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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记者李亮报道,据外媒报道,中国于12月8日处决了一名在中国从事贩毒、被判处死刑的菲律宾毒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8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对菲律宾毒贩依法进行审理,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而且,中菲此前一直就该案保持畅通的沟通。
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为憎恨。这名菲律宾毒贩并非首个在中国被处决的外国毒贩。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据法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跨国走私、贩卖和运输毒品的外国毒贩进行了审判和判决。
1997年1月1日,一外国籍人在深圳某宾馆出售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576克,后从其租住处查获大麻脂40克。2001年4月6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对该名外籍贩毒分子判处死刑,并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也是深圳建市以来首次依法处死外籍人士。
多名东南亚国籍的毒贩因触犯中国法律而在中国被处决。2002年3月,缅甸籍女毒贩周卓芬被四川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4年5月,被称为金三角头号大毒枭的缅甸籍走私贩毒集团头目谭明林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6年4月,老挝籍大毒枭陈培林因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被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7年10月,缅甸籍毒贩晏宽被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多名日本籍毒贩也因在中国境内的贩毒、运毒活动被依法处决。2003年7日,日本籍人士森胜男试图从沈阳机场走私1250克冰毒到日本,在机场落网。2007年10月23日,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森胜男死刑。2007年8月,另有两名日本人也因在中国走私毒品在终审时被判死刑。
2010年4月9日,3名日籍毒品走私犯被执行死刑。其中名叫赤野光信的毒贩,于2006年9月因企图将大约2.5公斤冰毒从辽宁省大连机场走私运往日本时被捕,2008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死刑。2010年3月31日,就在赤野光信被执行死刑的前夕,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表示“关切”。
另一起引发了外国广泛关注、连英国政府也出面求情的案件是2009年12月29日被中国依法处决的英国籍毒贩阿克毛案。2007年9月12日,英国籍毒贩什肯•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
英国政府曾在阿克毛即将被处决的前夕展开与中国的“疯狂谈判”。据英媒报道,时任英国首相的布朗在12月19日会见访英的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时,请求中国对阿克毛“宽大处理”。而在12月27日赶赴中国的阿克毛家人又是要向中国领导人递交请求书,又是要向中国人大提交申请,还要申请中国最高法院复审。英国媒体则在本土对阿克毛进行“悲情”的渲染,还利用其家人为其大打“亲情牌”。英国驻华大使也在阿克毛被处决的一天前前往探监。
在阿克毛被依法处决的当天,即12月29日,中国驻英使馆在其官方网站上就此事发表声明。声明表示,走私毒品在全世界都是严重的罪行,中国对此有着痛苦的历史记忆。现在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为憎恨,在最近的网络调查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民众支持法院的判决。
声明称,中国还没有废除死刑,但在有关死刑罪犯的审判中非常谨慎,而且数量有限,所有死刑判决都需中国最高法院核准。该声明强调,中国的法律架构和英国可能不同,但这不应妨碍两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
此外,长沙也于2009年首次对一名外籍毒贩进行处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在2010年1月17日表示,2009年,该法院审理外国国籍被告人犯罪案件5件14人,并首次对1名外国籍贩毒罪犯执行死刑。
2011年11月被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死刑的三名菲律宾毒贩再次引起菲律宾及国际媒体的关注。在12月8日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菲律宾毒贩是否已在桂林被执行死刑?据报道,菲律宾副总统比奈曾希望来华为毒贩求情,但遭中方拒绝,请证实。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答称: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对菲律宾毒贩依法进行审理,并且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待遇,按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洪磊还表示,中菲之间就该案件一直保持着沟通,有关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
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为憎恨。这名菲律宾毒贩并非首个在中国被处决的外国毒贩。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据法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跨国走私、贩卖和运输毒品的外国毒贩进行了审判和判决。
1997年1月1日,一外国籍人在深圳某宾馆出售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576克,后从其租住处查获大麻脂40克。2001年4月6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对该名外籍贩毒分子判处死刑,并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也是深圳建市以来首次依法处死外籍人士。
多名东南亚国籍的毒贩因触犯中国法律而在中国被处决。2002年3月,缅甸籍女毒贩周卓芬被四川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4年5月,被称为金三角头号大毒枭的缅甸籍走私贩毒集团头目谭明林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6年4月,老挝籍大毒枭陈培林因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被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7年10月,缅甸籍毒贩晏宽被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多名日本籍毒贩也因在中国境内的贩毒、运毒活动被依法处决。2003年7日,日本籍人士森胜男试图从沈阳机场走私1250克冰毒到日本,在机场落网。2007年10月23日,辽宁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森胜男死刑。2007年8月,另有两名日本人也因在中国走私毒品在终审时被判死刑。
2010年4月9日,3名日籍毒品走私犯被执行死刑。其中名叫赤野光信的毒贩,于2006年9月因企图将大约2.5公斤冰毒从辽宁省大连机场走私运往日本时被捕,2008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死刑。2010年3月31日,就在赤野光信被执行死刑的前夕,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表示“关切”。
另一起引发了外国广泛关注、连英国政府也出面求情的案件是2009年12月29日被中国依法处决的英国籍毒贩阿克毛案。2007年9月12日,英国籍毒贩什肯•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
英国政府曾在阿克毛即将被处决的前夕展开与中国的“疯狂谈判”。据英媒报道,时任英国首相的布朗在12月19日会见访英的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时,请求中国对阿克毛“宽大处理”。而在12月27日赶赴中国的阿克毛家人又是要向中国领导人递交请求书,又是要向中国人大提交申请,还要申请中国最高法院复审。英国媒体则在本土对阿克毛进行“悲情”的渲染,还利用其家人为其大打“亲情牌”。英国驻华大使也在阿克毛被处决的一天前前往探监。
在阿克毛被依法处决的当天,即12月29日,中国驻英使馆在其官方网站上就此事发表声明。声明表示,走私毒品在全世界都是严重的罪行,中国对此有着痛苦的历史记忆。现在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为憎恨,在最近的网络调查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民众支持法院的判决。
声明称,中国还没有废除死刑,但在有关死刑罪犯的审判中非常谨慎,而且数量有限,所有死刑判决都需中国最高法院核准。该声明强调,中国的法律架构和英国可能不同,但这不应妨碍两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
此外,长沙也于2009年首次对一名外籍毒贩进行处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在2010年1月17日表示,2009年,该法院审理外国国籍被告人犯罪案件5件14人,并首次对1名外国籍贩毒罪犯执行死刑。
2011年11月被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死刑的三名菲律宾毒贩再次引起菲律宾及国际媒体的关注。在12月8日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菲律宾毒贩是否已在桂林被执行死刑?据报道,菲律宾副总统比奈曾希望来华为毒贩求情,但遭中方拒绝,请证实。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回答称: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对菲律宾毒贩依法进行审理,并且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待遇,按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洪磊还表示,中菲之间就该案件一直保持着沟通,有关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