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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巍)昨天,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因索贿受贿472万余元,在河北衡水中院被判刑12年。记者了解到,北京涉案高官在河北受审是惯例。沧州、廊坊、衡水三地河北法院频繁审理北京官员。
昨日,河北省衡水中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指控,张志忠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负责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后任董事长)期间,索贿受贿472.77万元,被判刑12年。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北京的涉案高官在河北法院受审屡见不鲜。此举是为了避免本地的相关因素干扰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异地审理高官成为职务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一种近乎于惯例的选择,异地审理高官,均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
由于与北京相邻,河北法院成为近几年审理北京高官的“首选”。而审理官员最多、职务最高的三家法院分别是河北省的沧州、廊坊和衡水三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见下表)。
虽然异地审理是为了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和公平,但却给媒体的旁听带来相对较大的难度。
近几年河北法院审高官情况
法院 高官案件
沧州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受贿案
2011年7月判处张春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廊坊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1月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黄松有贪污受贿案
衡水中级人民法院 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案
昨天,因索贿受贿472.77万元,被判刑12年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职务犯罪案件
2008年10月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人物资料
张志忠生于山西省阳曲县,有超过30年的机场及民航管理经验。
1987年起,张志忠先后出任民航局国际司副司长、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和民航局规划财务司司长。
2007年1月起,张志忠出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志忠涉及指控
1996年至2001年 张志忠为某公司提供帮助,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舒某等送给的美元12万元、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至2005年 张志忠为某公司董事长黄某提供帮助,黄某将5万美元送给张志忠。
2006年至2009年 张志忠为某公司董事长林某提供帮助,收受林某送予的8万美元、4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银行卡、10万元人民币购物卡。
2008年底 经张志忠介绍,某公司在重庆机场扩建工程中中标。后张志忠收受杜某送予的10万元银行卡一张。
2009年 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周某送给张志忠价值37万余元的金元宝。此前在张志忠的安排下,周某曾与首都机场就合作事宜进行多次洽谈。
2007年底至2009年上半年 张志忠将曹某子女安排到首都机场集团下属公司工作。张志忠向曹某索要共计130万元。
2009年 民航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某为个人调整工作之事,通过他人送给张志忠人民币6万元。
2009年 中信海洋某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杨某为其子安排工作之事,通过他人送给张志忠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