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在押嫌犯猝死续:未发现外力致死迹象

Fisher2004

资深人士
VIP
注册
2004-07-25
消息
33,823
荣誉分数
374
声望点数
243
广东陆丰在押嫌犯猝死续:未发现外力致死迹象
2011年12月14日 20: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钢华 吴涛 选稿:黄骏


  广东省陆丰市近日发生一名犯罪嫌疑人羁押猝死事件。13日,广东省检察院技术处有关负责人主持死者尸表检查情况通报会,向东海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死者家属公布了由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进行尸表检查情况:没有发现有外力致死迹象,具体死亡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陆丰市是汕尾市辖下的一个县级市。9月21日,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一些村民因土地、财务纠纷等问题上访,随后部分村民在村里及村周边企业聚集、打砸、毁坏他人公共财物和冲击围困村委会、公安边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又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的民警和警车,多部警车被砸坏。

  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松泉介绍,作为该事件的主要组织者之一,现年42岁的薛锦波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妨害公务罪,于12月9日12时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天,薛锦波家属给薛锦波送去药物,其中有治疗心脏病、哮喘等疾病的药物。其间,专案组对薛锦波展开了两次讯问工作,并按规定做了全程录音录像。

  12月11日上午10时51分,汕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报称薛锦波身体不适,值班民警也发现了这个情况,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附近的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持续抢救30多分钟后,医院宣告抢治无效死亡,死亡时间为2011年12月11日上午11时40分,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说,接到薛锦波突发病亡的报告后,汕尾、陆丰两级党委政府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通知死者家人、安抚优恤家属,并通知汕尾市检察院以及请省法医部门取证核实,公布死者死亡原因。

  郑雁雄说,根据死者家属对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存有异议、要求进一步调查的情况,当日,汕尾市检察院提请广东省检察院介入对薛锦波死亡原因的调查,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薛锦波的死因进行第三方鉴定。

  13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技术处负责人主持薛锦波尸表鉴定情况通报会,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向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薛锦波家属公布了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持的第三方尸表检查情况。

  罗斌说,薛锦波遗体十指指甲完整,除估计与被抓捕及戴手铐有关导致的膝关节、双手腕等部位有损伤程度轻微的局限性瘀斑外,体表其余部位未见明显外伤,没有看见骨折征象,没有出现网上流传的死者骨头被打断、指甲被抽掉、皮开肉绽等情况。

  据了解,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及检查机构认可现场评审,是全国第一家获得双认可的医科院校司法鉴定机构。

  汕尾市公安部门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薛锦波家属提供的病历,该病历为薛锦波2010年5月12日在北京第二炮兵总医院进行手术时的身体疾病诊断,病历显示薛锦波当时患有胃食管反流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胃炎、慢性鼻炎等疾病。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