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在占领上海、苏州、杭州等地之后,又攻陷南京。在南京城里,杀人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大屠杀。他们首先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中国守军成批成批地进行枪杀,接着在全城进行疯狂的大搜捕,枪杀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杀人杀红了眼的日本侵略者,甚至冲进国际委员会为救助难民而申请划定的“安全区”,对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难民进行残忍杀戮。
在这场大屠杀中,日本侵略者们居然举行所谓“斩杀百人竞赛”,以杀人多寡来决定比赛胜负。有两个日军暴徒分别连续枪杀了105人和106人,另一个日军头目,一个人就杀了300多人。此外,日本侵略者所到之处,兽性大发,疯狂强奸、迫害中国妇女,有的日军将被他们强奸后受害者剖腹,或用刺刀捅死。连老弱病残者,甚至婴幼儿他们也不放过,疯狂的杀戮,使南京城里尸横遍地,街道上无法通行。
据1946年远东国际法庭不完全统计,六周内,中国军民被集体射杀、火烧、活埋达19万人,零星屠杀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