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受贿62万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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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河南12月13日电 (通讯员 周红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好好为民谋福利,却大肆收受钱财,不仅仕途终结,而且还被判刑。近日,因涉嫌受贿62万元的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郭某被卫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

  为亲属出国受贿10万:自2001年河南省开展体育彩票销售业务以来,北京某信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与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存在买卖彩票终端机的业务关系,北京公司的副总经理姚某(另案处理)负责与时任河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的被告人郭某保持着联系,以便使该公司销售的彩票终端机在招投标中占据竞争优势。2006年2月,姚某在得知郭某的一位亲属要去韩国一年的消息后,为表心意,当月16日从自己的招商银行卡上以电子转帐方式转到郭某的招商银行卡上10万元供郭某使用。

  为购买房屋再次受贿52万:2010年3月,郭某在与姚某的谈话中提出近期要交集资房款,经济比较紧张,姚某为表示对郭某给予其公司的照顾,将52万元送给郭某。

  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6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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