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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爆炸案嫌犯炸运钞车抢钱手法系模仿电影
2011年12月18日 04:40 来源:武汉晚报
上图:电影《硬汉2》海报
左图:“12·1”爆炸案案发现场
“12.1”爆炸案是一起极为特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海剑更是一个极有特点的作案人。昨日,记者探访多位参与案件侦办的办案民警,王海剑从预谋、策划、实施作案到逃亡的整个过程逐渐清晰,在他身上反映出的很多谜团也渐渐解开。
办案民警指出,王海剑的个性非常复杂。他在作案时展现出来的思维缜密、制作炸药的能力很特别,可以称作是“高智商犯罪”,但同时,他采用的作案手法、案件准备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又反映出其思维的简单甚至是愚蠢。
王海剑脸上伤从何来?
试爆炸药所致 左眼几乎炸瞎
王海剑被通缉时,武汉警方就明确指明其脸部特征:该人左眼皮处有1cm左右伤痕,上齿缺失2颗牙齿(左侧门牙及旁边一颗),上嘴唇左侧略外翻,有缝针疤痕。被捕时,王海剑右脸上也是伤痕点点。
为何伤成这样?警方透露,这是王海剑数次爆炸试验所致。
今年6月13日,在王海剑位于熊家嘴的租住地,他叫来关系人,观看他做爆炸试验。王海剑本是信心满满地准备炫耀自己的“实力”,没想到被严重炸伤。
据悉,这一次,王海剑左眼受伤,前往陆军总医院治疗,将左眼晶状体都摘除了,当时花了1万多的医药费,还欠了医院3900元。牙齿也炸掉了两颗。
11月20日,王海剑进行了作案前最后一次爆炸试验,不幸的是,他在自制引爆装置时,又把右脸炸伤了。屡次失败、受伤,王海剑的几个关系人都退缩了。一手策划、预谋此事的王海剑,却执迷不悟。
炸药、引爆装置 来源何处?
竟全凭王海剑自学自制
案发后,武汉警方曾在全城进行涉爆物品的大排查,怀疑是涉爆物品管理上出了漏洞,让王海剑获得了炸药、雷管等。但通过现场残留的爆炸物比对和涉爆场所、物品清查,发现王海剑作案采用的爆炸物并非成品,而是自行调配而成。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警方发现,王海剑有了犯罪预谋后,他想方设法学习炸药配置、引爆装置等知识,甚至从网上买书进行“研究”。由于王海剑本身电器修理能力就很强,他很快就能自行配置炸药,并做出引爆装置。
也就是说,王海剑作案所采用的炸药、遥控引爆装置,全部是他自行“研制”的土炸药、土雷管。
爆炸时王海剑就在现场?
就在离炸药20米处 当场被炸倒
此案发生,社会上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一定不止王海剑一个人。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从购买炸药原材料、配置炸药,到购买、放置水泥,引爆炸药后逃离现场,均是王海剑一人所为。而且,炸药引爆后,王海剑自己都被炸倒在地。
根据视频监控显示,12月1日凌晨3点半,王海剑骑着白色摩托车、戴着白色头盔,将两个装有水泥和硝铵炸药的蛇皮袋,摆放在案发现场的人行道上,并在袋上放置“建筑用材,勿动”字条,24分钟后离开现场。
当日下午5点半左右,王海剑骑摩托车来到现场,站在建设银行旁超市前的柱子后,等待押钞员靠近。警方表示,其实王海剑作案时相当紧张,手插在兜里,捏着引爆装置。
爆炸时机选择得并不好,加上当天有一辆违停车挡道,炸药爆炸后没有出现王海剑预期的效果。押钞员没事,但王海剑却被巨大的冲击波炸翻在地。等他爬起时,运钞车已经离开了,王海剑只得灰头土脸地骑着摩托车逃离。
为何采用炸运钞车来抢钱?
竟是参考电影《硬汉2》
在银行门口设炸弹,还进行遥控引爆,这样的作案手法,怎么看怎么像电影情节。昨日记者了解到,王海剑采用的作案手段,原型竟然真的来自于电影。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王海剑的数个关系人,经讯问,了解到王海剑早就预谋对银行下手。今年3月份,王海剑还找人花3000元买了一把枪,结果发现是假的,去扯皮还被人打了一顿。
今年6月,王海剑租住在津发小区,曾和几个关系人一同商量如何抢银行。王海剑建议,每人先搞一套保安服,另外,学习电影《硬汉2》里的情节,把炸药放在银行门口,等押款人从运钞车上拿着钱箱出来,就引爆炸弹。
当时,王海剑提出由自己遥控引爆炸弹、观察现场,由另外的几个人分别去抢箱子、转运到某地。
民警指出,案发后看,王海剑确实就是按当初的设想一个人实施的。
王海剑作案的钱从何而来?
借了600元 50元购水泥
警方透露,在王海剑作案前,为了买炸药原料、看病治眼睛,他已经身无分文了。到了11月29日,还是靠人接济,买来水、方便面、面包填饱了肚子。
11月30日下午,一个关系人借给王海剑600元。王海剑开始准备作案。他首先去买水泥。民警透露一个细节,王海剑在买水泥时,老板不在店里,他自己搬了两袋水泥,放下50元钱离开。然后花了15元买了把斧头,这里体现出王海剑很有预谋。因为,他在作案后就是用这把斧头,将白色摩托车的外壳砸碎丢埋,然后骑着“裸车”到偏僻地丢弃。此前,王海剑还曾当着别人的面将车贴上黑色贴膜。这都是迷惑他人视线的手段。作案当晚,王海剑上网、吃饭、住店(50元),又花了近百元。此时,他的手上只剩下400多元。
此后的10余天里,这些钱迅速花光,最终到了饥寒交迫的地步。昨日,民警拿包子给王海剑过早,被他拒绝,他说“天天吃包子吃得要吐”。
刑法专家
谈王海剑该当何罪
王海剑实施爆炸企图抢劫,造成了无辜路人的严重伤亡,这种行为该当何罪?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请教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多位刑法专家,他们一致认为:王海剑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爆炸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其行为造成了双重结果,将“从一重从重”论处,在刑法中的最高刑均为死刑。
记者 高星 实习生 余威
2011年12月18日 04:40 来源:武汉晚报
上图:电影《硬汉2》海报
左图:“12·1”爆炸案案发现场
“12.1”爆炸案是一起极为特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海剑更是一个极有特点的作案人。昨日,记者探访多位参与案件侦办的办案民警,王海剑从预谋、策划、实施作案到逃亡的整个过程逐渐清晰,在他身上反映出的很多谜团也渐渐解开。
办案民警指出,王海剑的个性非常复杂。他在作案时展现出来的思维缜密、制作炸药的能力很特别,可以称作是“高智商犯罪”,但同时,他采用的作案手法、案件准备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又反映出其思维的简单甚至是愚蠢。
王海剑脸上伤从何来?
试爆炸药所致 左眼几乎炸瞎
王海剑被通缉时,武汉警方就明确指明其脸部特征:该人左眼皮处有1cm左右伤痕,上齿缺失2颗牙齿(左侧门牙及旁边一颗),上嘴唇左侧略外翻,有缝针疤痕。被捕时,王海剑右脸上也是伤痕点点。
为何伤成这样?警方透露,这是王海剑数次爆炸试验所致。
今年6月13日,在王海剑位于熊家嘴的租住地,他叫来关系人,观看他做爆炸试验。王海剑本是信心满满地准备炫耀自己的“实力”,没想到被严重炸伤。
据悉,这一次,王海剑左眼受伤,前往陆军总医院治疗,将左眼晶状体都摘除了,当时花了1万多的医药费,还欠了医院3900元。牙齿也炸掉了两颗。
11月20日,王海剑进行了作案前最后一次爆炸试验,不幸的是,他在自制引爆装置时,又把右脸炸伤了。屡次失败、受伤,王海剑的几个关系人都退缩了。一手策划、预谋此事的王海剑,却执迷不悟。
炸药、引爆装置 来源何处?
竟全凭王海剑自学自制
案发后,武汉警方曾在全城进行涉爆物品的大排查,怀疑是涉爆物品管理上出了漏洞,让王海剑获得了炸药、雷管等。但通过现场残留的爆炸物比对和涉爆场所、物品清查,发现王海剑作案采用的爆炸物并非成品,而是自行调配而成。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警方发现,王海剑有了犯罪预谋后,他想方设法学习炸药配置、引爆装置等知识,甚至从网上买书进行“研究”。由于王海剑本身电器修理能力就很强,他很快就能自行配置炸药,并做出引爆装置。
也就是说,王海剑作案所采用的炸药、遥控引爆装置,全部是他自行“研制”的土炸药、土雷管。
爆炸时王海剑就在现场?
就在离炸药20米处 当场被炸倒
此案发生,社会上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一定不止王海剑一个人。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从购买炸药原材料、配置炸药,到购买、放置水泥,引爆炸药后逃离现场,均是王海剑一人所为。而且,炸药引爆后,王海剑自己都被炸倒在地。
根据视频监控显示,12月1日凌晨3点半,王海剑骑着白色摩托车、戴着白色头盔,将两个装有水泥和硝铵炸药的蛇皮袋,摆放在案发现场的人行道上,并在袋上放置“建筑用材,勿动”字条,24分钟后离开现场。
当日下午5点半左右,王海剑骑摩托车来到现场,站在建设银行旁超市前的柱子后,等待押钞员靠近。警方表示,其实王海剑作案时相当紧张,手插在兜里,捏着引爆装置。
爆炸时机选择得并不好,加上当天有一辆违停车挡道,炸药爆炸后没有出现王海剑预期的效果。押钞员没事,但王海剑却被巨大的冲击波炸翻在地。等他爬起时,运钞车已经离开了,王海剑只得灰头土脸地骑着摩托车逃离。
为何采用炸运钞车来抢钱?
竟是参考电影《硬汉2》
在银行门口设炸弹,还进行遥控引爆,这样的作案手法,怎么看怎么像电影情节。昨日记者了解到,王海剑采用的作案手段,原型竟然真的来自于电影。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王海剑的数个关系人,经讯问,了解到王海剑早就预谋对银行下手。今年3月份,王海剑还找人花3000元买了一把枪,结果发现是假的,去扯皮还被人打了一顿。
今年6月,王海剑租住在津发小区,曾和几个关系人一同商量如何抢银行。王海剑建议,每人先搞一套保安服,另外,学习电影《硬汉2》里的情节,把炸药放在银行门口,等押款人从运钞车上拿着钱箱出来,就引爆炸弹。
当时,王海剑提出由自己遥控引爆炸弹、观察现场,由另外的几个人分别去抢箱子、转运到某地。
民警指出,案发后看,王海剑确实就是按当初的设想一个人实施的。
王海剑作案的钱从何而来?
借了600元 50元购水泥
警方透露,在王海剑作案前,为了买炸药原料、看病治眼睛,他已经身无分文了。到了11月29日,还是靠人接济,买来水、方便面、面包填饱了肚子。
11月30日下午,一个关系人借给王海剑600元。王海剑开始准备作案。他首先去买水泥。民警透露一个细节,王海剑在买水泥时,老板不在店里,他自己搬了两袋水泥,放下50元钱离开。然后花了15元买了把斧头,这里体现出王海剑很有预谋。因为,他在作案后就是用这把斧头,将白色摩托车的外壳砸碎丢埋,然后骑着“裸车”到偏僻地丢弃。此前,王海剑还曾当着别人的面将车贴上黑色贴膜。这都是迷惑他人视线的手段。作案当晚,王海剑上网、吃饭、住店(50元),又花了近百元。此时,他的手上只剩下400多元。
此后的10余天里,这些钱迅速花光,最终到了饥寒交迫的地步。昨日,民警拿包子给王海剑过早,被他拒绝,他说“天天吃包子吃得要吐”。
刑法专家
谈王海剑该当何罪
王海剑实施爆炸企图抢劫,造成了无辜路人的严重伤亡,这种行为该当何罪?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请教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多位刑法专家,他们一致认为:王海剑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爆炸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其行为造成了双重结果,将“从一重从重”论处,在刑法中的最高刑均为死刑。
记者 高星 实习生 余威