纷要求知晓塘厦镇政府设置这些限制性条件的真实原因。羊城晚报记者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的官网搜索到此公告。该公告显示,塘厦镇四村编号为2011WG009的地块用地面积32002m2,土地用途≤70%普通商品住房,≥30%的商服用地,起始价为14100万元,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000万元。记者还在公告规划指标要求条款中找到网友“袜子2013”所称的“苛刻”的竞买土地使用条件。

  政府:招优选强很正常

  6日,羊城晚报记者在塘厦镇宣传文体局了解此事情况时,该局一负责人则称,政府为了招优选强,通过一些相对高的门槛来吸引一些世界级的企业,这很正常,无可厚非。当天,塘厦镇国土分局副局长邓俊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四村的这块地属于市政府储备用地,属工业用地,也符合控规、土规。至于土地使用条件过于苛刻一说,邓俊杰告诉记者:“条件的设置,那是镇政府的事,我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的电话,刘小姐向记者表示,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提交竞买申请后就可以交付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然后就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当记者问及目前有多少家符合条件竞买者交了保证金,刘小姐说:“这个在系统里面,我们也不可以看到。”

  律师:设定条件不合理

  广东智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加维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从公告中得知,该镇政府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条件明眼人一看便知太苛刻,也太不合理了。“试想一下,哪家企业能在竞得后的3个月内拿出与中国前50强的百货零售企业的协议?而且如果拿不出,1个亿的违约金呀?除非政府能够大力配合的企业,或者内定的企业才敢去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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